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筑法治防线,守护学生成长——奎屯市第三中学民法典专题讲座

冬雨

<p class="ql-block">  2025年5月是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好“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要求,不断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借家长会的机会,加强家校合作,提升家长的法治意识,共同为学生营造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p> <p class="ql-block">  2025年5月12日下午5:30奎屯市第三中学特邀法治副校长胡志刚警官,为初一家长及学生带来了一场有趣的法治讲座。此次讲座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校园欺凌等热点问题,吸引了众多家长积极参与,现场座无虚席。</p> <p class="ql-block">  讲座伊始,胡警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阐述了《民法典》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深远影响。他结合初中生的年龄特点和行为能力,通过一个个生动鲜活的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民法典》中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条款。例如,在讲到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时,他列举了学生购买贵重物品、参与网络打赏等常见行为,分析了这些行为在法律层面的效力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提醒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引导和监管,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价值观。</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  在谈及校园欺凌问题时,胡警官的话语变得严肃而沉重。他详细介绍了校园欺凌的定义、表现形式以及严重危害,让家长们深刻认识到校园欺凌对受害者身心造成的巨大伤害。同时,他也强调,校园欺凌不仅会给受害者带来痛苦,欺凌者同样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和良心的谴责。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以身作则,教育孩子尊重他人,学会与人友善相处。一旦发现孩子有欺凌他人或者被欺凌的迹象,要及时与学校沟通,共同采取措施加以解决。</p> <p class="ql-block">  为了让家长们更好地掌握应对校园欺凌的方法,胡警官还现场传授了一系列实用的建议。他鼓励家长要关注孩子的日常情绪和行为变化,多与孩子沟通交流,让孩子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和支持;教导孩子遇到欺凌时要保持冷静,及时向老师、家长求助,或者拨打报警电话;提醒家长要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的法治教育和品德教育,培养孩子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让孩子从内心深处认识到欺凌行为的错误性和严重性。</p> <p class="ql-block"> 此次法治讲座的成功举办,不仅提高了家长们的法治意识和对校园欺凌问题的重视程度,也为加强家校合作、共同守护学生的健康成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奎屯市第三中学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学校将继续与法治副校长密切合作,定期开展各类法治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师生和家长的法治素养,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校园氛围,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p> <p class="ql-block">制作:奎屯市第三中学 梁光杰 董巧玲</p><p class="ql-block">审核:奎屯市第三中学 王 景 韩通媛</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