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摘要</p><p class="ql-block">随着社会发展,男性遭性侵案件逐渐进入公众视野,然而我国现行刑法对男性性权利的保护存在明显不足。本文通过对男性遭性侵案件的特点、现行法律规制的困境进行分析,提出在刑法中增设独立的男性性侵罪,并完善相关司法解释的建议,旨在实现对男性性权利的充分保护,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p><p class="ql-block">关键词</p><p class="ql-block">男性性权利;刑法保护;男性性侵罪;司法解释</p><p class="ql-block">一、引言</p><p class="ql-block">在传统观念中,性犯罪的受害者往往被默认为女性,强奸罪的立法设计也主要围绕女性性权利保护展开。但近年来,男性遭受性侵的事件不断被曝光,如学校、监狱等场所发生的同性性侵案件,这表明男性同样面临着性侵害的风险,其性权利保护不容忽视。刑法作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民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应当及时回应这一社会现实,完善对男性性权利的保护。</p><p class="ql-block">二、男性遭性侵案件的特点与现状</p><p class="ql-block">2.1 行为隐蔽性强</p><p class="ql-block">与女性遭性侵案件相比,男性遭性侵案件往往更为隐蔽。一方面,社会对男性作为性侵受害者存在偏见,认为男性具有较强的反抗能力,难以成为性侵对象,导致男性受害者羞于启齿,不敢报案;另一方面,同性性侵案件中,犯罪行为常发生在私密场所,如宿舍、私人住所等,不易被他人察觉。</p><p class="ql-block">2.2 犯罪主体与对象的多样性</p><p class="ql-block">男性性侵案件的犯罪主体既包括男性,也包括女性,其中男性对男性的性侵占比较高。犯罪对象涵盖各个年龄段的男性,从未成年人到成年人均有涉及,且未成年人由于身心发育不成熟,自我保护能力弱,更容易成为性侵目标。</p><p class="ql-block">2.3 心理创伤严重</p><p class="ql-block">男性遭受性侵后,不仅身体受到伤害,心理上也会遭受巨大创伤。社会对男性形象的传统认知使得男性受害者在遭受性侵后面临更大的心理压力,他们可能会感到羞耻、自责、自卑,甚至出现抑郁、焦虑、创伤后应激障碍等心理问题,这些心理创伤对其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产生长期的负面影响 。</p><p class="ql-block">2.4 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p><p class="ql-block">尽管由于报案率低等原因,男性遭性侵案件的实际数量难以准确统计,但从媒体报道和相关研究来看,近年来此类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这可能与社会观念的变化、人们对性权利意识的提高以及对性侵行为认识的加深等因素有关。</p><p class="ql-block">三、现行法律对男性性权利保护的不足</p><p class="ql-block">3.1 强奸罪主体与对象的局限性</p><p class="ql-block">我国现行刑法规定强奸罪的主体只能是男性,对象只能是女性,这就将男性遭受性侵的情形排除在强奸罪的规制范围之外。这种立法模式源于传统的性别观念,忽视了男性同样可能成为性侵害受害者的现实,使得男性在遭受性侵时无法得到与女性同等的刑法保护。</p><p class="ql-block">3.2 以强制猥亵罪论处的不合理性</p><p class="ql-block">在实践中,对于男性遭性侵案件,通常以强制猥亵罪论处。然而,强制猥亵罪与强奸罪在犯罪构成和刑罚幅度上存在较大差异。强制猥亵罪的刑罚相对较轻,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该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强奸罪的刑罚则重得多,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法定加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将男性遭性侵案件以强制猥亵罪论处,无法准确评价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导致罪责刑不相适应,也难以有效遏制此类犯罪的发生。</p><p class="ql-block">3.3 缺乏专门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p><p class="ql-block">目前,我国刑法中没有针对男性性权利保护的专门条款,也缺乏相关的司法解释来明确男性遭性侵案件的认定标准、证据规则等。这使得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面临法律适用的困境,不同地区、不同司法人员对案件的理解和处理方式存在差异,影响了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p><p class="ql-block">四、增设男性性侵罪的必要性与可行性</p><p class="ql-block">4.1 必要性</p><p class="ql-block">• 实现法律平等保护的需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原则,性权利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应当得到平等的保护。增设男性性侵罪,将男性纳入强奸罪的保护范畴,能够消除性别歧视,体现法律对男女两性性权利的平等保护,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p><p class="ql-block">• 有效打击犯罪的需要:随着男性遭性侵案件的增多,现有的法律规定已无法满足打击此类犯罪的实际需要。以强制猥亵罪论处无法准确评价男性遭性侵行为的严重程度,导致对犯罪分子的惩处力度不够,难以起到有效的威慑作用。增设男性性侵罪,能够提高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p><p class="ql-block">• 保护男性受害者权益的需要:男性遭受性侵后,身心受到极大伤害,他们需要法律的支持和保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设男性性侵罪,能够为男性受害者提供更有力的法律救济途径,使其在遭受侵害后能够得到公正的对待和合理的赔偿,有助于缓解其心理创伤,促进其身心康复。</p><p class="ql-block">4.2 可行性</p><p class="ql-block">• 国外立法经验的借鉴:许多国家和地区在刑法中已经对男性性权利提供了与女性同等的保护,如德国、法国、美国等。这些国家通过修改刑法,将强奸罪的对象扩大到男性,或者增设专门的性侵犯罪来保护男性的性权利。国外的立法经验为我国增设男性性侵罪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借鉴。