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顾东桥书》【32.9】-【32.15】 节 <b>【32.9】原文: ——— 必要有行动<br>来书云:“谓致知之功,将如何为温凊【wēn qìng】、如何为奉养,即是诚意,非别有所谓格物。此亦恐非。”<br>此乃吾子自以己意揣度鄙见而为是说,非鄙人之所以告吾子者矣。若果如吾子之言,宁复有可通乎?盖鄙人之见,则谓:意欲温凊、意欲奉养者,所谓意也,而未可谓之诚意;必实行其温凊奉养之意,务求自慊而无自欺,然后谓之诚意。知如何而为温凊之节、知如何而为奉养之宜者,所谓知也,而未可谓之致知;必致其知如何为温凊之节者之知,而实以之温清,致其知如何为奉养之宜者之知,而实以之奉养,然后谓之致知。温凊之事,奉养之事,所谓物也,而未可谓之格物;必其于温凊之事也,一如其良知之所知当如何为温凊之节者而为之,无一毫之不尽,于奉养之事也,一如其良知之所知当如何为奉养之宜者而为之,无一毫之不尽,然后谓之格物。温凊之物格,然后知温凊之良知始致;奉养之物格,然后知奉养之良知始致。<br>故曰:“物格而后知至。”致其知温凊之良知,而后温凊之意始诚;致其知奉养之良知,而后奉养之意始诚。故曰“知至而后意诚”。此区区诚意、致知、格物之说盖如此。吾子更熟思之,将亦无可疑者矣。</b> <b>【32.9】注释:<br>物格而后知至:</b>语出《大学》“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br> <b>【32.9】解析:<br>你信中说:</b>“先生您所说的致知的功夫,是要保证父母的冬暖夏凉,怎样去奉养父母的诚意,而并非另有个什么格物,我想这恐怕不对吧。”<br>你按照自己的想法来揣度我的观点才这样说的,并不是我这样跟你说过。如果真像你说的那样,难道还有能讲得通的地方吗?<b>我的看法是这样的:想让父母冬暖夏凉、想要侍奉父母,这只是所谓的意,而并不能把它当做诚意;一定是要笃行【dǔ xíng】了让父母冬暖夏凉、侍奉他们的愿望,务必是自己在做的时候感到满意,没有违心,这样才能叫做诚意。</b>知道如何让父母冬暖夏凉的礼节、知道怎样适宜地侍奉父母,<b>只是所谓的知,而不能说已经是致知;必须知道了,并且切实完成所知道的礼节,才能称作致知。</b>使父母冬暖夏凉的事,对父母奉养适宜的事,<b>都只能算作是事物,而不能算作是格物;</b>在父母冬暖夏凉和侍奉适宜的事情上,<b>必须遵循自己的良知去做,而没有丝毫不到的地方,才叫做格物。</b>父母冬暖夏凉的物“格”了,使父母冬暖夏凉的良知才是“致”了;奉养父母适宜的物“格”了,很好地侍奉父母的良知才算是“致”了。<br>所以《大学》里说:“物格而后知至。”<b>有了让父母冬暖夏凉的良知,才能产生使父母冬暖夏凉的真诚的意念;有了适宜奉养的良知,才能产生奉养适宜的真诚的意念。</b>所以《大学》说“知至而后意诚”。我说的诚意、致知、格物的学说大概就是这样。你再好好思考一下这个问题,也就没有什么可以怀疑的了。<br> <b>【32.9】解读:</b><br><b>王阳明认为知至而后意诚。</b>一个人只有明白世间道理以后,对世间的一切心明如镜,洞若观火,不会再被世俗物尘所蒙蔽,也不会再去干蠢事犯傻,道心必会深扎于性根里,坚定不移,岿然不动。知无不尽,然后才能祛除意中的杂质,去假存真,性明意定,而无有不实。可见欲诚意者,必当先致其知,心明于前,意定于后。 <b>【32.9】度阴山曰:<br>人生在世,做任何事,都必须以真诚无欺的念头去行动,没有行动,一切都是说闲话。</b><br> 想使父母冬暖夏凉、将他们奉养得当,<b>这是意念,还不能说是诚意。