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企业知识型员工养老金偏低问题

书真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 企业退休知识型员工主要是92年企业改革养老制度以前参加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和技术工人,他们在艰苦环境中领跑企业发展,摸爬滚打几十年,为企业建设和国家经济现代化贡献了毕生精力,为前十几个五年计划的实施做出了突出贡献。他们是企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其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应该得到保障。但是现在他们和行政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比较养老金差距很大,“两个企退高工赶不上机关一个勤杂工”,是当前真实的情况。</b></p><p class="ql-block"><b>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以前在实行24级工资制和八级工资制时候,同类人员的工资待遇是一样的,退休待遇也是一样的,八九十年代的时候差距也不大,基本上是同资历同待遇。那时候没有实行公务员考录,工作都是人事部门统一分配的。但是1993年改革国企养老制度以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替代率不到50%,从此冰火两重天,差距一年比一年大,有人把这叫做“拉开收入差距,不吃大锅饭”。2014年10月以后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养老制度,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并轨,但是十年过渡期已经结束,现在仅是“制度并轨”而非“待遇并轨”,差距还在不断扩大。现在企业退休的养老金一般都是4000元左右,高工由于曾经的国务院97号文件,也只有5000多元,机关事业单位的住房补贴等福利待遇也没有企业的份儿,独生子女父母补贴和丧葬抚恤待遇也低的多。</b></p><p class="ql-block"><b> 企业需要知识型人才,这是不言而喻的。企业知识型人才贡献是巨大的,这也是不可否认的,企业退休高级工程师、工程师、高级技工和技术工人,无论是工作环境,工作要求,都与机关事业单位差别不大,具有同样的资历和贡献,而养老待遇差距太大,是无法面对社会舆论的。作为特殊群体,企退高工数量约60-70万人,人数不多,中级职称和初级职称人员比较多一些,本来国务院有个97号文件,是可以从少到多,逐步解决的,但是撤销了文件把大家的希望湮灭了。据说湖南有的核电企业的高工们多次反映,政协委员张大千还帮助反映到会上也没有结果。这个问题不值得重视吗?</b></p><p class="ql-block"><b> 建议人社部、财政部等相关部门,认真进行调查研究。一是对于机关事业改革之前,企业养老金养老金计算方法进行评估,对于为什么替代率低的问题从源头上改进。二是对于已经退休人员,由于计算方法问题造成退休早的人,养老金没有与社会平均工资同步增长,“师傅不如徒弟”的现象,积极采取措施,尽快解决。三是本着“先简后易”的原则,对于企业知识型人才,参照国有企业退休教师退休待遇解决办法(国资发分配〔2011〕63号文件)精神,专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可考虑以“科技退休津贴”的方式,参照当地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退休金标准,给予生活补贴。他们过去在职时,低收入,高积累,创造的利润都交给国家投资国家现代化建设了,现在中央财政可以安排专项资金给予补助。</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