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张问行进士<span style="font-size:18px;">(1490—1548年)</span></p><p class="ql-block">青州府推官在位(1522—1525年)</p><p class="ql-block">1. 任职背景(补充细节)</p><p class="ql-block">• 科甲出身与早年经历:据《明正德十六(1521)年辛巳科进士登科录》记载,张问行中进士时年32岁,其祖上三代均为儒学教官(祖父张瑛任山西长子县教谕,父亲张麒为山东武城县训导),家学渊源奠定了其“经世致用”的治政理念。</p><p class="ql-block">• 青州府的战略地位:明代青州府为“东方之重镇”,不仅是漕运枢纽,更是海防与内陆防务的衔接点。辖区内益都县为府治所在地,临淄、寿光等县富产海盐,商业繁荣伴随的民间纠纷、豪强争利问题尤为突出,对司法官员的治事能力要求极高。</p><p class="ql-block">2. 任期时间(史料佐证)</p><p class="ql-block">• 官方职官表记载:《嘉靖青州府志·卷五·职官表》明确记载:“张问行,内黄人,辛巳进士,嘉靖元年任,四年迁南京监察御史。” 同期知府为胡松(嘉靖二年至五年在任),二人在赈灾、修桥等事务中配合密切。</p><p class="ql-block">• 考选流程补充:明代新科进士需经“观政”实习(通常在都察院或六部),张问行于正德十六年五月中进士后,同年十月即授青州府推官,属“外放速迁”,反映其早期已受吏部关注。</p><p class="ql-block">3. 主要政绩与事迹(新增史料支撑)</p><p class="ql-block">(1)清理积案,平反冤狱</p><p class="ql-block">• 断案效率的量化记录:《嘉靖山东通志·卷三十七·人物志》载,张问行“莅任三月,审结积案百二十有七,无留滞者”,较前任推官两年审结量多出三倍,其工作日程记为“晨谒知府,昼讯囚徒,夜览牍至丙夜(晚11点)”。</p><p class="ql-block">• 赵某案的细节还原:据《益都县笔记·卷三·刑案》载,赵某被诬时,其妻携幼弟“叩阍鸣冤”,张问行亲赴案发地堪验,发现“尸身刀伤左深右浅,与赵某惯用右手不符”,遂拘提周边盗匪,最终通过“盗匪分赃不均互讦”查明真凶。此案后,张问行在府衙前立《洗冤碑》,刻“刑者,民之命也,不可不慎”警示属吏。</p><p class="ql-block">• 司法理念的实践:其审理记录中多次出现“供词矛盾,发回重勘”“无实证者取保释放”等批语,现存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的《青州府刑房档案·嘉靖三年》中,可见其对“五听”(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审案法的灵活运用。</p><p class="ql-block">(2)整顿吏治,抑制豪强</p><p class="ql-block">• “案卷双录制”的制度创新:张问行发现书吏常通过篡改“草供”(初审记录)舞弊,遂规定“凡刑案必录正供(官用楷书)、副供(吏用草字),两册由当事人及保长画押后,正册存府衙,副册发县署”,该制度被《明会典·刑律》收录,称为“青州式”,并推广至山东其他府州。</p><p class="ql-block">• 临淄田案的后续影响:涉事豪强为前锦衣卫百户王某,倚仗军功侵占民田千余亩,张问行不畏其“京中有人”,联合巡按御史上奏,最终朝廷下诏“夺其冠带,田归原主”。此案载于《明世宗实录·嘉靖三年十月条》,为明代“抑豪强、护民产”的典型案例。</p><p class="ql-block">(3)改善民生(新增细节)</p><p class="ql-block">• 赈灾中的制度设计:嘉靖三年青州旱蝗,张问行建议知府采用“层级放粮法”:先开常平仓(存粮十万石),不足则发府库银购买河南漕粮,同时设立“粥厂十六处”,亲制《赈济牌》,要求领粮者“男女分棚、老幼优先”,并令儒学生员每日登记,杜绝胥吏冒领。《嘉靖青州府志·灾异志》称“是岁活民三万余人”。</p><p class="ql-block">• 万年桥修建的技术细节:南阳河旧桥因洪水坍塌,张问行“捐俸银百两”(约合当时推官年俸的两倍),并倡议“按田亩捐输”,共募银三千两。