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尊敬的家长朋友:</p><p class="ql-block">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也是一个家庭的重要支柱。保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心愿,更是家长义不容辞的责任。为切实减轻孩子课外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更好地为孩子身心健康保驾护航,保护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温馨提示如下:</p> 一、树立正确教育理念 <p class="ql-block"> 关爱孩子,从每个家庭做起。希望家长朋友们能认真了解和理解国家“双减”政策,遵循教育规律,遵循孩子身心健康发展规律、特点,着眼孩子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不盲从、不跟风、不攀比,尊重孩子成长规律,多抽出时间陪伴孩子,多带孩子参加社会实践和动手能力训练,关注孩子精神需求,尽量不安排孩子参加各种形式的课程补习,切实减轻孩子校外培训负担,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p> 二、合理安排假期生活 <p class="ql-block"> 请遵循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和成才观,杜绝单一的学习方式和学习空间,客观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作用,不盲目攀比、跟风。请家长引导孩子科学制定节假日学习生活方案,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注重劳逸结合、动静结合,增加科学、艺术、体育、社会实践等活动内容,培养孩子实践能力,强化社会责任感,促进孩子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p> 三、拒绝参加学科培训 <p class="ql-block"> 国家双减政策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请家长积极配合,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不让孩子参加涉及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各类学科类培训,以及以“咨询”“文化传播”“一对一”“一对多”“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隐形变异形式违规开展的学科类校外培训。</p> 四、远离非法培训机构 <p class="ql-block"> 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并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才能开展培训。任何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校外培训机构都是违法的,“无证无照”培训机构无安全保障,随时存在“跑路”“爆雷”风险,请各位家长务必仔细甄别。</p> 五、积极参与监督工作 <p class="ql-block"> 诚恳希望广大家长朋友从关心支持教育发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角度,主动参与监督,自觉抵制、积极举报身边一切违规校外培训行为。</p> <p class="ql-block">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人生如长跑,起步忌冲刺,薄发需厚积。希望您多关注孩子身心健康,真正参与到"双减”行动中来,及时更新教育理念,切实减轻孩子校外培训负担,让教育回归本质,助力孩子全面发展,健康成长。</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right;"> 闫集镇中心学校</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right;">2025年4月25日</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图文:张春雨</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审核:李秋寒</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