</b>必然切实地去践行使得父母冬暖夏凉、将他们奉养得当的意念,<b>务求自己内心无所亏欠、无所自欺,这样才能称之为诚意。</b>懂得如何使父母冬暖夏凉、将他们奉养得当,<b>可以称为知,但不能称为致知。</b>必须将如何使父母冬暖夏凉、将他们奉养得当的知识推行于父母,使得父母切实地受到奉养,<b>才可以称之为致知。</b><br> <b>【32.10】原文: ——— 致良知就是在感应事变的过程中体会义理<br>来书云:“道之大端易于明白,所谓‘良知良能,愚夫愚妇可与及者’。至于节目时变之详,毫厘千里之缪,必待学而后知。今语孝于温凊定省,孰不知之?至于舜之不告而娶,武之不葬而兴师,养志、养口,小杖、大杖,割股、庐墓等事,处常处变,过与不及之间,必须讨论是非,以为制事之本。然后心体无蔽,临事无失。”<br>“道之大端易于明白”,此语诚然。顾后之学者忽其易于明白者而弗由,而求其难于明白者以为学,此其所以“道在迩而求诸远,事在易而求诸难”也。孟子云:“夫道若大路然,岂难知哉?人病不由耳。”良知良能,愚夫愚妇与圣人同。但惟圣人能致其良知,而愚夫愚妇不能致,此圣愚之所由分也。<br>“节目时变”,圣人夫岂不知,但不专以此为学。而其所谓学者,正惟致其真知,以精审此心之天理,而与后世之学不同耳。吾子未暇真知之致,而汲汲焉顾是之忧,此正求其难于明白者以为学之蔽也。夫良知之于节目时变,犹规矩尺度之于方圆长短也。节目时变之不可预定,犹方圆长短之不可胜穷也。故规矩诚立,则不可欺以方圆,而天下之方圆不可胜用矣;尺度诚陈,则不可欺以长短,而天下之长短不可胜用矣;良知诚致,则不可欺以节目时变,而天下之节目时变不可胜应矣。毫厘千里之谬,不于吾心真知一念之微而察之,亦将何所用其学乎?是不以规矩而欲定天下之方圆,不以尺哽而欲尽天下之长短。吾见其乖张谬戾,日劳而无成也已。<br>吾子谓“语孝于温凊定省,孰不知之”,然而能致其知者鲜矣。若谓粗知温凊定省之仪节,而遂谓之能致其知,则凡知君之当仁者,皆可谓之能致其仁之知;知臣之当忠者,皆可谓之能致其忠之知,则天下孰非致知者邪?以是而言可以知“致知”之必在于行,而不行之不可以为“致知”也,明矣。知行合一之体,不益较然矣乎?<br>夫舜之不告而娶,岂舜之前已有不告而娶者为之准则,故舜得以考之何典、间诸何人而为此邪?抑亦求诸其心一念之良知,权轻重之宜,不得已而为此邪?武之不葬而兴师,岂武之前已有不葬而兴师者为之准则,故武得以考之何典、问诸何人,而为此邪?抑亦求诸其心一念之良知,权轻重之宜,不得已而为此邪?使舜之心而非诚于为无后,武之心而非诚于为救民,则其不告而娶与不葬而兴师,乃不孝、不忠之大者。而后之人不务致其良知,以精察义理于此心感应酬酢之间,顾欲悬空讨论此等变常之事,执之以为制事之本,以求临事之无失,其亦远矣。其余数端,皆可类推,则古人致知之学从可知矣。</b> <b>【32.10】注释:<br>愚夫愚妇可与及者:</b>语出《中庸》“君子之道费而隐。夫妇之愚,可以与知焉;及其至也,虽圣人亦有所不知焉。”<br><b>养志、养口:</b>典出《孟子·离娄上》。<br><b>小杖、大杖:</b>典出《孔子家语·六本》。曾子在瓜地锄草时,锄掉了瓜苗。其父大怒,用大杖将其打昏在地。曾子醒来后,先向父亲请安,又回到屋里弹琴,使父亲知道自己安然无恙。孔子知道后很生气,教育曾子应像大舜侍奉父亲那样,父亲用小杖打时则坦然承受,用大杖打时就逃跑,以免使自己身体受伤,使父亲背上不义的罪名。<br><b>割股:</b>春秋时期,晋文公重耳流亡时,介子推曾割大腿上的肉给文公吃。后以割股治疗父母之病为至孝。<br><b>庐墓:</b>古时,父母亡故后,孝子在墓旁搭建草棚,一般要住三年,以表达对父母的哀思怀念之情。