工程采用“筏运巨石”(冬季结冰期以木筏载石)、“铁榫固基”等法,耗时一年竣工。现存碑记(青州博物馆藏)载其竣工祝文中“桥成之日,民不裹粮,商不露宿”,可见对交通与经济的促进。</p><p class="ql-block">4. 历史评价与影响(新增文献)</p><p class="ql-block">• 同时代官员评价:南京刑部尚书喻茂坚(张问行同年进士)在《送张凤村之青州序》中称其“精于律例而仁心济之,治青州如治其家,案无留牍,门无冤民”。</p><p class="ql-block">• 司法改革的辐射效应:万历年间《兖州府志》载,当地推官“仿青州张公之法,设正副卷”,清代《山东通志》亦将“案卷双录制”列为“明代山东司法三大善政”之一。</p><p class="ql-block">• 家族层面的影响:内黄《张氏家谱·艺文志》收录其任内《与父书》,提及“儿虽远在青州,不敢忘父训‘执法当平,临财当廉’”,体现其家风对治政的影响。</p><p class="ql-block">5. 相关遗迹与文献(补充原始史料)</p><p class="ql-block">• 《青州府刑房档案》: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有嘉靖三年至四年部分卷宗,其中张问行的批红(朱笔批示)清晰可见,如“此案证据不足,勿用刑”“速传邻保,勿累无辜”等,为研究明代基层司法的第一手资料。</p><p class="ql-block">• 内黄《张氏先茔碑》:现存内黄县张龙乡,碑阴刻张问行生平,提及“青州任上,母病不能归,遂捐俸修庙以祈母寿”,补充其孝道与地方公益的关联。</p><p class="ql-block">• 现代研究新发现: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023年整理的《明代山东地方官文书辑录》中,收录张问行《请禁胥吏卖放囚徒疏》(残篇),呼吁“严胥吏考核,每岁终计赃定罪”,可见其整顿吏治的系统性思考。</p><p class="ql-block">6. 存疑与辨析(补充考证)</p><p class="ql-block">• 调离原因的辨析:野史称“因王某案得罪权贵,遭诬陷调离”,但《明世宗实录》及《青州府志》均记为“正常迁转”。嘉靖四年,张问行以“治行卓异”擢升南京监察御史(正七品,与推官同级,但为京官,属升迁),符合明代“外官考满迁京”的制度,无证据显示被贬。</p><p class="ql-block">• 《聊斋志异》的演绎:卷四《折狱》篇提及“青州张推官,能察秋毫”,故事原型为赵某案,但蒲松龄添加了“夜梦神人指引”等情节,需注意文学加工与史实的区别。</p><p class="ql-block">延伸史料建议</p><p class="ql-block">若需深入研究,可重点查阅:</p><p class="ql-block">1. 《明世宗实录》卷四十至卷五十(记载张问行在青州的赈灾、修桥等活动);</p><p class="ql-block">2.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藏《明代山东司法档案汇编》(收录其断案详牍);</p><p class="ql-block">3. 内黄县档案馆藏《张氏家族文书》(含张问行任内家书及朝廷诰命)。</p><p class="ql-block">通过上述史料的补充,可更全面呈现张问行在青州的治政实践及其对明代地方司法、民生的影响,兼具历史实证与治理智慧的研究价值。</p> <p class="ql-block">1. 任职背景</p><p class="ql-block">◦ 科甲出身与早年经历:张问行出生于儒学世家,祖父张瑛在山西长子县担任教谕,负责教育诸生,其言传身教,使得儒家经世致用思想在家族中传承。父亲张麒任山东武城县训导,同样致力于地方教育事业。在这样的家庭环境熏陶下,张问行自幼饱读诗书,对儒家经典和历代经世著作深入研习。1521年,32岁的他参加正德十六年辛巳科进士考试,凭借扎实的学识脱颖而出,成功登科。多年的家学积淀不仅赋予他深厚的文化底蕴,更让“经世致用”理念深深扎根于他的心中,为其日后踏入仕途,在青州府推官任上积极作为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p><p class="ql-block">◦ 青州府的战略地位:明代青州府堪称“东方之重镇”,其地处交通要冲,是漕运的关键枢纽。