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松公蒸尝田租

小李飞剑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尝谓创业固难, 守成非易。 故祖宗之所留遗,功德之所系。 仁人孝子,谁不当兢兢保守,而弗替者也。 忆老祖典斋公,当日始生秀玉姑奶, 次生玉壁公。玉壁生寅柯,号曰古松公。 幼失怙恃,赖姑抚养成人。迨后尊姑年老逝世, 将姑安葬于横岗寨顶狮形,已山亥向。斯时盗匪纷乱, 诚恐毁姑之坟。于是竖造围圈居住, 照管姑奶之坟墓,因取名贞女围。 后古松公生有五子。宠、实、容、宰、宏,渐然人烟济济,丁口繁众。迁居下手,地名老灶下,仍典斋公所生,分三子之地基:玉壁公住居左,玉璇公住居右,玉琮公住居中。玉琮后裔乏传。故壁、璇二房子孙,照烟派费。竖造厅堂三栋,递年秋祭祀祖,以报祖功宗德。又于地名墩头,系古松公私地丢荒。 清明二朝, 不料遇逢高明堪舆。观其山清水秀可称牛眠千古。 于是合房子孙商议。人各办钱。进冢竖成一坟。 又将葛藤坪尾山场, 乃原芳公所生四子诏谏注读四份, 头一份诏公坐份, 玉壁、玉璇均分。其外,总地名大水坑, 瓦子坑,丹竹坑、梅子坑山场, 又及蛇仔岭等, 与广地山岭相连, 天水为界, 四水流落,一概宠公掌管。</b></p><p class="ql-block"><b>今将立有开仔岭田、余土、山场、杉木,杂树,一应契人慕松公一房嗣孙。良一礼保文发明溪等叔侄商议, 愿将祖公一房子孙遗下, 请送与清溪向前承买。价银办出四十余圆, 当日三面言定,宠宏二房子孙,掌管田插花等处山岭杉木杂树, 四水流落,左右上下,宠公付与银,宏公一房子孙受领。 古松公派下宠宏二公嗣孙, 永远掌管, 照丁发肉。牛角窝瑞堂公掌管, 吊马寨田岭杉树归于南士公掌管。罗星墟店一间, 左与十坊店为界,右与鹤岭下店为界、 店场地基,永远不可众。 上收税载粮三升六合, 自己完清,溪公掌營。</b></p><p class="ql-block"><b> </b></p><p class="ql-block"><b> 善燕誉录</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