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高手

精诚至65477225

<p class="ql-block">  南方的一个小城里,有一位高人,非常擅长调解民商事纠纷。 </p><p class="ql-block"> 有一个高档住宅小区,开发商移交楼盘的时候,委托自己组建的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时间一长,与业主自然会产生一些矛盾,其中,有两户业主长期拒交物业管理费。于是,社区居委会帮他们请来了这位调解高手。</p><p class="ql-block"> 据物业公司介绍:有一个业主将小车停在小区内的违停区域,汽车玻璃被人砸坏并声称车内的贵重物品被盗。由于在监控盲区内,公安无法破案。业主要求物业公司赔偿玻璃车损和价值近万元的贵重物品损失,便长期拒交物业管理费。</p><p class="ql-block"> 调解人让业主提供贵重物品丢失的证据,业主无法提供。调解人认为,业主违章停车在监控盲区,致使公安机关无法破案,加上贵重物品留置在车内,违反常理且不能提供贵重物品丢失的证据,故要求物业公司赔偿贵重物品损失既缺乏事实依据,也缺乏法理依据。汽车玻璃被砸,且没有及时发现肇事者,物业管理公司显然存在管理不到位的过错。</p><p class="ql-block"> 于是,调解人提出由物业公司负责赔偿业主的车辆损失,贵重物品损失由业主自行承担,双方均表示同意。</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  第二个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是因为家里面木地板被水浸泡。起因是:业主家的自来水龙头已坏,业主将户外的供水阀关闭,然后拆卸了水龙头。因为临时有事,外出离家。物业管理人员正常巡查时,发现此户供水水阀关闭,便按照常规打开了水阀,致使业主家水漫金山,木地板受损。</p><p class="ql-block"> 高人的调解意见是:业主拆卸水龙头后,按常理本应及时更换,自行关闭户外供水水阀离家时应向物业报备,给漏水事故带来隐患。而物业管理人员在开启供水阀前,按常理应与业主沟通,弄清水阀关闭缘由。任何一方如果都按常理办事,本次浸水事故均可避免。于是,高人提出木地板损失由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双方各半承担。对此,双方当事人也无异议。</p><p class="ql-block"> 两起长达七年的物管与业主之间的矛盾纠纷终于得到妥善解决。</p> <p class="ql-block">  高人告诉社区,民事纠纷的调解有三个原则:一是当事双方要自愿;二是调解内容要合法;三是调解方案不能损害社会和第三方的利益。调解人要居中调解,不偏不倚,提出双方都能接受的处理方案。</p><p class="ql-block">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