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不合法,行政处罚不成立

勇哥

那天朋友的媳妇找到我,说市场监管局要处罚她6000元。朋友媳妇说她经营海鲜生意,快过年了嘛,进了50斤芹菜,市场监管所抽检,说他们家芹菜农残超标,拟作出行政处罚。送达鉴定意见和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后,她找过人去市场监管局,也去哭过、闹过,均起不到作用,所以来找我诊诊脉、出出主意。 我看了鉴定意见。市场监管局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作出。根据鉴定意见,检材计芹菜19斤,朋友媳妇说从他们家买去了2斤芹菜,还从其它家买的检材,估计这19斤就是市场监管所买的所有的检材一并做的检测。 第三方这个检测报告是不成立的。19斤检材检出有农残,但不能确定有农残的是哪一家的,当然也不能确定朋友媳妇家的有农残。证据到结论不具有唯一性,不符合行政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行政处罚应该不成立。 <p class="ql-block">  朋友媳妇根据以上内容写了个陈述申辩交到办案人员那里,后来办案人员反馈陈述申辩成立,行政处罚不作出。人家还说了,你一哭二闹三上吊不管用,真正管用的就是依法、依法、依法!!!</p><p class="ql-block"> 呵呵。</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