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415国家安全日</b></p><p class="ql-block">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p><p class="ql-block"> 2025年4月15日,是第10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主题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 走深走实十周年”。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学习相关的知识吧!</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国防观念</b></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什么是国家安全?</b></p><p class="ql-block"> 2015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明确指出: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国家安全包括哪些领域?</b></p><p class="ql-block"> 国家安全涉及的16个重点领域包括:政治安全、军事安全、国土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生物安全、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等。</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国家安全很重要,担子谁来挑呢?</b></p> <p class="ql-block"> 国家安全法规定: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统筹协调涉及国家安全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国防部、外交部、国家安全部、公安部等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各自的职责。</p> <p class="ql-block"> 这样一说国家安全跟公民和组织就没关系了吗?当然不是,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维护国家安全需要每一个公民的责任担当与努力。</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b></p> <p class="ql-block"> 关于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义务,国家安全法第77条明确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 </p><p class="ql-block">(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p><p class="ql-block">(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p><p class="ql-block">(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p><p class="ql-block">(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p><p class="ql-block">(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支持和协助;</p><p class="ql-block">(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p><p class="ql-block">(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此外,该条还明确规定: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的个人和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p> <p class="ql-block">做到“八个不”</p> <p class="ql-block">1.照片不任意拍</p> <h3><strong>2.车队不随意插</strong></h3></br> <p class="ql-block">3.工作不盲目干</p> <p class="ql-block">4.电脑内外网不混用</p> <p class="ql-block">5.行李箱不胡乱装</p> <p class="ql-block">6.东西不随便买</p> <p class="ql-block">7.信息不非法传</p> <p class="ql-block">8.发现可疑线索不隐瞒</p> <p class="ql-block"><b>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怎么办?</b></p> <p class="ql-block"> 2015年11月,全国国家安全机关向社会发出通告,12339,是受理个人和组织发现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情况线索举报电话。 公民和组织如发现危害国家行为,请拨打举报电话12339向属地国家安全局报告;或登录国家安全机关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www.12339.gov.cn进行举报;也可以向公安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组织报告,相关国家机关、组织会立即移送属地国家安全局处理。</p> 幼儿园有话说 <p class="ql-block">尊敬的家长朋友们:</p><p class="ql-block"> 2025年4月15日是第十个国家安全教育日,为进一步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在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幼儿园给孩子带来了一份安全教育小知识。希望家长们配合幼儿园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让我们一起保障孩子们平安健康、快乐成长。</p> 居家安全 <p class="ql-block"> 1、尽量不要把孩子单独留在家里。</p><p class="ql-block"> 2、告诉孩子不给陌生人开门。</p><p class="ql-block"> 3、要让孩子远离打火机、火柴、燃气阀、煤气罐等,防止发生火灾。</p><p class="ql-block"> 4、要把剪刀、锥子等金属物品放在孩子够不到的地方,以免孩子被划伤。</p> 交通安全 <p class="ql-block"> 1、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在公路上跑闹、玩耍。</p><p class="ql-block"> 2、横穿马路要走斑马线、人行天桥等,不得随意横穿。</p><p class="ql-block"> 3、教育幼儿乘坐公交或私家车时,尤其上下车时注意交通安全。</p><p class="ql-block"> 4、外出不去乘坐无证、无牌及违章超载的车船,避免人身意外损失。</p><p class="ql-block"> 5、遵守公共秩序,等车的时候,车未停稳不得靠近车辆,上下车时不得拥挤,先下后上有序乘车。</p> 消防安全 <p class="ql-block"> 1、加强幼儿防火安全教育,告诉孩子玩火的危害。</p><p class="ql-block"> 2、家长不在家时,不准使用煤气、液化气灶具等。</p><p class="ql-block"> 3、使用电暖器取暖时,要注意远离床单、窗帘等可燃物品,更不能在上面覆盖毛巾等,以免引发火灾。</p><p class="ql-block"> 4、发现火灾不得逞能上前扑火,要及时报告大人或报警</p> 预防溺水 <p class="ql-block">每一起溺水身亡事故的发生,都会给家庭带来巨大的精神伤害和无法弥补的损失。为了确保孩子们的生命安全,请大家做到预防溺水“七不准”: </p><p class="ql-block">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p><p class="ql-block"> 2、不准擅自与人结伴游泳。 </p><p class="ql-block"> 3、不准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p><p class="ql-block"> 4、不准在不熟悉的水域游泳。</p><p class="ql-block"> 5、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p><p class="ql-block"> 6、不到水边玩耍嬉戏。 </p><p class="ql-block"> 7、不盲目下水施救。</p> <p class="ql-block">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是社会的未来和希望,保护孩子安全是幼儿园、家庭和社会共同的心愿与责任。让我们一起携手,为孩子安全、健康、快乐的成长保驾护航!</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