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尊重弱者的人格】

丘小海

<p class="ql-block">【微言——尊重弱者的人格】</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广东省人民医院一位牙科主任医生因医患纠纷,被患者杀害。这是悲剧。在中国,这类悲剧过去长期存在,以后也可能再发生。对事件剖析,吸取教训,防止悲剧重演,有很大的意义。悲剧中的医生、杀人者、以及他们的家人都是受害者。基于都是受害者,我宁愿用“杀人者”,而不用“凶手”这类带道德或法律色彩的词。说到底,此类悲剧,实际上整个社会都是受害者。</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面对不公平却投诉无门的时候,弱者很无助,绝大多数人只能默默忍受,苟且偷生,极少数人则可能会诉诸极端暴力,奋起匹夫之勇。这类极端事件对社会的伤害很大。造成狂躁和血腥的原因,除了行凶者自身的性格之外,很大程度上与社会不公平、不宽容有关。</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此次事件中,如果杀人者是理智健全的人,他自然知道杀人偿命的后果,既然连性命都不要了,又岂可能在乎两颗变色的牙齿?是什么原因让其痛下杀心呢?很值得思考追究。公开的信息很少,我只能从少量的公开信息里寻找杀人者与陈医生之间的恩怨。可否做个假设推理,假设杀人者是一个脾气暴躁的、生活并不太如意的病人,也不太懂医学知识,在争取权益(讨说法)的时候,遭到了包括街道和派出所的胁迫,竟然成为了(或者被成为了)一个精神病人,被强制送到精神病院医治,他自己和家人会怎么想?难道不会产生怨恨?记得多年前有个姓杨的北京小伙子被上海警方误作偷单车贼,抓进派出所里,受到屈辱,在得不到期望的“补偿要求”之后,制造了惊天的上海杀警大案。省医悲剧与上海案有相似之处,如果杀人者是一个精神病人,精神病人本身就是弱者,社会就应该给予同情和关爱,悲剧的发生说明了社会保障和救助机制存在不足。精神病人造成的悲剧从未停息,全球都在发生,曾有个患抑郁症的德国飞机副驾驶员拉了二百多人撞上阿尔卑斯山殉葬呢。如果杀人者不是精神病患者,那又如何解释呢?让我们再做一个假设。我们知道,狗急了跳墙,兔子急了还咬人呢。无论是陈医生还是上海警方,如果对杀人者的态度是善意和温和的,能够尊重对方的人格,起码不让对方觉得人格受到污辱,是否可以化解敌意呢?若考虑到对方的困难及对方的性格可能走极端,做适当的让步又何妨?事实上,无论是政治、经济、国际关系等等,解决问题的好方法就是是妥协,互相让步,绝非强者通赢。医患纠纷或警民冲突,亦可以用类似的思维方式来协商解决。中国社会的“等级”观念根深蒂固,平等和尊重他人的意识淡薄。很多时候,上级不把下级当回事,警察不把“嫌疑犯”当回事,强者不把弱者当回事。文明社会本该人人平等,现实有时候却很不平等,若能给“下一等”的弱势方多一点人格尊重,或许悲剧就不会发生了,社会也会更加和谐。</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找出酿成悲剧的根源,防止悲剧的重复发生,才是对逝者最好的纪念。表面的排查和围堵,在学校等公共场所设置各种障碍物,虽然有一定的防御作用,但是,只要有心犯事,总能够找到漏洞,社会不可能承受无休止的设防,实际上最终也无法阻止悲剧的重演。过度炒作容易造成社会的进一步对立,加剧社会矛盾,尤其是自以为理所当然的广大医生们,更应该理性认识问题。任何简单的运动式的表态,无论你的出发点如何善良,都一定造成对立方的反感,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政也是不可取的,将带来社会更大的对立和更多的仇恨。</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我认为解决问题有二条比较好的途径,一是宽容,建立和谐社会,二是提升教育水平,倡导平等意识。让我想起了多年前江苏发生的灭门惨案,德国人处理此出悲剧的做法令人敬佩。让我们再次向普方的母亲和岳父致敬,向发起建立普方基金会的德国友人们学习和致敬,这才是真正的包容与大爱!</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2016年5月10日于河源。</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