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br>亲们,如今婚姻法新规引发了广泛关注,其中“不管谁提出离婚,这 4 样财产都归个人,对方带不走”的规定,犹如投入平静湖面的巨石,激起了层层波澜。婚姻本应是两个人携手同行、共同经营的人生旅程,然而当离婚的阴影笼罩时,财产分配往往会成为焦点问题。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哪些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以及这一规定背后的意义。<br><br>一、婚前个人财产<br><br>在现实生活中,购买房产往往需要承担巨大的经济压力,尤其是在房价高居不下的今天。婚前个人购置的房产,在离婚时将其归还给房产购置方,可以有效避免因房产分割问题引起的复杂纠纷,同时也保障了购房者及其家庭的合法权益。<br><br>二、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所获得的财产<br><br>根据《民法典》规定,当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写明某财产只归夫妻中的一方所有时,那么这块财产就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按照新规,因继承或受赠明确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在离婚时也应归个人所有。<br><br>三、因工伤或其他意外事件得到的赔偿款<br><br>因工伤、疾病或其他意外事件获得的赔偿款,是对当事人在遭受不幸后的经济补偿,用于其后续的治疗、康复和生活保障。如果在离婚时被对方带走,无疑会加重当事人的经济困境,因此法律将其明确为归个人所有,这是合情合理且十分必要的。<br><br>四、专用的生活用品<br><br>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因其具有专属于个人使用的特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例如,男方的剃须刀、摄像机、测量仪、手表、首饰等,这些专用生活用品是根据男方的特殊需求和个人情况而购置的,与女方的生活需求并无直接关联。同样,女方的首饰、化妆品、背包、服饰等,在离婚时也可以全部带走。<br><br>婚姻法新规中关于这 4 样财产归个人所有的规定,虽然引发了争议,但也有其合理之处。它在保护个人财产权的同时,也促使人们更加审慎地对待婚姻,为婚姻的稳定和幸福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障。亲们,婚姻是两个人共同经营的事业,而个人财产的明确划分,不仅能够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更能让我们在婚姻中更加安心地经营属于自己的生活。让我们一起在法律的</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