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知青人的人生岁月(106)

张盛启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一位知青人的人生岁月(106)</b></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沈阳变压器厂五分厂</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笔者/盛启</span></p> <p class="ql-block">  <span style="font-size:20px;">  </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自从1986年9月我从沈变职工大学毕业后,重返沈变配件公司工作以来,直至到了2008年沈变配件公司通过彻底改制,最终以变卖沈变东厂区土地为置换条件,并用获取的资金对其全员实行了彻底买断的方式,沈变配件公司终于卸下了一路奔波的行囊,完成了历史赋予自己的光荣使命。</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身为沈变配件公司算是一名资深的老员工,我亲身经历,身体力行地亲眼见证了沈变配件公司由小到大,由弱及强,直至由盛及衰的历史演变和发展的全部22年的历程(如果按83年沈变劳服成立时算起,应该是25年)。 </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1999年底,根据东北输变电集团的人事安排,经集团总裁办公会研究决定,对沈变配件公司领导班子党政一把手进行了换届调整。</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沈变配件公司的总经理徐家先和党委书记周松龄因年龄上的原因,退居二线,调回沈变厂,成为当时企业顾问或智囊团的成员,继续为沈变厂的振兴发展建言献策,发挥余热。</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当时在输变电集团任总裁办公室主任的冯向东(原配件公司副经理)受集团公司的委派,接替徐经理成为沈变配件公司第三任总经理。原在沈变供应处任副处长兼党支部书记的王然国接替周书记,新任配件公司党委书记。这是自从1986年以来,沈变配件公司所进行的第三次领导班子换届改选。</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第一届公司经理王春乐,书记李荫成(1986年~1994年);第二届公司经理徐家先,书记周松龄(1994年~1999年);第三届公司经理冯向东,书记王然国(2000年~2008年)。</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正真意义上的沈变配件公司,曾作为沈变厂直接派驻的管理机构,在上述三任公司经理、书记为首的领导班子的带领下,直接领导厂办集体性质的各分厂,除为沈变厂提供紧密型的配套协作产品外,还面向社会和输变电行业提供各种优质产品和售后服务。</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在这极不平凡的22年间,沈变配件公司曾为安置沈变厂职工子女的就业(最多时安置了4000多人),为缓解因大批知青返城和社会闲散待业青年就业给社会造成巨大压力;为人心的安定,社会的稳定承载着一段艰苦创业,改革创新的历史。</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同时又记录着曾为全国最大变压器生产厂的核心技术装备的升级换代提供的与之相配套组部件,所取得的令人刮目相看的骄人业绩。</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然而随着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沈变配件公司与其它集体所有制企业乃至大部分大中型国有企业一样,最终还是黯然失色,无可奈何地选择了退出社会的历史舞台。</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在我亲身经历和践行配件公司这三届班子的领导风格和执政理念的感受中,每一届的不同阶段,都客观地衬托和折射出时代跳动的脉搏,真实地记录下了处在改革开放大潮中的沈变发展兴衰的历程。</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如果说公司第一届领导班子,所面临的是“艰苦创业求实效,改革创新谋发展。”</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那么第二届领导班子则是“凝心聚力求突破,锐意进取谱新篇。”</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而第三届领导班子则是“力挽狂澜求图存,立足现实共进退。”</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以上对沈变配件公司三届领导班子,六句话的概括,仅仅代表个人的观点。</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进入21世纪,特别是2001年12月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中国改革开放的力度在不断地加码,与国际接轨的步伐也在快速跟进。因受外资企业的引入的影响以及合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经济飞速发展的冲击,国内大中型国有企业,包括其它公有制形式企业的弊端日益凸显出来。</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如“大锅饭”的思维方式,“平均主义”的思想意识在国企干部职工中普遍地存在着,“铁饭碗”的传统观念更是根深蒂固的束缚着人们创新发展。