<br><b>道在迩而求诸远,事在易而求诸难:</b>语出《孟子·离娄上》。<br><b>为无后:</b>语出《孟子·离娄上》“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br> <b>【32.10】解析:<br>你来信写道:</b>“圣道的宗旨很容易明白,就像先生说的‘良知良能,愚夫愚妇可与及者’。至于具体的细节,随着时间的变化,往往差之毫厘、谬以千里,这需要学习之后才能明白。谈论孝道就是温清定省这些礼节,现在谁不明白?至于舜不请示父母就娶妻,武王还没有安葬文王便兴师伐纣,曾子养志而曾元养口,小杖承受而大杖逃跑,割股疗亲,为亲人守墓三年等事情,可能正常,可能不正常,这是处于过分与不足之间。必须讨论个是非曲直,作为处事的原则。然后人的心体没有遮蔽,这样临事才能没有过失。”<br>“圣道的宗旨很容易明白”,这句话是对的。只是后世的学者们往往忽略那些简单明白的道理不去遵循,却去追求那些很难明白的东西,这正是“道在迩而求诸远,事在易而求诸难”。孟子说:“圣道像大路一样,难道很难明白吗?人们的毛病在于不去遵循罢了。”<b>愚夫愚妇和圣人是同样拥有良知良能的。只是圣人能够意识并保存自己的良知,而愚夫愚妇则不能,这就是二者的区别。</b><br>“节目时变”,圣人对此岂有不知的,只是不一味地在这上面做文章罢了。<b>圣人的学问,与后世所说的学问不同,它只是意识并保存自己的良知,以精确体察心中的天理。</b>你不去保存自己的良知,而是念念不忘这些细节,这正是将那些难于理解的东西当做学问的弊病了。<b>良知对于随着时间变化的具体细节,就像规矩尺度对于方圆长短一样。方圆长短的变化是无穷无尽的,具体细节随时间变化也不能够事先预测。</b>因此,规矩尺度一旦确立,那么方圆长短就能够一目了然了,而天下的方圆长短也就用不完了。<b>确实已经达到了致良知的境界,那么具体细节随时间的变化也就一览无余,天下不断变化的细节就能应付自如了。</b>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不在我们本心的良知上的细微处去体察,那你怎么去应用你所学的东西呢?这是不依照规矩尺度想去确定天下的方圆长短。这种狂妄的说法,只会每天徒劳而一无所成。<br>你说“语孝于温凊定省,孰不知之”,然而真正知道的人很少。<b>如果说简单地知道一些温凊定省的礼节,便能认为他已经做到了致孝的良知。那么凡是那些知道应当仁爱百姓的国君,都能认为他能够致仁爱的良知;凡是知道应当忠诚的臣子,都能认为他能致忠诚的良知,</b>那么天下哪个不是能够致良知的人呢?由此便明显可见,<b>“致知”必须实践,没有实践便不能够称他能够“致知”。</b>这样知行合一的概念,不是更加清楚了吗?<br>舜不告知父母而娶妻,难道是在舜之前便已经有了不告而娶的准则,所以舜能够考证某部经典,或者询问于某人才这样做的吗?还是他依照心中的良知,权衡利弊轻重,不得已才这样做?周武王没有安葬文王便兴师伐纣,难道是武王之前便已经有了不葬而兴师的准则,所以武王能够考证某部经典或者询问某人才这样做的吗?抑或是他依照自己心中的良知,权衡利弊,不得已才这样做?如果舜并非担心没有后代,武王并非急于拯救百姓,那么,舜不禀报父母而娶妻,武王不葬文王而兴师,便是最大的不孝和不忠。<b>后世的人不努力致其良知,不在处理事情上精细地体察天理,只顾空口谈论这中间时常变化的事物,并执着于此作为处理事情的准则,以求得遇事时没有过失,</b>这也差得太远了。其余几件事也能够依此类推,那么古人致良知的学问就可以明白了。<br> <div><b>【32.10】解读:</b><br>大道理明白了,小事理却混淆了;事理上分清了,行动起来又糊涂了;行为上虽没有违反规则,事理上却又出现了偏离。