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在青少年成长的关键阶段,法治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的深度融合,对于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具有深远意义。雨花台区少年法学院积极探索创新教育模式,将法治课当作思政课来上,从情感培育入手,着力培养青少年对我国社会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尊崇与信赖,让法治精神与爱党爱国情怀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p><p class="ql-block"> 雨花台区少年法学院作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社会课程,在教学定位上明确与学校《道德与法治》课的互补关系。它打破传统社会化法治课程侧重于讲授法律知识的固有模式,而是认为在青少年价值观形成的重要时期,法治情感的培育比法律知识的记忆更为重要。因此,它从情感培育出发,引导青少年理解和认同我国的社会制度与法律制度的优越性,坚持把增强青少年内心深处的尊崇感和信赖感成为核心教学方向。</p><p class="ql-block"> 我国宪法总纲第一条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这一规定深刻揭示了我国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的核心要义。我国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更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根本保障。基于此,雨花台区少年法学院始终将培养青少年对党的感情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上,以党史教育和感恩教育为主题,全力打造系列法治铸魂课程。</p><p class="ql-block"> 在 “从党史中汲取法治力量”系列课程中,通过生动讲述党史中法治建设的重要事件和关键节点,让青少年知晓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在不同历史时期,始终将法治作为重要的工作方式和保障人民权益的有力武器。从革命年代的法制探索,到新中国成立后的法治建设,再到改革开放以来法治事业的蓬勃发展,一个个鲜活的史实,让青少年深刻认识到党的法治建设历程,也让他们明白法治的发展与党的奋斗历程紧密相连,从而在心中坚信法治建设离不开党的领导这一鲜明的中国特色。</p><p class="ql-block"> 在“感恩党感恩法治”系列课程中,通过引用“徒法不足以自行”的古训,向青少年阐释法治的有效实施离不开党的正确的领导和有力推动。通过展示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的举世瞩目的成就,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到法治社会建设的不断推进,从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到全民法治意识的显著提升,让青少年明白党的领导是我国法治事业不断前进的根本保障,引导他们树立感恩党、感恩法治的真挚情感。</p><p class="ql-block"> 在宪法系列课程中,更是以丰富的历史事实为依托,带领青少年体悟党的领导是人民选择的历史逻辑。通过回顾历史,让青少年了解在不同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人民在历史的进程中,逐渐认识到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能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才能建立起符合人民利益的法律制度。这种基于历史事实的感悟,帮助青少年增强了对我国法律体制的拥戴信念,让他们从内心深处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自觉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p><p class="ql-block"> 雨花台区少年法学院将法治课与思政课有机融合,以情感培育为切入口开展的一系列特色课程,不仅创新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模式,更在青少年心中播撒下爱党、爱国、崇法的种子。随着这些种子的茁壮成长,必将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育具有坚定法治信仰和深厚家国情怀的时代新人。</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