</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公有制企业内部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工作效率低下,所有这些制约束缚生产力发展内在因素,比比皆是,见怪不怪。上述的种种弊端自然而然地招致那时国内普遍的大中型国有企业,包括集体企业陷入到前所未有的困境或绝境之中。</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span></p>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而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沉重历史包袱如:企业办医院,企业办学校,企业管住房,企业办食堂,企业办幼儿园……所有这一切压得这些企业更是喘不过气来。</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加上企业产权不清,责、权、利相互脱节等体制制度上的因素在作祟,付出和回报形成巨大反差,导致国有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受到了严重的挫伤。一些企业的经营者往往通过灰色收入来平衡心态。其结果势必造成管理缺失,漏洞百出,长期以往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难以维持。</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在大建设,大发展,大变革的时代,特别是到了2000年以后,沈变厂和与其相类似的大部分国有企业未能幸免于难,最终被改革开放的无情潮水荡涤的面目全非,被迫卸下了昔日的盛妆。</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成立于上个世纪30年代,曾被冠以共和国的长子,为新中国创造出数不清的“第一”,筑梦过无数辉煌业绩的沈阳变压器厂,于2003年,也就是在中国推行改革开放的第25年之后,被新疆特变公司以收购的方式结束了长达65年的漫漫征程。</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那时只有少部分国有企业,经过凤凰涅槃而浴火重生。而此时此刻的外企、合资企业、民营企业或个体经营却像雨后的春笋,破土而出,拔地而起,茁壮成长,显示出旺盛的活力和生命力。</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俗话说,大河有水小河满,大河没水小河干。与沈变厂有着千丝万缕血脉相连和紧密协作关系的沈变配件公司下属各个分厂,因受沈变厂的牵连和影响,加之厂办集体企业自身难以治愈的固疾,也同样经历着痛苦的抉择,面临着如何图存求新的考验。</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尽管经过艰苦不懈的努力和艰难困苦的跋涉,沈变配件公司在沈变厂倒下三年后,也就是在2006年,被迫以变卖沈变东厂区土地的方式,为下一步在配件公司内实行全员改制筹措资金。沈变四分厂、六分厂、七分厂失去了在沈变东厂区继续独立生产经营的基本生产条件而废业;而沈变五分厂则以搬迁出东厂区,自寻生产场地的方式,继续维持企业现状。</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随后配件公司通过对东厂区土地置换后变现的资金,对公司所有企业实行了全员彻底的改制(买断),至此沈变配件公司的历史最终定格在2008年。</span></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在概括的陈述了一段2000年前后的国内外的形势和当时沈变厂及沈变配件公司的处境后,还是继续讲述沈变五分厂的故事。</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从2003年起,因沈变厂被新疆特变收购后,沈变五分厂主要原料的供应链彻底的被切断,占企业销售收入近60%的硅钢片加工市场因无米下锅而不得不另寻货源。由此难以或无法满足所有客户的供应需求。面对市场日趋萎缩的这一客观现实,经企业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在加大开发变压器产品市场的同时,将企业的工作重心,也随之作了一些有针对性的调整。</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除了按计划,分步骤地执行沈变配件公司根据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下岗分流,减员增效等一系列的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外,企业把维护企业合法的正当权益,避免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受到损失当成重点工作来抓,具体的说就是清理拖欠企业的陈年旧账。</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为此企业还专门聘用了辽宁梦达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谭伟英为沈变五分厂的法律咨询顾问,并责成企业经销科的业务骨干刘景刚,专人协助配合谭律师的工作。对于因对方原因单方面与沈变五分厂中断经济往来和协作关系,还继续拖欠货款不还或赖账的公司和企业进行债务清算和收缴。</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据不完全统计,在我的记忆中,沈变五分厂分别与昊诚电器公司,道义互感器分厂,全密封变压器厂,迎龙房地产开发公司等多家公司和企业打过官司,通过法律诉讼程序,依法为企业追回货款200多万元,讨回被侵占的门市房,建筑面积近300平方米(市值约200万元),官司的成功率几乎为100%。</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其实与曾经有过长期合作过的客户最终走上了法庭是我们不愿看到的。然而当时社会上严峻现实就是如此,逼得你不得已而为之。