市工商联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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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class="ql-block">5月13日,市工商联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4月25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在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上海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在主持召开部分省区市“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辽宁辽阳市白塔区一饭店火灾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对贵州毕节市黔西市游船倾覆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进行了学习。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张勇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工商联主席刘佳列席会议。</p> <p class="ql-block">会议指出,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当前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准确把握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以及“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等工作部署要求,发挥好工商联职能作用,鼓足干劲,主动作为,鼓励民营企业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抢抓发展机遇,利用新技术赋能产业转型升级,以新质生产力激活企业新动能。会议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是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在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工商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要强宣传、凝共识,推动宣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进商会、进民企,积极传递党和国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方针政策;要强服务、助发展,用好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反映问题常态化收集机制,积极收集和准确反映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推动问题及时有效解决;要强组织、夯基础,构建商协会梯度培育格局,打造“双服务双提升”工作品牌,积极推动一商会一品牌建设;要强引导、促落实,深化法治民企、清廉民企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在引导更多民营企业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的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