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20px;">2023年5月,某保险公司客服中心接到自称“王女士”的来电,要求查询其丈夫张先生的保单详情(包括保额、受益人信息及现金价值),并申请将电子保单发送至其个人邮箱。客服人员按流程核验信息时发现以下异常:张女士非保单权益相关人,仅能提供张先生的身份证号,但无法准确说明保单缴费账户、缴费年限及投保时的健康告知内容;来电号码与保单预留的投保人电话、紧急联系人电话均不一致;王女士以“张先生重病卧床”为由拒绝本人接听,却声称需紧急处理保单事务。察觉到异常,客服人员拒绝直接提供信息,告知需投保人本人通过官方渠道办理或提供有效授权文件,随后根据系统预留信息联系投保人张先生,确认其健康状况良好并对此次查询毫不知情。经核实,王女士实为张先生的前妻,企图通过非法获取保单信息谋取利益。因保险公司及时拦截,避免了投保人隐私泄露及潜在经济纠纷。</span></p> 案例分析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20px;">《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第六章保护消费者信息安全权第四十五条规定:“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在消费者授权同意等基础上与合作方处理消费者个人信息,在合作协议中应当约定数据保护责任、保密义务、违约责任、合同终止和突发情况下的处置条款。”</span></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20px;">在本案中,王女士在未得到投保人授权委托的情况下,企图私自获取客户的保险信息,保险公司在处理此事时态度谨慎,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要求,通过“要素验证”拦截非授权请求,有效保障了客户的权益,阻止了客户信息泄露和潜在的经济纠纷。</span></p> 消费风险提示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20px;">作为消费者:</span></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20px;">1.强化个人信息安全管控:将保险合同、身份证件、银行卡同等级保管,避免随意放置或拍照外传。提供证件及保单复印件时,注明“仅用于XX用途”。</span></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20px;">2.做好授权和信息变更:如委托他人办理保单业务,需签署书面授权书或提供其他委托文件;手机号、住址变更后,应通过官方渠道做到及时更新。</span></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20px;">作为金融从业人员:</span></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20px;">1.严守核验底线:在处理涉及客户个人信息的任何请求时,必须进行严格的身份验证,如确需客户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核实委托授权书是否为客户本人亲笔签名,并确认授权范围和授权有效期。 </span></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20px;">2.定期合规自查:在日常工作中,确保业务流程、数据处理方式以及信息安全措施符合监管规定,涉及客户重要信息内容的资料,要进行脱敏加密处理,严禁信息泄露。</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