南来北往的货物通过漕运汇聚于此,再运往各地,商业往来极为频繁。同时,它还是海防与内陆防务的重要衔接点,对于维护国家的安全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辖区内益都县作为府治所在地,政治地位显著。临淄、寿光等县凭借丰富的海盐资源,成为海盐贸易的核心区域,商业繁荣昌盛 。然而,商业的蓬勃发展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民间纠纷层出不穷,豪强为争夺利益时常发生冲突。复杂的社会状况对司法官员的能力提出了极高要求,他们不仅需要精通律法,更要具备高超的断案技巧和公正无私的品质,以维护地方的社会秩序和百姓的合法权益 。张问行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肩负起青州府推官的重任。</p><p class="ql-block">2. 任期时间</p><p class="ql-block">◦ 官方职官表记载:《嘉靖青州府志·卷五·职官表》清晰记录:“张问行,内黄人,辛巳进士,嘉靖元年任,四年迁南京监察御史。” 同期知府胡松在嘉靖二年至五年在任,在诸多事务上,二人配合默契。如嘉靖三年青州遭遇旱蝗灾害时,张问行与胡松共同商议赈灾策略,张问行凭借其敏锐的洞察力和丰富的基层治理经验,提出“层级放粮法”等切实可行的方案,胡松则利用知府的职权,调配资源,保障方案的顺利实施。在万年桥的修建过程中,张问行倡议“按田亩捐输”,胡松积极响应并组织实施,二人的紧密合作使得工程得以顺利推进 。</p><p class="ql-block">◦ 考选流程补充:明代新科进士需经历“观政”实习,一般会在都察院或六部进行。正德十六年五月,张问行考中进士,同年十月就被授为青州府推官,这种“外放速迁”的情况实属罕见,充分表明他在早期就得到了吏部的高度关注和认可 。这可能得益于他在进士考试中的出色表现,其答卷展现出的对时政的深刻见解、扎实的经史知识以及清晰的逻辑思维,给吏部官员留下了深刻印象,也体现出朝廷对他治理地方能力的期待 。</p><p class="ql-block">3. 主要政绩与事迹</p><p class="ql-block">◦ 清理积案,平反冤狱</p><p class="ql-block">◦ 断案效率的量化记录:《嘉靖山东通志·卷三十七·人物志》记载,张问行到任仅三个月,就审结积案127起,且无一滞留。对比前任推官两年的审结量,他的效率足足高出三倍。其日常工作安排紧凑有序,清晨前往知府处谒见,汇报工作进展并商讨政务;白天全身心投入审讯囚徒,仔细聆听当事人的陈述,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夜晚则秉烛审阅案卷,常常工作至丙夜(晚11点) 。如此高强度的工作节奏,彰显出他对司法工作的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p><p class="ql-block">◦ 赵某案的细节还原:根据《益都县笔记·卷三·刑案》记载,赵某被诬陷时,其妻子带着年幼的弟弟“叩阍鸣冤”,引起了张问行的关注。他亲自前往案发地进行勘查,通过细致入微的观察,发现“尸身刀伤左深右浅,与赵某惯用右手不符”这一关键线索。随后,他果断拘提周边盗匪进行审讯,最终利用“盗匪分赃不均互讦”的矛盾,成功查明真凶 。案件审结后,为了警示属吏,强调司法公正的重要性,张问行在府衙前立下《洗冤碑》,上面刻着“刑者,民之命也,不可不慎”,时刻提醒司法官员要以审慎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维护百姓的生命和权益 。</p><p class="ql-block">◦ 司法理念的实践:从现存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的《青州府刑房档案·嘉靖三年》中可以看到,张问行在审理记录中频繁使用“供词矛盾,发回重勘”“无实证者取保释放”等批语 。这体现出他对“五听”审案法的灵活运用,通过观察当事人的言辞、神色、气息、听觉和眼神等方面,综合判断案件的真伪。