</p><p class="ql-block">• 社会观念的转变: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观念的转变,对男性作为性侵受害者的认识逐渐加深,社会对男性性权利保护的关注度不断提高。这种社会观念的转变为增设男性性侵罪提供了良好的社会基础,使得公众更容易接受和认可这一立法举措。</p><p class="ql-block">• 司法实践的积累:尽管我国目前没有专门的男性性侵罪,但在司法实践中已经处理了一些男性遭性侵案件,通过以强制猥亵罪等罪名进行判决,积累了一定的司法经验。这些实践经验为增设男性性侵罪后的法律适用提供了实践基础,有助于确保该罪名在司法实践中的顺利实施。</p><p class="ql-block">五、男性性侵罪的立法构想</p><p class="ql-block">5.1 罪名与定义</p><p class="ql-block">建议在刑法中增设“男性性侵罪”,定义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男性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这里的“性关系”应作广义理解,包括传统的性交行为以及其他类似的性侵入行为,如口交、肛交等。</p><p class="ql-block">5.2 犯罪构成要件</p><p class="ql-block">• 主体:男性性侵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可以是男性,也可以是女性。在共同犯罪中,女性可以成为男性性侵罪的教唆犯、帮助犯或间接正犯。</p><p class="ql-block">• 主观方面:犯罪主体必须具有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违背男性的意志,会侵犯其性权利,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p><p class="ql-block">• 客体:该罪侵犯的客体是男性的性权利,即男性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是否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权利,以及在性行为中不受他人强迫、侵犯的权利。</p><p class="ql-block">• 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暴力手段”是指对男性的身体实施打击或强制,如殴打、捆绑、按倒等,使其不能反抗;“胁迫手段”是指对男性以实施杀害、伤害、揭发隐私等相威胁,使其不敢反抗;“其他手段”是指除暴力、胁迫以外的其他使男性不知反抗、不能反抗的手段,如使用药物麻醉、灌酒致醉、利用男性熟睡或患病等状态 。</p><p class="ql-block">5.3 刑罚设置</p><p class="ql-block">男性性侵罪的刑罚设置应与强奸罪相当,以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建议一般情节的男性性侵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性侵情节恶劣的;(二)性侵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性侵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同时,对于未成年人实施男性性侵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依法免予刑事处罚。</p><p class="ql-block">六、完善男性性权利保护的相关司法解释</p><p class="ql-block">6.1 明确性侵行为的认定标准</p><p class="ql-block">最高司法机关应出台司法解释,明确男性性侵行为的认定标准,包括对“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的具体解释,以及对“违背男性意志”的判断依据。例如,可以规定在判断是否违背男性意志时,应当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如双方的关系、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男性在行为发生前后的表现等因素。同时,对于一些特殊情形,如男性在醉酒、昏迷、被催眠等状态下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应当认定为违背其意志,构成男性性侵罪。</p><p class="ql-block">6.2 规范证据规则</p><p class="ql-block">制定专门的证据规则,明确在男性性侵案件中证据的收集、审查和判断标准。由于此类案件往往较为隐蔽,证据收集难度较大,因此应当注重对间接证据的收集和运用,如现场的物证、痕迹、证人证言、聊天记录、监控视频等。同时,要加强对被害人陈述的审查,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此外,还应当规定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应当作出有利于被害人的解释,以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p><p class="ql-block">6.3 统一裁判尺度</p><p class="ql-block">通过发布指导性案例、召开座谈会等方式,统一司法实践中对男性性侵案件的裁判尺度,避免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发生。指导性案例应当详细阐述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以及裁判理由,为各级司法机关处理类似案件提供参考。同时,司法机关之间应当加强沟通与协调,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解决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p><p class="ql-block">七、结论</p><p class="ql-block">男性性权利的刑法保护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和法律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观念的转变,加强对男性性权利的保护已成为时代的要求。通过在刑法中增设独立的男性性侵罪,并完善相关的司法解释,能够有效填补法律空白,实现对男性性权利的充分保护,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同时,我们还应当加强对性权利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营造一个尊重和保护每个人性权利的社会环境。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遏制性犯罪的发生,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和社会的和谐稳定。</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