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现象学视域之“教-学-评一致性”的原则<br> 在现象学的视域里,某样东西(“什么”)总是通过不同的视角而以不同的方式(“如何”)来动态发生的,也就是在不同的视角中以不同的方式动态发生。如此,教师的“教“是关于“什么”的“教”,学生的“学”是关于“什么”的“学”,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互动的“评”是关于“什么”的“评”,“教-学-评”是通向“什么”的“教-学-评:<br> 归类起来就是,教师视角的教“什么”,学生视角的学“什么”,作为教师视角与学生视角之间、学生视角与学生视角之间的互动视角的评“什么”;在教“什么”、学“什么”和评“什么”中,那个“什么”是三个视角所环绕的东西,也就是说,教师视角的“教”、学生视角的“学”、师生互动以及生生互动视角的“评”,是通向这一个“什么”的三个视角;三个视角所环绕的这个“什么”本身,就显示着关于“如何”的启发或方法启示,即“如何”教、“如何”学、“如何”评。<br> “什么”在“如何”之中,或者“东西”在“视角”之中的动态发生,又呈现着“具身认知”的因素与“历史性”或“时间性”的因素。</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