毫不夸张地说,当初有许多个体民营企业刚刚起步时,就是通过挖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的“墙角”,“借用”或占用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的资金,一步步做大做强的。</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他们有的通过给这些公有制企业经营者或业务员个人一些好处,而占有了这些企业更大的利益。或者采用“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方式”与曾经的合作的企业死缠烂打。</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而能够为维护企业利益把官司打到底的毕竟是少数,而多数公有制企业的经营者有的因私下交易,有的碍于情面,有的碍于各种各样的关系,还有的经营者因事务繁多无暇顾及而面面俱到等等,而这些个体和民营企业正是抓住公有制企业的体制现状和经营者的心理,能拖则拖,能耗则耗,直至拖黄耗尽拉倒。</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span></p>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就拿道义互感器分厂来说,1995年时,经李连义厂长批准和当时沈变厂厂务会研究决定,将50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电压互感器铁心划由沈变五分厂为其配套生产。</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5年间沈变五分厂在为道义互感器分厂配套协作过程中,无论是产品质量,还是生产周期,乃至售后服务,均未出现过哪怕是丁点的差错。可是到了2000年时,在双方企业仅仅合作了五年时间后,道义互感器分厂却突然通知沈变五分厂,单方面的提出了终止与五分厂继续配套协作的关系。</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按理来说互感器分厂,完全有理由自行决定或与沈变五分厂脱钩,或重新选择其它配套协作厂家,或为了降低工厂成本,准备在本企业内部自行配套生产。无论人家采用哪种方式,那是人家事,旁人无权干涉。</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但既然是你率先提出的分手,欠人家的货款总得跟对方说清楚吧。既便是当时你有这样或那样的困难,一时半会的还不起,但起码应该有个月份还款计划或年度还款计划吧。退一万步讲,你就是没有书面上的保证,起码也应该有个口头承诺,用老百姓的话讲,好合好散吧。毕竟提出分道扬镳,用现在的词来说,要脱钩断链的是道义互感器分厂而不是沈变五分厂。</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结果48万元多的货款(那时五分厂电压互感器一年的利润还不到30万元,相当于为互感器分厂服务了五年,白给对方干了两年),不提不念的,像跟没事似的。此事一直拖了整整三年多的时间,期间五分厂的业务员不知跑了多少趟,结果都是竹篮打水。</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后来我考虑多方面的关系。最后找到了互感器分厂的总会计师王杰,并请出了沈变厂党委李智书记(李书记那时是分管配件公司的沈变领导),出面协调此事。结果互感器厂方面答应的挺好,之后,结果又是头影不露,音讯全无。</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为了不撕破脸,沈变五分厂方面不得不再次降低了催要货款的标准,如果互感器分厂还款确实有难度,实在不行,可将库存积压的原材料作价抵偿给五分厂,无论是钢材、漆包线或硅钢片,哪怕是变压器油也行。只要抵债过来的原材料能够用在变压器上就行。结果几个月过去了,互感器分厂方面就像三国演义中的徐庶进曹营似的,始终一言不发。</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在这种情况下,沈变五分厂也不再直接与道义互感器分厂任何人进行接触和沟通了,无奈的把所有资料交给了沈变五分厂的委托代理律师。</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最终的结果却出奇的顺利,在不到十天的时间里,48多万元的一笔汇款打到了沈变五分厂的账面上。</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当得到这个消息后,我十分吃惊地问谭律师:“你用什么方法这么高效率的了结了此案呢?”谭律师说:“也没啥呀?其中的原委也很简单,走的都是正常的保全手续啊。”</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后来才知道,法院方面按五分厂提出的诉讼保全,当时查封了互感器分厂的一台中巴车。结果这台中巴车的司机也不知哪来的那么大的胆子,竟然擅自将法院粘贴的封条给撕下,继续照常驾车,风雨不误……</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法院方面得知此事后,深感自身的权威受到了蔑视,法律的威严遇到了挑战。其性质已发生了变化,已不是法院裁决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经济纠纷的问题了,而是变成了债务人直接挑战法院权威,公然藐视法律尊严,妨碍公务和司法执政的问题了。法院方面立马派出执法人员到该厂抓人并追查幕后的指使者……</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最终互感器分厂方面通过疏通各方面的关系,并把欠款如数上缴到了法院之后,此事才大事化小,不了了之。</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其实我与当时互感器分厂的主要领导并无个人恩怨,只不过是站在工作的角度上,各自为了维护本企业的利益和职工的权益而已。</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