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育人,家校共促 ——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

花溪区阳光小学

<p class="ql-block">《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三条规定:“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今年是第四个“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让我们重温“家促法”相关内容,做学习型、智慧型父母,履行好“依法带娃”的职责吧!</p> <p class="ql-block">01《家庭教育促进法》解读</p> <p class="ql-block">02 家长“应知应会”什么?</p> <p class="ql-block">03 家长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p><p class="ql-block"> 家长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家庭教育指导和家校互动活动,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充分理解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积极配合学校依法依规严格管理教育学生。</p><p class="ql-block"> 要及时主动向学校沟通子女在家中的思想情绪、身心状况和日常表现,形成良性双向互动。</p><p class="ql-block"> 家长要引导子女完成每日学业,进行必要的课业学习;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保证每天校外运动一小时;进行有益的课外阅读,培养阅读习惯,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艺术趣味活动;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增强动手能力。</p><p class="ql-block"> 引导子女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控制使用时长,防止网络沉迷,保护视力健康,防控子女近视;保障子女营养均衡,督促子女按时就寝,促进子女保持良好身心状况和旺盛学习精力。</p><p class="ql-block"> 切实履行法定监护职责,会同学校加强子女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right;">花溪区阳光小学</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right;">2025年5月</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