这些都是不能“致良知”的原因。<b><br></b></div> <b>【32.10】度阴山曰:</b><br><ul><li><b>第一,良知是规矩,而不是方圆。</b>方圆是死的,但规矩是活的。<b>以规矩去画方圆,无论是方是圆,大小都掌握在自己手里。如果你只是固执于方圆,忘记了规矩,那就不是致良知。规矩就是良知,方圆是依凭良知判定做出的种种事情。</b></li><li><b>第二,一切都以念头为准。</b>舜没有告诉父母就结婚,周武王不安葬老爹就兴兵讨伐商纣,从表面上看二人是不孝。可二人都是根据心中一念的良知,权宜轻重后,不得已才如此做的。假如舜心中不是真的怕自己无后,武王心中不是真的想救民于水火,那么他们不告而娶、不葬而兴师的行为就是最大的不孝、不忠。</li><li><b>第三,世人往往看到了方圆,而忘记了规矩。</b>看方圆,就会学方圆,<b>把方圆当成待人处事的一般原则,以求得遇事时能够没有过失,这是最大的错误。因为方圆是别人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画出来的,那方圆恐怕只适合当事人,并不具有普世价值。</b></li><li><b>第四,心外无理,理必须根据自己的良知,从心而出。</b>而外在的理是别人根据当时的情境呈现出来的,情景一变,理就会变。</li></ul> <div><b>【32.11】原文: ——— 一以贯之的“一”就是良知<br>来书云:“谓《大学》‘格物’之说,专求本心,犹可牵合。至于《六经》、《四书》所载‘多闻多见’、‘前言往行’、‘好古敏求’、‘博学审问’、‘温故知新’、‘博学详说’、‘好问好察’,是皆明白求于事为之际,资于论说之间者,用功节目固不容紊矣。”<br>格物之义,前已详悉,牵合之疑,想已不俟复解矣。至于“多闻多见”,乃孔子因子张之务外好高,徒欲以多闻多见为学,而不能求诸其心,以阙疑殆,此其言行所以不免于尤悔,而所谓见闻者,适以资其务外好高而已。盖所以救子张多闻多见之病,而非以是教之为学也。夫子尝曰:“盖有不知而作之者,我无是也。”是犹孟子“是非之心人皆有之”之义也。此言正所以明德性之良知,非由于闻见耳。若曰“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多见而识之”,则是专求诸见闻之末,而已落在第二义矣,故曰“知之次也”。夫以见闻之知为次,则所谓知之上者果安所指乎?是可以窥圣门致知用力之地矣。夫子谓子贡曰:“赐也,汝以予为多学而识之者欤?非也,予一以贯之。”使诚在于多学而识,则夫子胡乃谬为是说以欺子贡者邪?一以贯之,非致其良知而何?《易》曰:“君子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夫以畜其德为心,则凡多识前言往行者,孰非畜德之事?此正知行合一之功矣。<br>“好古敏求”者,好古人之学,而敏求此心之理耳。心即理也,学者学此心也,求者求此心也。孟子云:“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非若后世广记博诵古人之言词以为好古,而汲汲然惟以求功名利达之具于外者也。“博学审问”,前言已尽。“温故知新”,朱子亦以温故属之尊德性矣。德性岂可以外求哉?惟夫知新必由于温故,而温故乃所以知新,则亦可以验知行之非两节矣。“博学而详说之”者,将“以反说约”也。若无反约之云,则“博学详说”者果何事邪?舜之“好问好察”,惟以用中而致其“精一”于道心耳。道心者,良知之谓也。君子之学,何尝离去事为而废论说?