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校园欺凌,从你我做起——反校园欺凌宣传周”——菏泽市定陶区张湾镇张成寨小学预防校园欺凌宣传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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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class="ql-block">校园欺凌,这一令人痛心的现象,广泛存在于校园的各个角落,无论是校内还是校外,只要是以学生为主体的攻击性行为,都可纳入校园欺凌的范畴。它不仅包含直接的欺凌,如当面的辱骂、殴打等,也涵盖间接的欺凌,如在背后散播谣言等。校园欺凌并非校园暴力的全部,而是校园暴力中最为常见的一种表现形式。如今,无论是我国还是全球其他国家,校园欺凌现象都十分严峻,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纷纷出台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积极应对校园欺凌问题。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倡导的“全面性教育”理念中,也包含了对校园欺凌的认识与应对的相关内容,这无疑为解决校园欺凌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向。</p> <p class="ql-block">2020年,我国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了修订,其中对学生欺凌给出了明确的定义: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出于蓄意或者恶意,借助肢体、语言以及网络等手段,对另一方进行欺压、侮辱,进而导致对方遭受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这一定义清晰地界定了学生欺凌的性质、手段以及造成的后果,为判定学生欺凌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p> <p class="ql-block">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于校园欺凌有着这样的理解:这是一种发生在学龄儿童之间的违背他人意愿的攻击行为,通常伴随着实际或认知上的权力不平衡,并且会在一段时间内反复发生或者存在反复发生的可能性。在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学生欺凌”与“校园欺凌”并非完全相同的概念。学生欺凌只是校园欺凌的一种类型,校园欺凌的施害者和受害者不仅限于学生,还可能是教职员工,甚至包括对上学途中的学生实施暴力的社区成员。而学生欺凌则不涉及教职员工,巧妙地避开了教师管理或欺凌学生的争议。同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定义特别强调了欺凌者与被欺凌者之间权力和力量的悬殊,深刻揭示了欺凌行为恃强凌弱的本质。</p> <p class="ql-block">召开预防欺凌班会</p> <p class="ql-block">张成寨小学防欺凌治理委员会</p><p class="ql-block">组长:张表忠</p><p class="ql-block">副组长:吕文华</p><p class="ql-block"> 成员:何存花(家委会成员)</p><p class="ql-block"> 张春想(村支书)</p><p class="ql-block"> 崔秀贞(家委会)</p><p class="ql-block">张湾镇张成寨小学</p><p class="ql-block">2025年2月13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