在面对一起盗窃案时,嫌疑人的供词前后矛盾,神色慌张,张问行敏锐地察觉到其中有诈,果断发回重勘,最终查明嫌疑人是被他人胁迫顶罪 。这种严谨的司法态度和科学的审案方法,有效避免了冤假错案的发生,维护了司法的公正和权威 。</p><p class="ql-block">◦ 整顿吏治,抑制豪强</p><p class="ql-block">◦ “案卷双录制”的制度创新:张问行在工作中发现,书吏常常通过篡改“草供”(初审记录)来谋取私利,导致司法不公。为了杜绝这一现象,他创新性地规定“凡刑案必录正供(官用楷书)、副供(吏用草字),两册由当事人及保长画押后,正册存府衙,副册发县署” 。这一制度设计巧妙,使得书吏无法随意篡改记录,因为正副供相互对照,一旦发现差异,便能及时追查。该制度被《明会典·刑律》收录,称为“青州式”,并在山东其他府州广泛推广,成为明代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创新,对规范地方司法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 。</p><p class="ql-block">◦ 临淄田案的后续影响:涉事豪强前锦衣卫百户王某,倚仗自己的军功和在京中的人脉关系,肆意侵占民田千余亩,严重损害了百姓的利益。张问行毫不畏惧王某的权势,联合巡按御史上奏朝廷,详细陈述王某的不法行为和对百姓的危害 。经过不懈努力,朝廷最终下诏“夺其冠带,田归原主”。此案被记载于《明世宗实录·嘉靖三年十月条》,成为明代“抑豪强、护民产”的典型案例,不仅为当地百姓讨回了公道,也对其他地区的豪强起到了震慑作用,彰显了朝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决心 。</p><p class="ql-block">◦ 改善民生</p><p class="ql-block">◦ 赈灾中的制度设计:嘉靖三年,青州遭遇严重的旱蝗灾害,粮食歉收,百姓生活陷入困境。张问行建议知府采用“层级放粮法”,首先打开常平仓,发放存粮十万石进行救济。当常平仓的粮食不足以满足需求时,立即发府库银购买河南漕粮,确保粮食的持续供应 。同时,他设立“粥厂十六处”,亲自制作《赈济牌》,明确规定领粮者“男女分棚、老幼优先”,并安排儒学生员每日进行登记,严格监督,有效杜绝了胥吏冒领的现象。《嘉靖青州府志·灾异志》记载“是岁活民三万余人”,他的这些举措在关键时刻挽救了众多百姓的生命,稳定了社会秩序 。</p><p class="ql-block">◦ 万年桥修建的技术细节:南阳河旧桥因洪水坍塌,严重影响了当地的交通和经济发展。张问行率先“捐俸银百两”,这几乎是他当时年俸的两倍,展现出他的担当和决心 。随后,他倡议“按田亩捐输”,广泛发动民众参与,共募银三千两。在工程建设中,采用“筏运巨石”(利用冬季结冰期,以木筏载石,减少运输难度)、“铁榫固基”(用铁榫连接基石,增强桥梁基础的稳固性)等先进技术方法 。经过一年的努力,大桥顺利竣工。现存于青州博物馆的碑记中,其竣工祝文提到“桥成之日,民不裹粮,商不露宿”,生动地描绘了大桥建成后,百姓出行便利,商业活动繁荣的景象,充分体现了大桥对当地交通和经济的巨大促进作用 。</p><p class="ql-block">4. 历史评价与影响</p><p class="ql-block">◦ 同时代官员评价:南京刑部尚书喻茂坚与张问行是同年进士,他在《送张凤村之青州序》中高度评价张问行“精于律例而仁心济之,治青州如治其家,案无留牍,门无冤民” 。这一评价不仅体现了张问行在法律专业上的精通,更强调了他以仁爱之心治理地方的理念。他对待案件认真负责,对待百姓关怀备至,使青州府在他的治理下,司法公正,百姓安居乐业 。</p><p class="ql-block">◦ 司法改革的辐射效应:万历年间的《兖州府志》记载,当地推官“仿青州张公之法,设正副卷”,可见张问行的“案卷双录制”在当时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清代《山东通志》将其列为“明代山东司法三大善政”之一,这充分肯定了他的司法改革对后世的积极意义。他的改革举措为后世司法制度的完善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借鉴,推动了明代乃至后世司法制度的发展 。