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贯活动及垃圾分类志愿服务——级索镇姚庄幼儿园

阳光灿烂

宣传培训 <p class="ql-block">为全面贯彻落实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5 年度&lt;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gt;宣贯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我园于4月3日起开展了系列培训和宣贯活动,通过广泛宣传和贯彻《条例》,进一步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成为社会共识和自觉行动,增强社会各界对生活垃圾分类的支持,形成人人自觉践行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p> 垃圾分类志愿服务 倡议书 <p class="ql-block">尊敬的家长、老师们:</p><p class="ql-block">为了更好地推进《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实施,共建美丽、环保的家园,根据上级通知精神,姚庄幼儿园特此向您发出倡议:积极参与垃圾分类行动,共同为环境保护贡献力量。</p><p class="ql-block"> 以下是幼儿园为您整理的条例要点及具体操作指南,请仔细阅读并践行。</p> 条例实施背景 <p class="ql-block">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生活垃圾问题日益突出。为有效解决这一难题,《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于2023年正式施行。该条例旨在通过科学管理垃圾,推动资源回收利用,减少环境污染,提升居民生活环境质量。</p> 垃圾分类标准 <p class="ql-block">  根据条例要求,生活垃圾主要分为以下四类:</p><p class="ql-block">1. 可回收物 </p><p class="ql-block"> 包括废纸、塑料、金属、玻璃等可以再生利用的废弃物。请将这些物品清洗干净后投放至蓝色垃圾桶。</p><p class="ql-block">2. 有害垃圾 </p><p class="ql-block"> 如废电池、废灯管、过期药品等对环境或人体健康有危害的废弃物。请将其密封包装后投放至红色垃圾桶。</p><p class="ql-block">3. 厨余垃圾 </p><p class="ql-block"> 主要指剩菜剩饭、果皮菜叶等易腐烂的有机废弃物。请沥干水分后投放至绿色垃圾桶。</p><p class="ql-block">4. 其他垃圾 </p><p class="ql-block"> 除上述三类外的其他废弃物,如污染纸张、烟蒂等。请投放至灰色垃圾桶。</p> 居民责任与义务 <p class="ql-block">每一位居民都是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请您做到以下几点:</p><p class="ql-block">1.主动学习分类知识:</p><p class="ql-block">了解各类垃圾的具体分类方法,确保正确投放。</p><p class="ql-block">2.养成良好习惯:</p><p class="ql-block">在日常生活中自觉进行垃圾分类,带动家人和邻里共同参与。</p><p class="ql-block">3.监督举报违规行为:</p><p class="ql-block">发现随意倾倒垃圾或不按规定分类的行为,及时向社区管理部门反映。</p> 环保小贴士 <p class="ql-block">  为了让垃圾分类更轻松高效,我们为您提供以下实用建议:</p><p class="ql-block">1.准备家庭分类桶:</p><p class="ql-block">在家中放置不同颜色的小垃圾桶,方便初步分类。</p><p class="ql-block">2.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p><p class="ql-block">尽量选择可重复使用的餐具、购物袋等,从源头减少垃圾产生。</p> 共建美好家园 <p class="ql-block">垃圾分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每一位居民的共同努力。让我们携手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贡献自己的力量。愿我们的家园因您的参与而更加洁净,因您的努力而更加美好!</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