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逮捕近半年后,北京“70后”原博士副市长高朋案将要在山西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div>3月24日,最高检官网发布消息称,高朋涉嫌受贿、玩忽职守一案,由国家监委调查终结,经最高检指定,由山西吕梁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吕梁检察院已向吕梁中院提起公诉。</div><div>检方起诉指控:高朋利用担任京投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融资建设部经理、副总经理,北京地铁十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北京丰台区副区长,北京发改委副主任,北京顺义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高朋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遭受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责。</div><div>公开资料显示,高朋52岁(1972年7月出生),曾是首都最年轻的副市长。他是辽宁丹东凤城人,本科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投资经济专业,在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读在职研究生,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早年,他就职于中国华诚集团、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并任北京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规划部副部长。</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