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有人说:人生处处有伏笔,每一段职场经历都是为未来埋下伏笔,我的职场生涯恰好验证了这个说法。</p><p class="ql-block"> 我19岁的那年,从下放的农村招工到了一家中型化工企业,分配在生产“敌百虫”、“敌敌畏”农药的车间。化工合成工艺需要连续运行,工人实行“三班倒”工作制。除了白班,中晚班出班后,会有很多空余时间由自己支配。由于爱好写作,我利用空闲时间在厂区里转悠,发现有价值的信息,便采写出新闻报道稿件向厂广播站或湘潭日报、湘潭电台投稿。稿件常常被媒体采用,我这个三车间的新工人很快引起了厂宣传科的关注。</p> <p class="ql-block"> 1978年7月,厂子弟学校开设高中部,缺一名教政治的老师。厂子弟学校归厂宣传科主管,通过考察并征求我的意见,一纸调令,便将我从生产车间调到了子弟中学。就这样,完成了我职业生涯中从化工合成工到子弟中学教师的华丽转身,彼时刚刚满21周岁。现在回头来看这段经历,无疑是因着写作改变了我的职业命运。</p> <p class="ql-block"> 在子弟中学,我既任高中一年级的政治教员,又任初中一年级一个班的班主任兼语文教师。由于年轻好胜,我努力工作,备课、批改作业常常到深夜。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我的努力获得了学校领导、众多家长的肯定和好评。</p><p class="ql-block"> 1980年底,在子弟学校任教了五个学期后,厂子弟中学高中部并入市六中,恰逢厂团委第五届委员会届满。厂团委原书记调任新职,经过选举程序后,厂党委一纸批复,任命我担任新一届厂团委书记。这样我实现了职场中从中学教师到专职团干部的转身。那时我年仅24岁,在全市各县、区、局、省属以上企业的专职团委书记中年龄是最小的。</p> <p class="ql-block"> 担任厂团委书记期间,正是党的工作重心从以阶级斗争为中心转向到经济建设上来的关键时期。团组织是党的得力助手,自然要带领团员青年尽快适应新时期的新要求,尽快摒弃以阶级斗争为中心的旧观念,满怀热情地投身到生产建设中去。于是,我组织团员青年开展了“爱学习、转观念、重奉献”的专项主题活动。</p><p class="ql-block"> 那段时间,各车间、科室团支部开展的活动,凡邀请我参加的,我逢会必到。给基层团干鼓励和支持,并结合活动内容为他们即席点评。参加各团支部的活动,既与广大团员青年交了朋友,又锻练了自己的组织能力和即席发言的能力,为后来当律师,储备了临场应变和口头表达能力。</p><p class="ql-block"> 𠂆团委书记在企业属于中层干部,在一次中层干部会议的中场休息期间,厂办主任与时任技术科长开玩笑。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技术科长任保卫科长,党的重心工作转移到生产建设上以后,他被调到了厂技术科任科长。于是厂办主任戏称他为“变色龙”。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我暗暗的想,𠂆团委书记的岗位不能久留,我应该去学一门专业知识。于是,我专程去了一趟书店,彼时恰逢国家开始实施以法治国的方略,书店里不少普法的书籍,我毫不犹豫的买了几本,开始自学法律。</p> <p class="ql-block"> 1981年11月,市人事部门面向全民企业公开招录“公、检、法”政法干警,我便果断的报名应试。由于我提前自学了一些法律基础理论知识,加之擅长写作,同时还有中学教师和专职团干的工作经历,很快被当时新恢复重建的检察机关录用。同年底,我正式调入检察院,成为一名年轻的检察官,彼时我不满25周岁。</p><p class="ql-block"> 从专职团干到检察官,我完成了职场人生中的第三次华丽转身。</p><p class="ql-block"> 在检察院,我从事的是刑事检察工作,专门负责对犯罪嫌疑人的批捕和审查起诉。由于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刚刚入职检察官的时候,一种强烈的使命感油然而生,心里暗暗发誓要做一个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忠于人民的检察官。</p><p class="ql-block"> 在检察院工作第五年的时候,我奉命参加全市首届“优秀公诉人”的竞赛评比活动,彼时,我正在办理一起共同盗窃案的审查起诉。该案起诉到法院后,法院在案发单位设立审判庭,企业职工上百人参加旁听,市检察院组织市、县、区八家检察院的刑事检察官观摩庭审活动。由于我准备充分,在法庭上出色完成了指控犯罪、支持公诉的任务,并获得了全市首届“优秀公诉人”的称号。</p> <p class="ql-block"> 1986年下半年,区委拟在本院提拔一名副检察长,我被列入三个考察对象之一。在全院干警推荐评分中,我的分数是最高的,论工作能力和业绩,我自认为也是最有实力的。可是,事与愿违,组织最后决定提拔了另一个人。这个事对我的影响很大,颇有一种怀才不遇、受人戏弄之感觉。于是,我一气之下,便向组织部门申请调离检察院,出来从事律师工作。组织部门可能是同情我的境遇,加之我去心难留,便同意我辞去了检察官,在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工作并在市律师事务所任兼职律师。</p><p class="ql-block"> 这是我职场生涯中的第四次转身,从检察官到律师的转岗,彼时我年近三十,正是血气方刚的而立之年。</p><p class="ql-block"> 1988年我参加了全国首届律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律师资格。自那以后,我办理了很多有重大影响的刑事辩护案件,在当地及邻近的地区影响力日益扩大。</p><p class="ql-block"> 后来,我的律师事业十分顺利:創办了全市首家“不要国家编制和经费”的民办律师事务所;开创了全市律师当选区、市两级人大代表和市党代表的先例;我创办的律师事务所和我个人的律师业绩还被写入了地方志—— 《雨湖区志》的法治篇,成为我市第一个被正式载入“史册”的律师。</p><p class="ql-block"> 现在我已退休多年,回忆19岁到29岁的那十年的四次职场转身的青春往事,无不为自己当年的“不安份”感到自豪和满足。</p><p class="ql-block">[图片来自网络,特别致谢]</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