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广安市广安区枣山街道广高新城第一届业委会消失一年多以后,今年初20名以上业主联名申请组建业委会换届小组,<span style="font-size:18px;">广安区人民政府枣山街道办事处不受理申请,联名申请的业主代表向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近日申请人收到广安市广安区府驳(2025)9号《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span></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18px;">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认为枣山街道办不受理组建业委会换届小组的行为是指导行为,对联名申请的业主不具有行政强制力。</b></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8px;">按照这样的逻辑,《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三条共六条的规定,</span><u style="font-size:18px; color:rgb(237, 35, 8);">起码广安市广安区的所有街道办都是可以拒绝遵照执行的!</u></p><p class="ql-block">请读者百度2022年5月1日生效的《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上六条内容,同时看看<span style="font-size:18px;">《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截图内容,在下面的评论区说说您的看法。</span></p> <p class="ql-block">追溯上位法《民法典》。</p><p class="ql-block">《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七条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 员会。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p><p class="ql-block"><b>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b></p><p class="ql-block">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四川省就是指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而非区、县住建部门。.</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8px;">既然行政复议机关在审理广高新城业主行政复议街道办不履职的申请,只选择了街道办的“指导”职责,忽略了街道办的“协助”职责,不审理业主申请的实质问题,申请人只有向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了,孰是孰非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span></p> <p class="ql-block">如果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的观点成立的话,那么广高新城小区业主们当然可以自行组建业委会换届小组!</p><p class="ql-block">但我认为在四川省辖区,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的观点不应成立,广高新城小区业主们也不应自行组建业委会换届小组!</p><p class="ql-block">很显然广安市广安区枣山街道办事处不履行《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和第四十三条赋予的职责,就是不履行《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的“协助”职责,属于行政不作为。广安市广安区枣山街道办事处不组建广高新城业委会换届小组,广高新城的业主们怎么成立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呢?难道对广高新城的业主们还构不成行政强制吗?</p> <p class="ql-block"> 采编 李冯川 13350091770</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