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根据离婚数据的报告,中国社科院研究员、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陈一筠表示,工作紧张,出差频繁,夫妻相处时间缩减,再加上社会交往的扩大,文娱场所的开放,异性结识和沟通的机会增多了,婚外情成为婚外的最大“杀手”。</p><p class="ql-block"> 但是,在上海2010年度婚姻登记统计情况专报中,离婚原因排列前三的分别是感情不和、感情破裂、性格不合,第三者插足只占离婚率的百分之零点七八二。</p><p class="ql-block"> 小三是历史遗留下来的糟粕(社会学家:李银河):说小三是离婚的主要原因我不敢苟同,这得靠数据说话!小三是如何产生的?对男人而言,中国历史上男权文化的传统是根源。男人事业稳定后,要靠什么形式去炫耀这种成功?衡量男人成功的隐形标志是情人。情人作为暖昧的符号是权力的表征。</p><p class="ql-block"> 虽然从1950年《婚姻法》颁布开始,以立法形式确定了一夫一妻制,但历史上是三妻四妾的婚姻制度在男人的心中都残留了一些“思想瘤”,在他们看来,成功某种程度上就意味着是“有很多女人”,这是历史上遗留下来的“糟粕”。而对女人来说,经济不独立,想走捷径,希望一步到位的快餐式理念促使她们在社会阶梯上寻求上位,“小三”提供一个省力的出口。</p><p class="ql-block"> 人们往往有个误解,认为“小三”就是女性,但实际上男小三的比例很高。这个现象的出现表明了择偶观的转变,男人开始看重女人的金钱,婚姻市场上女人依附男人的局面重新洗牌。</p><p class="ql-block"> 小三”未必是罪魁祸首(上海社会科学院家庭研究中心主任●徐安琪):没有数据表明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的统计中,在所谓的“小三”插足是主要的离婚原因,实际上当事人更多填写的是性格不合、感情破裂。因为新婚姻登记条例实行后,即使不详细说明真正的离婚原因,也不影响离婚,因此,这个数据没有可靠性。</p><p class="ql-block"> 根据调查结果,在法院诉讼离婚的原告,以对方有外遇或婚外情起诉的比例会很高。从我所收集的从上世际50年代来上海的2500个离婚案资料统计看,第三者为男性的不少于女性(还有双方都有第三者)。这可能与女性有第三者更可能提出离婚有关,而且丈夫也更不能容忍自己“戴绿帽子”的耻辱,他们还常因强烈的占有欲和嫉恨心,对有外遇的妻子采取暴力等过激行为,这也将妻子更推向第三者而毅然与丈夫分手。而男方有外遇的话,较常见的是“喜新不厌旧”、脚踏两只船,妻子一般也更希望老公回心转意,和自己重新开始。</p><p class="ql-block"> 应该反对“小三”这个含有性别指向的流行词,也就是将女性界定为破坏他人家庭的第三者。社会刻板印象通常认为充当第三者的女性都是为了钱、房、车而肆意插足他人婚姻,而第一者则是有钱有权有势的男性。</p><p class="ql-block"> 婚外情游戏的通则就是高阶层的男性恩赐给物欲主义的女性钱、房、车,给原配妻子造成了极大伤害。苍蝇不叮无缝之蛋,夫妻之间如果没有缝隙、怎么有机会被破坏?所以,第三者未必都是破坏他人婚姻的罪魁祸首,当事人未能保卫自己的婚姻显然责任更大。</p><p class="ql-block"> 女人为何为难女人(男性文化研究作家●蓝怀恩):“女人何苦为难女人”一曲,却让许多笨女人唱得如泣如诉、其实女人从来就习惯压迫女人,无论三角恋或者婆媳、妯娌矛盾?连母女相嫉争宠都远远多过父子,可以说,女性常常是人际关系中的乱源,例如,很多老公是被老婆唠叨或猜疑或苛求给赶出家门的,因此外面任何一个温柔一点、体恤一点、懂得赞赏男人的女人都能吸引他们。“关系”好坏只跟双方当事人有关,自己是肇事者,却抓着“恶果”怨怪小三,有意义吗?</p><p class="ql-block"> 个人的一点看法:夫妻之间,除了能相互包容和理解外,更重要的还要能相互尊重。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人生在世做事做人免不了会有暇疵,不要因为有一次错误的失败,就可以不顾及对方的感受,不顾及对方的面子,遇到不如意或心情不好,就可以放肆的揪住小辫子挂在嘴上。</p><p class="ql-block"> 俗话说得好:打人不打脸,评人不揭短。日久天长,对方总有忍受不了的时候,会找到暴发的机会,轻则两败俱伤,重则分道扬镳。无味的唠叨和故意伤人自尊,迟早会把对方投进别人的怀抱。给朋友提个醒:思想消极的人需要温暖和自信,情绪低落的人需要安慰和欣赏。</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