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桥,汉族,1917年2月1日生,山东巨野人,1938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①(后被开除党籍),1938年参加革命工作,相当于高中文化。<br><br>1932年至1934年,在山东济南正谊中学读书。<br>1933年春,国民党复兴社在济南建立华蒂社,为华蒂社发起人和“中坚”分子②。<br>1938年1月到延安,后曾任《晋察冀日报》和《石门日报》主编。<br>1949年7月至9月任新闻日报管委会委员。<br>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华东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至1953年1月)。<br>1950年6月至1954年4月任新华通讯社华东总分社社长。<br>1951年11月至1955年1月任上海解放日报社社长兼总编辑,1955年1月至8月任报社总编辑。<br>1955年1月起任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br>1956年5月至1957年5月任中共上海市委文艺工作部部长。<br>1959年1月起任中共上海市委常委。<br>1962年6月至1965年5月任中共上海市委政治研究室主任。<br>1963年3月至1965年6月任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部长。<br>1963年12月至1965年3月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处候补书记。<br>1965年3月至1967年1月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处书记。<br>1966年5月起任中共中央华东局委员兼华东局宣传部部长。<br>1966年5月至1969年9月任中共中央文化革命小组副组长。<br>1967年2月至1976年10月任上海市革委会主任。<br>1967年5月至1976年10月任南京军区第一政治委员、军区党委第一书记(1967年10月起)。<br>1969年4月起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中央军委委员。<br>1970年11月至1976年10月任中共中央组织宣传组副组长。<br>1971年1月至1976年10月任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br>1971年10月至1975年2月为中共中央军委办公会议成员。<br>1973年8月起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br>1975年1月起任国务院副总理。<br>1975年1月起任解放军总政治部主任、总政治部党委第一书记(1975年8月起)。<br>1975年2月起任中共中央军委常委。<br>“文化大革命”中同江青一起组织、领导夺取最高权力的阴谋活动。<br>1976年10月被隔离审查,并被撤销在上海市的党内外一切职务。<br>1977年7月被开除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br>1981年1月25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作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主犯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br>1983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将对其原判处的死刑缓期2年执行减为无期徒刑,原判处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br>2005年4月21日,病亡。<br><br>中共第九届、十届中央委员(任职至1976 年10月),第九届、十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任职至1976年10月),第十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任职至1976 年10月),第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会议任中央军委委员(1971年10月至1975年2月为中央军委办公会议成员,1975年2月起为中央军委委员、常委,任职至1976年10月)。<br><br>①1977年7月《中共十届三中全会关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的决议》指出:1938年,张春桥隐瞒他的国民党特务身份入党。<br>②1977年3月中共中央转发的《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罪证(材料之二)》指出:1932年至1934年,张春桥在济南正谊中学读书期间,充当国民党特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