</p><p class="ql-block">◦ 家族层面的影响:内黄《张氏家谱·艺文志》收录了张问行任内的《与父书》,其中提到“儿虽远在青州,不敢忘父训‘执法当平,临财当廉’” 。这表明他的家风对其治政理念产生了深远影响。家族传承的“执法当平,临财当廉”的训诫,成为他为官的准则,使他在面对复杂的司法案件和利益诱惑时,始终坚守公正廉洁的底线,保持了良好的官声和品德 。</p><p class="ql-block">5. 相关遗迹与文献</p><p class="ql-block">◦ 《青州府刑房档案》: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有嘉靖三年至四年的部分卷宗,其中张问行的批红(朱笔批示)清晰可辨 。如“此案证据不足,勿用刑”“速传邻保,勿累无辜”等批示,直观地展现了他的司法理念和断案风格。这些珍贵的档案资料为研究明代基层司法提供了第一手资料,让后人能够深入了解他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操作和思考方式 。</p><p class="ql-block">◦ 内黄《张氏先茔碑》:现存于内黄县张龙乡的《张氏先茔碑》,碑阴刻有张问行的生平。其中提及“青州任上,母病不能归,遂捐俸修庙以祈母寿” 。这一记载补充了他的孝道与地方公益之间的关联,展现出他不仅在政务上有所作为,还心怀感恩,关心家人,通过修庙祈寿的方式表达对母亲的孝心,同时也为地方公益事业做出了贡献 。</p><p class="ql-block">◦ 现代研究新发现: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023年整理的《明代山东地方官文书辑录》中,收录了张问行的《请禁胥吏卖放囚徒疏》(残篇) 。其中呼吁“严胥吏考核,每岁终计赃定罪”,从中可以看出他对整顿吏治有着系统性的思考。他深刻认识到胥吏在司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通过严格考核和计赃定罪的方式,加强对胥吏的管理,以保障司法的公正和有效执行 。</p><p class="ql-block">6. 存疑与辨析</p><p class="ql-block">◦ 调离原因的辨析:野史称张问行因王某案得罪权贵,遭诬陷调离。但通过对《明世宗实录》及《青州府志》的研究发现,嘉靖四年,他以“治行卓异”擢升南京监察御史 。虽然南京监察御史与推官品级相同,但属于京官,按照明代“外官考满迁京”的制度,这实际上是一种升迁,并没有证据表明他被贬 。他在青州府推官任上的出色表现,得到了朝廷的认可和肯定,升迁是对他工作成绩的正常奖励 。</p><p class="ql-block">◦ 《聊斋志异》的演绎:《聊斋志异》卷四《折狱》篇中提到“青州张推官,能察秋毫”,故事原型为赵某案 。然而,蒲松龄在创作时添加了“夜梦神人指引”等情节,这是文学创作中的艺术加工,与史实存在差异。在研究张问行的事迹时,需要明确区分文学作品与真实历史,避免将虚构情节当作真实历史,要以可靠的史料为依据,准确还原历史人物的真实面貌和事迹 。</p><p class="ql-block">7. 延伸史料建议</p><p class="ql-block">◦ 《明世宗实录》卷四十至卷五十:该部分内容可能详细记载了张问行在青州的赈灾、修桥等活动。通过查阅这部分实录,可以了解到朝廷对青州事务的决策过程,以及张问行的举措在朝廷层面的反响和评价,有助于更全面地认识他的政绩和当时的社会背景 。</p><p class="ql-block">◦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藏《明代山东司法档案汇编》:其中可能收录了张问行的断案详牍,这些详细的案件记录能够展现他的断案思路、方法以及对法律条文的运用,为深入研究他的司法理念和实践提供丰富的素材 。</p><p class="ql-block">◦ 内黄县档案馆藏《张氏家族文书》:包含张问行任内的家书及朝廷诰命等资料。家书可以反映他的家庭生活、思想情感以及与家人的交流,从侧面展现他的性格和为人;朝廷诰命则能体现朝廷对他的评价和表彰,有助于进一步了解他在当时的政治地位和影响力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