但其从事于事为论说者,要皆知行合一之功,正所以致其本心之良知,而非若世之徒事口耳谈说以为知者,分知行为两事,而果有节目先后之可言也。</b><br></div> <b>【32.11】注释:<br>多闻多见:</b>意为通过多闻多见增长知识。语出《论语·为政》。<br><b>前言往行:</b>语出《周易·大畜》卦辞“君子以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意为君子应该多了解古代前贤的言行,以积蓄自己的德性。<br><b>好古敏求:</b>意为喜欢古学而勉力追求。语出《论语·述而》。<br><b>博学详说:</b>语出《孟子·离娄下》“博学而详说之,将以反说约也。”意为广泛地学习并详细地解说,等到融会贯通之后,再回头来简略地叙述其精髓大义。<br><b>好问好察:</b>意为喜欢请教别人,并且喜欢体察人们日常生活中的言谈,以便能了解民意。语出《中庸》。<br><b>盖有不知而作之者,我无是也:</b>语出《论语·述而》“子曰:‘盖有不知而作之者,我无是也。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多见而识之,知之次也。'<br> <b>【32.11】解析:<br>你来信中说:</b>“您说《大学》里格物的学说,唯指寻求本心,还勉强说得通。至于《六经》、《四书》记载的‘多闻多见’、‘前言往行’、‘好古敏求’、‘博学审问’、‘温故知新’、‘博学详说’、‘好问好察’等等,都是指在处事和辩论之中得到的,用功的内容和次序是不能弄乱和改变的。”<br>格物的含义,之前我都已经详细地谈过,你仍觉牵强,想必也不需要我再多加解释了。至于“多闻多见”,是孔子针对子张说的。子张好高骛远,只以多闻多见当做学问,而不能认真存养本心,所以心存疑惑,语言和行为里便难免有埋怨和悔恨,而他所谓的见闻,又恰恰滋长了他好高骛远的心性。所以孔子大概是为了纠正他多闻多见的毛病,而并非把多闻多见当作做学问。孔子曾说:“盖有不知而作之者,我无是也。”就像孟子所说的“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意思差不多。这话正好说明德行的良知并不是从见闻中来的。孔子所说的“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多见而识之”,则是专门从见闻的细枝末节中探求,是第二位的事情罢了,所以他又说“知之次也”。把见闻的知识当做是次要的学问,那么学问之首是指什么呢?从此处,对圣人致知用功的地方我们可以完全窥见了。孔子对子贡说:“赐也,汝以予为多学而识之者欤?非也,予一以贯之。”如果果真在于多闻多见,那么孔子为何说这种话来欺骗子贡呢?一以贯之,不是致良知是什么?《易经》中说:“君子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以积蓄德性为主,而更多地了解前人言行的人,不也是在做积蓄德性的事吗?这正是知行合一的功夫。<br><b>“好古敏求”,就是热衷于古人的学说并且勤奋敏捷地探求心中的理。心即是理,学习就是学习本心,探求就是探求本心。</b>孟子说:“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好古并不是像后世那样,广泛地背诵记忆古人的言辞,心中却念念不忘追求功名利禄等外在的东西。“博学审问”,前面也提及过。“温故知新”,朱熹也把它当做是尊德性的范畴。德性难道能从心外求得吗?知新必经由温故,温故才可知新,这又可作为知行并非两回事的有力证据。“博学而详说之”,是为了再返回至简约,如果不是为了返回至简约,那么“博学详说”到底是什么呢?