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二、包容性政治的萌生与发展</p> <p class="ql-block"> 翻看人类文明史,包容性制度并非自古就有,凭空而来。比如光荣革命前的英国、大革命前的法国、独立前的美国以及明治维新前的日本、二战前的韩国。欧洲环地中海的商业文明有古代雅典民主政治和法治精神的基因和土壤,才催生了欧洲的文艺复兴,文艺复兴的核心就是人性的觉醒和解放。现代西方发达国家的包容性制度,是经过欧洲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启蒙运动、君主立宪制、三权分立一步步积淀成长完善发展起来的,其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斗争过程。</p> <p class="ql-block"> 追溯历史,1642年至1651年的英国内战与1688年的英国光荣革命是包容性制度形成的两个标志性事件。英国内战是发生在英国议会派与保皇派之间的一系列武装冲突及政治斗争。因国王查理一世选择抛开议会,通过过时的税收来资助他的统治,这种做法激怒了民众和贵族,最终引发了内战。内战结果是议会派取得胜利,查理一世被处死,成立了共和国,即英格兰联邦。内战对英国及整个欧洲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它标志着英国封建专制统治的终结。同时,这场战争也确立了议会君主立宪制的基础,为英国后来的政治发展奠定了基础。第二个事件是英国的光荣革命。17世纪的英国,正处在政治、宗教等多方面的矛盾交织中。詹姆斯二世全然不顾国内的普遍反对,委任天主教徒到军队和政府任职,并残酷迫害清教徒,严重危害了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利益。1688年,议会反对派发动宫廷政变,废黜了詹姆斯二世,并从荷兰迎请他的女儿玛丽和女婿威廉入主英国,这次政变未发生流血冲突,因此被称为“光荣革命”。光荣革命确立了资产阶级的统治地位,为君主立宪制确立提供了政治前提。同时,议会权力逐渐超过国王,君主立宪制逐渐形成。光荣革命不仅对英国以后的历史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而且对欧美多国的政治都发生了重要影响。它开启了资产阶级革命的时代,成为了世界包容性制度的开端。</p> <p class="ql-block"> 毋庸置疑,英国从1215年《大宪章》颁布后的五百多年,其间英国经历了英国内战、光荣革命,苏格兰启蒙运动才有了包容性制度的萌生和发展。人类现代制度文明几乎都发源于英国,无时无刻都在影响着当今世界。为了制约君王,英国人创造出君主立宪制,为了尊重民意,英国人实行议会制,为了防止三权独大,英国人采取了首相轮流制,为了杜绝以权代法,英国人发明了司法独立制,为了防止公务员腐败,三百年前英国人就推出财产公开制。英国开创了包容性制度的先河,包容性制度能为大多数人提供平等的机会和法治保障,幷遵守契约精神,保护知识产权,因此激发社会的创新和进步。光荣革命几十年后,1760年至1850年的第一次工业革命工业革命肇始于英国并非巧合。</p> <p class="ql-block"> 屈指一算, 西方现代制度文明的萌生和不断发展完善其实已经历了八百多年,从蒸汽机轰鸣到人工智能崛起,每一次制度发展完善,都推动着新工业革命的出现,反过来,每一次技术进步又促进社会结构的变革,深刻地改变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轨迹、文化理念、人类生活方式的重塑以及政治制度完善与进步。 按照良性的社会运行模型,首先是个体的欲望萌生出价值观,然后牵引行为的驱动,使历史个人归因逻辑变为社会创造逻辑,从而产生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引起政治制度转型,政治制度转型再次催化思想变化,思想变化会带动文化的变化,文化变化会推动经济科学技术变化,经济科学技术发展促进生产力的变革,生产力变革,引发经济社会变革。