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小学校关于《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十严禁”》致家长的一封信

XueYa

<p class="ql-block">尊敬的家长朋友:</p><p class="ql-block"> 您好!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管理,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维护教育公平,根据青冈县教育局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将于即日起开展教辅材料征订专项整治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恳请家长朋友理解、支持与监督。</p><p class="ql-block">一、专项整治活动的主要内容:</p><p class="ql-block"> 黑龙江省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十严禁”</p><p class="ql-block">1.严禁目录外教辅进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征订、使用或代购省教育厅推荐目录外的教辅材料,不得以“补充练习”“校本教辅”等名义变相增加目录外教辅。 </p><p class="ql-block">2.严禁违规向低年级推荐:禁止向小学一、二年级学生推荐或代购任何教辅材料。 </p><p class="ql-block">3.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征订:严格落实“自愿征订”原则,不得以“教学需要”等名义强制学生购买教辅,不得将教辅使用情况与学生评价、教师考核等挂钩。 </p><p class="ql-block">4.严禁违规扩大征订范围:严格执行“一科一辅”要求,不得超出规定的学科、年级范围征订教辅;同一学科禁止重复征订多种教辅材料。 </p><p class="ql-block">5.严禁家委会违规操作:禁止以“家长委员会”名义统一组织购买、使用教辅材料,学校不得默许、指使家委会代行教辅征订职责,确保征订责任主体明确。 </p><p class="ql-block">6.严禁指定购买渠道:教师不得通过课堂讲解、作业布置、微信群聊等方式暗示、诱导学生到指定书店、网店或书商处购买教辅,不得与供应商达成排他性约定。 </p><p class="ql-block">7.严禁捆绑搭售:征订教材或目录内教辅时,不得搭售练习册、试卷、课外读物、文具等无关商品。 </p><p class="ql-block">8.严禁第三方进校推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校园开展教辅材料宣传、推荐和推销活动,学校不得为其提供场地、设备或信息等支持。 </p><p class="ql-block">9.严禁线上违规征订:禁止学校协助第三方通过小程序、公众号、二维码、家长群等发送教辅征订链接或支付信息;不得开展线上代购、拼单等变相征订行为。 </p><p class="ql-block">10.严禁违规收费谋利:教辅材料费须单独收取并开正规票据,不得与学费、住宿费等合并收取;学校统一代购时,不得加价、收取服务费或私设“小金库”;严禁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教师收受书商回扣、礼品礼金。</p><p class="ql-block">二、专项整治活动倡议</p><p class="ql-block">1.请勿自行购买教师推荐的教辅材料以外的练习册、试卷等资料;</p><p class="ql-block">2.如发现教师存在强制征订、推销教辅材料等行为,请及时向学校或教育部门反映;</p><p class="ql-block">3.理性对待课外学习资源,避免盲目增加学生学业负担。</p><p class="ql-block">三、监督与反馈渠道若您对教辅材料征订工作有任何疑问或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监督举报:0455-3232663 15046633111</p><p class="ql-block"> 教育是国之大计,需要家校携手共筑廉洁、健康的育人环境。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让我们共同为孩子的成长保驾护航。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