舜好问好察,仅仅是中正平和地达到至精至纯合乎道心的境界。<b>道心就是良知。</b>君子的学问,什么时候离开过实践、废弃过辩说呢?<b>但是实践和辩说的时候,都要知道知行合一的功夫,这正是致其本心的良知,</b>而不是像后世学者那样只在口耳里空谈便当做认识了,把知行分而为二,才会产生用功有先后区分的说法。<b><br></b> <b>【32.11】解读:</b><br><b>常人之所以将知行分为两截,就是由于他们把良知与知识混同一体。</b>然而良知与知识是有区别的,“致良知”是以良知为标准,评判一切是非,因此王阳明称良知为试金石、指南针。<b>良知具有验证具体事物变化无穷的能力。</b>从体用上分,良知是本体,知识是本体发用之物;从先天与后天上分,良知是先天存在的,“不学而能,不虑而知”,而知识是后天产生的,“必待学而能,必待虑而知”。所以,学者应“务践履以充良知”,通过去恶存善的功夫,去把握人之本体——良知。<b>事实上良知是人人都有的,就存在于人的心中,不需要到外面去寻求。</b>即使是凶恶之徒,他们的内心深处也有良知的善念。 <b>【32.11】度阴山曰:</b><br><ul><li><b>第一,君子的学问从未离开过处事作为,从未抛弃过论辩谈说。</b></li><li><b>第二,君子处事和论说,都要遵循知行合一的功夫,这正是为了实现自己本心之良知,而并非像世人那样只会夸夸其谈,然后认为这便是知,还将知和行分作两件事,说什么下功夫要有先后次序。</b></li><li><b>第三,经典上所有的方法论,都是为了知行合一,都是在致良知,良知之外更无知,心学之外更无学。</b></li><li><b>第四,孔子说的“吾道一以贯之”的“一”就是忠恕,忠恕就是致良知。</b></li></ul> <b><br>你来信说:</b>“你说知行应该同时进行,不应该区分先后,也就是《中庸》中的‘尊德行而道问学’,两种功夫互相存养,互相促进,内外本末,不能分割,只能一以贯之。<b>但是修行功夫不可能没有先后阶段的区别,就像知道是食物才吃,知道是汤水才喝,知道是衣服才穿,知道是路才在上面走。</b>不可能还没见到是什么东西就先行事的。当然,在先后的顺序间也只是瞬间,并非有截然的区分,不会是今天知道了这件事,明天才去行事。”<br>你既然已经说“交养互发,内外本末一以贯之”了,就应知道知行并举的说法,根本就不用再去怀疑了。你还说:“功夫次第,不能无先后之差”,这不是已经自相矛盾吗?“知食乃食”等说法,尤其明白易见。但是你被朱熹先生的观点所蒙蔽,自己还没有察觉而已。<b>人一定是先有想吃东西的心,之后才会去认识食物,想吃食物的心就是意,也是行动的开端。而食物味道的好坏,必须等到入口才能知道,难道在还没有进口之前就会预先知道食物味道的好坏的吗?</b>必定是先有走路的想法,之后才会去认识路,想走路的心就是意,也就是走路的开端。而路途的坦荡或是险峻,也须等亲自去经历过之后才会知道,难道在还没有亲自走过就预先已经知道路途是坦荡或险峻的吗?“知汤乃饮,知衣乃服”,也跟吃食、行路一样,没有什么可以怀疑的。如果像你所说的,就是所谓的“不见是物而先有事”了。你又说“此亦毫厘倏忽之间,非谓截然有等,今日知之而明日乃行也”,也只是因为你洞察得还不够精确罢了。但是,即使像你所说的那样,知行并举也是完全没有什么可以怀疑的了。 <b>【32.3】解读:</b><br><b>“知行合一”是构成阳明心学的核心内容之一。阳明先生认为知是行动的开始,行则为知的完成,二者互为始末,因此行一件事前,必先有知,而行事必以知为前提。知需要行,行亦需要知。</b>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各种食物的味道只有经过自己的舌头才能尝出其中的真味,否则只听他人描述,自己永远无法知道它的真味。