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深入贯彻党和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让公共学前教育资源更好地惠及广大市民,进一步规范我园2025年秋季招生管理工作,维护招生工作正常秩序,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特制定本招生方案。</p> 一、指导思想 <p class="ql-block"> 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园”及便民便利、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要求,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规范招生秩序,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尽力满足学区内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保障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p> 二、招生对象 <p class="ql-block"> 小班:年龄满3周岁且不足4周岁幼儿,即在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p><p class="ql-block"> 中班:年龄满4周岁且不足5周岁幼儿,即在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p><p class="ql-block"> 大班:年龄满5周岁且不足6周岁幼儿,即在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p> 三、政策性照顾人员 <p class="ql-block"> 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p><p class="ql-block"><b> (一)政策性照顾人员类别</b></p><p class="ql-block"> 1.驻肇庆市现役军人的子女及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因公伤残军人的子女,按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意愿优先安排入读区内教育部门办幼儿园。</p><p class="ql-block">2.在高要区工作并符合肇庆市“人才绿卡”政策的“凤麟卡”持卡人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及“杰才卡”持卡人子女,按持卡人意愿优先安排入读区内教育部门办幼儿园;“优才卡”持卡人子女,按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并结合当地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读区内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在高要区工作符合高要区人才政策人员子女入读,按有关文件执行。</p><p class="ql-block"> 3.驻高要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1级至4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可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就近就便进入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或者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p><p class="ql-block">4.区工信局认定的规上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工程师的子女入读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原则上按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统筹安排入读。</p><p class="ql-block"><b> (二)报名提交的资料</b></p><p class="ql-block"> 政策性照顾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到拟报读幼儿园提交相关资料:</p><p class="ql-block">1.能确认属于政策性照顾人员身份类别的证件原件(备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p><p class="ql-block">2.政策性照顾人员及幼儿的户口簿原件(备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两者不同一户口薄的需公安机关出具两者关系证明。</p><p class="ql-block">3.幼儿父母身份证原件(备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p><p class="ql-block">4.《儿童预防接种证》及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原件)。</p> 四、招生办法 <p class="ql-block">(一)招生名额</p><p class="ql-block">高要区乐城镇中心幼儿园计划招收小班75人,中班插班53人,大班插班44人。</p><p class="ql-block">(二)招生工作流程</p><p class="ql-block"><b> 1.公布招生方案</b></p><p class="ql-block"> 我园招生方案于4月25日在园区的公告栏、微信公布。</p><p class="ql-block"><b> 2.报名时间和方法</b></p><p class="ql-block"> (1)报名时间</p><p class="ql-block">2025年5月6日上午9时至5月13日下午6时。</p><p class="ql-block"> (2)报名方法</p><p class="ql-block"> 幼儿家长或监护人在报名时间内通过幼儿园公布的二维码扫码进行报名。</p> 五、招生工作要求 <p class="ql-block"><b>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b></p><p class="ql-block"> 我园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和组织招生工作,协调解决招生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p><p class="ql-block"><b> (二)认真组织,规范管理</b></p><p class="ql-block"> 我园严格按照办园标准,不对幼儿进行入园前的考试或测查,遵守国家和省幼儿园收费的相关规定,不收取报名费、定位费以及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和捐资助学费等费用。</p><p class="ql-block">咨询电话:0758-8226313。</p> 六、其他 <p class="ql-block">(一)本方案执行期间,如果与国家和省、市、区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以国家和省、市、区政策为准。</p><p class="ql-block">(二)为了帮助家长解决孩子看护问题,我园提供晚托及寒暑假留园服务。</p><p class="ql-block">(三)本招生方案由高要区乐城镇中心幼儿园负责解释。 </p> 附件:报名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