</p> <p class="ql-block"> 历史与现实证明,包容性制度是激发个体活力与创造性和社会经济长期增长的必要条件。在一个有包容和批判性的制度里,才能看清善恶、利弊,然后不断地试错、纠错。当然,包容性制度必须有维持法律秩序的能力,所以《国家为什么失败》也认为,“包容性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需要一定程度的政治集权,以便国家能够实施法律秩序、保护产权并在必要时通过通过投资公共服务鼓励经济活动,然而,即便今天,许多国家,像阿富汗、海地、尼泊尔和索马里,仍然不能维持最基本的秩序。”(p178)但一定程度的政治集权并不意味着政府无节制的干预与控制经济。</p> <p class="ql-block"> 《国家为什么失败》的一些观点与亚当·斯密古典经济学以及以米塞斯、哈耶克为代表的奥派经济学的思想有许多相通相似之处。他们都清楚知道,很多代表着最先进的新事物和经济发展都并非是政府干预使然,很多成就起初都始于一些个体。在流水线时代,效率取决于标准化与规模,但在知识经济时代,价值的爆发点往往诞生于非标准化的创造性突破。创新已不再是简单的人力物力的堆积。政府过度干预可能会成为创新的枷锁,无形中往往扼杀了“计划“外的灵光咋现,而这恰恰是颠覆性创新的源泉。因此,今天的创新,不再是自上而下的计划和引领。正如伟大不可能被”计划“一样,可以预见到,在未来未来的竞争不是看谁掌握更多的资源,而是谁更能释放人的可能性,站在文明转型的十字路口,我们需要一场认知革命,构建激发个性创造力量的新模式。在这个时代最伟大的工程不再是可见的钢筋水泥的宏大建构,而是不可见的思想原野。</p> <p class="ql-block">三、中国历史上的制度困境</p> <p class="ql-block"> 中国历史上,由于战争征伐、吞并分合、屯兵戍边、动乱迁徙、灾害逃难、商贾贸易以及朝代更迭导致各民族间不断的交流融合,使得华夏文明在文化、宗教方面表现出兼容并蓄的特点。战国时期赵国的胡服骑射是出于军事目的;北魏孝文帝的迁都和汉化改革是出于统治目的;佛教之所以被吸纳、接受且发展为本土化,并与儒道融合,在统治者看来佛教思想并不极端,能教化安定人心。但这些并不能说明历朝在政治制度与经济制度方面就具有包容性。</p> <p class="ql-block"> 先秦时期,周朝为封建制,各诸侯国为了自身利益,在政治、军事上招募重视人才,文化上,各诸侯国间只存在借鉴学习,而不能相互控制,这间接的包容性一度催生出诸子百家的思想繁荣。但在封建王权和农耕社会的制度与背景下,不可能出现欧洲古希腊罗马的平民大会或议会。</p> <p class="ql-block"> 秦以后历代朝廷采取中央集权的郡县制治理模式,是以等级制度方式实现权力意志从上而下穿透。政治上,只有官府,没有国民;经济上,历朝严格控制盐铁之利,对民众施重赋、服徭役。如唐柳宗元的《捕蛇者说》用蛇毒与苛政之毒的对比,深刻揭示了民众不堪承受赋重之苦。我们可以用有限权利的民众与无限权利的官府、无限义务的民众与有限义务的官府来概括这段历史。</p> <p class="ql-block"> 在中央集权制度下,对思想、教育、伦理道德方方面面产生巨大深远的影响。透过历史,可以发现集权专制对人性和认知的扭曲,历史上中国底层民众大多奴性严重,是怯官惧贵的顺民,无论受到怎样伤害,总是默默忍受,如果不被逼到走投无路的绝境,多数是不会铤而走险地反抗,多元化思想和包容性制度自然难以萌生发芽。社会以“士农工商”为等级,统治者以儒家为纲常。民众逆来顺受情愿或不情愿地服从权力,自然就情愿或不情愿地服从统治者确立的思想。加之,腹诽罪和文字狱,民众敢怒不敢言,噤若寒蝉。集权统治力越强,思想自由度越低。如果个体的欲望和价值趋向受到压抑得不到释放,创新自然会被扼杀,社会运行模型就是非良性的。</p> <p class="ql-block"> 从中国传统戏剧、小说、神话可以窥见,民众总是期盼爱民如子的明君和清官的出现,一个侧面也反映出民众内心深处缺乏真正法治和制度文明的观念,而人治观念根深蒂固。民众对明君和清官的推崇和期盼,往往是将希望寄托在他们身上,而不是法治。