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专班督导组对嘉定区曹江公寓火灾现场进行现场检查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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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class="ql-block">  4月1日下午,市专班督导组按照四不两直方式赴嘉定区江桥镇临夏路98弄曺江公寓,对3月28日晚发生在该小区火灾案进行检查督导。据小区物业张经理介绍,该案由小区8号101室租户贾某(极兔快递员)入室充电引发。</p> <p class="ql-block">  涉事车辆品牌为“巨岛”牌,起火电池为充电状态下的锂电池,系车主于2023年11月于曹安公路一电动自行车店购买。目前,涉事车主已被公安机关控制,相关工作在调查取证中。</p> <p class="ql-block">  在物业的陪同下,市专班督导组又检查了地下非机动车停车库。通过交流,市专班督导组了解到:小区曹江公寓住户912户,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为600辆,小区共拥有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3处(都是地下)充电车位共500个左右,基本满足日常使用需求。地下充电场所已配备喷淋、火灾报警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高层建筑已安装智慧电梯报警系统阻止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重点部位均张贴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宣传海报等安全提示。</p> <p class="ql-block">  市专班督导组指出:此次火灾再敲警钟,安全意识不可忽视。各部门仍需切实研究,落实责任。基层物业在深挖潜能、统筹资源,推进小区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设施建设迭代升级同时,还需强宣传力度(特别是与快递小哥租户签订安全承诺书的形式),增强法制意识教育,携手共筑安全、和谐、文明家园。</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