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启迪

Bible

<p class="ql-block">對於眾人都熟知的第一章,多數人都從「奇蹟」的角度去讀它,了不起把它視為「創世」的過程,很少人從「生命」的角度切入,去探究所啟示生命的起源、目的和意義。首次明文提及生命這生命顯然指受造的生命(然而,非造的生命希伯來文也用同一字,必須從前後文意中辨别,那裡記載,「水要多多滋生有生命的物。」短短一句話,至少啟示有關生命的三件事:一、祂說了,才有生命(之物)。(註:說話含有能量和目的或資訊。);二、生命來自水中,所有地上的生物必須有水且是液態的;三、「物」字原文指浮游並繁殖之物,應是指微生物如細菌或古生菌(註:”病毒”算不算是生物?它有生命嗎?尚未定論;不過照這裡这里的話來看,似乎不包含病毒)。這三點除第一點外,均符合現代科學的認知。第一點在科學家推翻生命的「自然發生論」(即生命自然來自無生命的物質)後,確認「生命必須來自生命」。那麼生命的源頭是什麼?從何開始?再度困擾生命學家,迄今未有確定答案。因此我們簡單相信,一切生命來自「是」的創造,豈不是頂自然且合理的結論,祂是「那生命的創始者(原文意起源、起始)」又說,「衪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況且一章在此之前的十九節經文中,已將生命的由來和本質隱密且逐漸地啟示出來,我們不難領悟生命的法則」。</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