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读王增军先生《隶书》(之 六十二)</p><p class="ql-block">第八讲 隶书创作</p><p class="ql-block">第一节 创作原则</p><p class="ql-block"> 沿着临创合一这条路走来,便是创作。</p> <p class="ql-block"> 所谓艺术创作,是人类精神范畴的一种审美活动。就书法艺术创作而言,它是建立在特定形质基础之上的,个人审美情感的自由表达活动。临摹碑帖就是学习掌握这种特定的形质技法规律,最终目的是要实现自由表达审美情感,即创作。</p> <p class="ql-block"> 需要指出的是,书法的这种特定形质,与人类其他情感表达艺术形式不同,它从一诞生就与创造它的中华民族的审美倾向、人生观绑定,不可拆解,互生互长相表里。其一笔一画以及形成笔画结构的方式方法,无不饱含着浓烈而稳定的审美意愿和价值观。有着严格的规定性,而又不能被尺度衡量。衡量它的是“雅与俗”,是形质基础上的神采。南朝书家王僧虔在《笔意赞》中说:“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兼之者方可绍于古人”,强调的就是以形写神。书法特定的形质结构只是其表,其里是中华民族的人生哲学。因此,并不一定临摹了碑帖,或是写像了碑帖上的字就能创作了。写像了书法本体形质结构是第一步,写到形质内涵是第二步,准确传达书法形质与内涵是第三步。在此基础之上,能够表达个人的审美感受,才是真正的艺术创作。</p>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