提到法治,就不得不谈一谈“法治”与“法制”之区别,两者一字之差,含义却完全不同。法制是指“法律制度”的简称;而法治表达的是法律运行的状态、方式、程度和过程,强调法律至上、社会民主、保障人权、维护自由平等和程序正义。法制早在还没有产生宪法以及民主时就已经存在,而法治则是近现代才产生的概念,虽脱胎于雅典的民主政治而又超越于雅典的民主政治,强调的是对政府权力的限制和制约。在法制社会中,法律并非是调整社会关系最为重要的社会规范,往往从属于其他社会规范,如权力、宗教、道德等。法制既可以与法治相结合,也可以与人治相结合;法制可以在各种政治、文化体制中存在。而在法治社会中,法律至上是法治社会的一个基本标志,其强调法律平等、权力制约和人权保障,明确与人治相对立。法治要求将法律置于统治者的权力之上,要求公共权力必须依法取得和行使。在中国历史上,法律并不是一个实现社会公正或保障个体权利的利器,而是治国之术,是通过严格的法律甚至苛刻的刑罚来保障国家机器的顺利运转。</p> <p class="ql-block"> 在秦以后两千多年的中央集权专制社会,法家思想深刻地影响了国家的治理模式,至今仍阴魂不散。法家核心的思想与今天的制度文明与法治精神风马牛不相及。现代社会的法治精神是关于法律的公平、正义与制约权利,而法家的法治思想是强权,其核心理念可以归结为法、术、权三者的结合,目的只有一个,为统治者实现稳固的统治。在中国历史上,在法律上规定的“十恶不赦”,即十种不能赦免的重大犯罪。一为谋反、二为谋大逆、三谋叛、四为恶逆、五为不道、六为大不敬、七为不孝、八为不睦、九为不义、十为内乱。可以看出统治者为了强化中央集权,打压任何挑战统治权威的力量,出于稳固政权而制定的。再看西方社会的十恶不赦: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对“十恶”总结如下:一是没有人性的政治、二是没有思想的崇拜、三没有人文的科学、四是没有道德的商业、五是没有良知的知识、六是没有真实的历史、七是没有独立的精神、八是没有自由的幸福、九是没有劳动的富裕、十是没有制约的权力。目的主要批判社会和政治恶行,强调了法治、自由、平等和公正的重要性。中西方思想一比较,泾渭分明,完全可以看出两者对后世的深远影响。</p> <p class="ql-block"> 中国历史上,皇帝的权利至高无上,几乎不受任何制约和监督,在他们的认知里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久而久之,自然骄奢纵欲,三习一弊;官吏等级森严,上级掌握下级的升迁褒贬,下级自然无条件服从上级,并对上级讨好献媚;民众的财产、权利和自由从属和服从于官府,故不可能有民主和宪政的萌芽。在这种制度下,法治不彰,以权代法、假公济私,腐败无处不在,社会上潜规则和人情世故盛行。往往说一套做一套,表面上举着“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大旗,实际却是“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就人性而言,皇帝并非嗜血成性的恶魔,官吏也非助纣为虐的小鬼,也颇有“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的情怀,然而,当官府利益与民众利益发生冲突时,民众利益就显得微不足道,个体民众的生活、行为和命运都被视为国家机器的一部分。秦以后无论朝代如何更替,皆因循秦制,注定逃不出“历史周期律”的命运。 虽有过一些盛世、治世出现,但都不长久。原因在于,明君和清官不是救世主,人性的弱点、多变性或不可控性,以及生命的无常,不可避免地人亡政息,必然难以稳定和持久。</p> <p class="ql-block"> 中国历朝中央集权的本质是为了巩固和维护皇权采取的高压统治,是典型的人治社会。没有政治上的包容性,经济上的包容性也难以出现,思想上的包容性也无从谈起,故不可能有包容性制度的曙光。</p> <p class="ql-block">未完待续。</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