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图片来自网络</p><p class="ql-block">文章原创</p> <p class="ql-block"> 何谓感情?何谓爱情?深层次的东西我真的说也说不清楚。不过作为七十二岁的我,也曾经学过语言文学,古代汉语和现代汉语,并且多多少少还学一点美学和逻辑学。 闲来无事,有的时候爱琢磨,但不是钻牛角尖,而是把词组分开,看一下是不是独立成立的一个词。</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 感情与爱情,首先把感字分开,然后再把爱字分开,因为那个情字,既可以是感也可以爱,然后组成词组,也是现代人普遍接受甚至是不可分割的词或词组。</p><p class="ql-block"> 我并非脑洞大开,也不是异想天开,我觉得首先是感字当先,其次是爱字跟随,然后才有了情左右人的一生。</p><p class="ql-block"> 我们从小到大,每一个人都有着不同的感觉、感受、特别是每一个人都有自己活动的时间、空间,既有宽度,又有高度,还要长度,不要说是几维,那是物理学家的专利。我想说的是,如何一个人都是从感觉、视觉、味觉、甚至是第六感觉来体验人生的每一步。当然,不可能感同身受,因为每一个人都有每一个人的活法和经历不同(感)字,于是乎才一点一滴,一步一步地由有感,而发展为有情。所以感情被通用。也就是说,没有感,哪有情!无论是同学、战友、闺蜜、还是拜把子兄弟,亦或桃园三结义,没有接触,没有邂逅,没有相识到相知,何谈感情?!所以,这个感字,何以了得,他谱写了人类上下五千年历史,并且一如既往开来。尽管你有天地可鉴的英才,尽管你有才华横溢文采,尽管你可以大公无私,可以创造一方利国利民业绩,等等,但是你没有进入皇亲国舅的圈子,更没有卑躬屈膝投机钻营的本事,光凭感或感觉,那是万万不能的!</p><p class="ql-block"> 当然,一个人选择另一半,不管是你自己的感和感觉,即使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是先凭感然后到感觉的。不信你细细品味和思量,包括你结婚到离婚,再结婚再离婚,离不开先感,后感觉,不管你是图家财万贯,还是权利滔天,亦或图美貌或白马王子,相信都是先从感字入手,然后感觉,再然后是分是合,是委曲求全,是分道扬镳。</p><p class="ql-block"> 不过,按照唯物辩证法或者是唯物主义的观点,这是一种必然。按照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观点,那是天命,那是你人生必有的一劫,什么人什么命,扳扳倒,尖尖腚。活该,任倒霉吧!</p> <p class="ql-block"> 说到感和感情,不免离不开爱情,没有爱,就没有情。这是有人类以来,特别是文学家和艺术家,乃至于政治家军事家都离不开的话题。因为他是人类的传承,当然,有爱有情,有情人终成眷属,无情人也可以子孙后代传承。那是人类的属性。牛郎织女相会,王昭君外嫁异国他乡,前者爱情隔河相望,后者,从大义凛然角度,爱国爱家,委身于并非真爱的那个。</p><p class="ql-block"> 一个人也是一样,不管是男人女人,真正从感到感觉爱的那个人,不一定就是终成眷属的那个人,特别是,每一个人,不管是男人女人,既有心中的白马王子,又有美若天仙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倾国倾城女人,正如小品宋丹丹说的,赵忠祥是我梦中情人,那赵本山也实话实说,那倪萍还是我梦中情人呢!</p><p class="ql-block"> 这就是人,这就是人类的基本生理上规律。</p><p class="ql-block"> 恕我直言,感情也好,爱情也罢,应该说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表现形式吧!</p><p class="ql-block"> 请语言学家谅解,因为我才疏学浅,就权当做胡言乱语吧!如果对现在和后人有一点点启迪,也没有让我枉费心机啦!</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