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亲爱的家长朋友们:</p><p class="ql-block"> 一直以来,教育惩戒权话题备受关注,一边教师管不了、不敢管,教师的教育权利得不到保障;一边是个别教师以体罚代替教育惩戒,孩子的身心受到伤害,并引发社会质疑、损害家校关系。如何将教育惩戒权纳入法治轨道,更好保障教师的教育权、管理权、评价权,发挥教育惩戒的积极作用,对部分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将其引导走上健康成长的正轨,一直是社会关心的热点话题。2020年12月23日,教育部发布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2024年8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其中提出,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学校和有关部门要依法保障教师履行教育职责。下面为您图解《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请您认真阅读知晓相关内容,并配合学校老师做好孩子的教育管理工作。</p> <p class="ql-block"> “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适当的惩戒可以让孩子及时改正错误,养成更好的行为习惯,让成长之路更加平坦!我们学校、老师在运用教育惩戒规则的时候,一定会遵循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坚持育人为本。</p><p class="ql-block"> 家长朋友们:教育是学校和家庭的共同职责,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是学校、教师正常实施教育管理的重要支柱。希望全体家长都能履行对子女的教育职责,尊重教师的教育权利。管教是对孩子的关爱,放任不管,才是对孩子的不负责任。让我们家校携手,共同关爱我们的孩子,教育我们的孩子讲文明、守纪律、懂规则、爱学习,健康快乐地茁壮成长!</p> <p class="ql-block"> 平罗县城关第三小学教育集团</p><p class="ql-block"> 2025年3月24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