王阳明将知行放在人的生活实践中加以观察,以为人不是因为知道了吃的事实、道理而进食,而是因为饥饿、有食欲,方才进食的;并且是在吃了之后知道事物的味道,不可能在食之前依靠读书、听讲知其味道。他以此来证明知行合一,深入浅出地阐明了知与行的关系。 <b>【32.3】度阴山曰:<br>“知行并进”最好的例子是自然状态下的水:水在自然状态下无意识地向下流。水绝不会先思考一下,然后再向下流,因此“知行并进”,不分先后。</b> 人肯定要有想吃的心,然后就去认识、寻找食物。<b>想吃的心便是意念,一念发动即是行,便是行动的开端。</b>而食物是否美味,要等尝了之后才知道,怎么会有未尝食物就已知其是否美味的道理? 我们可以把“知行并进”制作个公式:(欲)知—行—知。这好像是个循环,当你完成这个循环时,你发现知和行,分不清先后。<b>若想知,必要行,只有行了之后才能知,由此形成闭环,所以说,知行就是一回事。</b> <b>【32.4】原文: ——— 心即是理<br>来书云:“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谓之知。此为学者吃紧立教,俾务躬行则可。若真谓行即是知,恐其专求本心,遂遗【suì yí】物理,必有暗而不达之处,抑岂【yì qǐ】圣门知行并进之成法哉?”<br>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知行工夫本不可离,只为后世学者分作两截用功,失却知行本体,故有合一并进之说。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谓之知。即如来书所云“知食乃食”等说可见,前已略言之矣。此虽吃紧救弊而发,然知行之体本来如是,非以己意抑扬其间,姑为是说,以苟一时之效者也。<br>专求本心,遂遗物理,此盖先其本心者也。夫物理不外于吾心,外吾心而求物理,无物理矣;遗物理而求吾心,吾心又何物邪?心之体,性也,性即理也。故有孝亲之心即有孝之理,无孝亲之心即无孝之理矣;有忠君之心,即有忠之理,无忠君之心,即无忠之理矣。理岂外于吾心邪?晦庵谓“人之所以为学者,心与理而已,心虽主乎一身而实管乎天下之理,理虽散在万事而实不外乎一人之心”,是其一分一合之间,而未免已启学者心、理为二之弊。此后世所以有“专求本心遂遗物理”之患。正由不知心即理耳。夫外心以求物理,是以有暗而不达之处,此告子义外之说,孟子所以谓之不知义也。心一而已,以其全体恻怛而言谓之仁,以其得宜而言谓之义,以其条理而言谓之理。不可外心以求仁,不可外心以求义,独可外心以求理乎?外心以求理,此知、行之所以二也。求理于吾心,此圣门知行合一之教,吾子又何疑乎?</b> <b>【32.4】注释:<br>告子义外之说:</b>语出《孟子·告子上》“告子曰:‘仁,内也,非外也;义,外也,非内也。'”孟子的评论见《孟子·公孙丑上》“我故曰:‘告子未尝知义,以其外之也。'” <b>【32.4】解析:<br>你来信道:</b>“<b>真正的理论是能够指导实践的,而不实践就不足以称为认识。</b>向学者指出的切实的方法,让学者们务必躬身实行,这样说是可以的。<b>但是如果真的把实践当做认识,恐怕人们只会专门追求存养本心,而遗漏了万物之理,也肯定会有偏颇不通的地方,</b>难道这是圣学关于知行并举的方法吗?”<br><b>认知确切之后付诸行动就是实践,行事实践之后明确的体察就是认识。</b>知行的功夫本来不能分离,只是后世学者要把它们分开作为两部分来用功,反而丢失了知行的本体,所以之后才会有知行并举的说法。<b>真知是能够指导实践的,不实践就不足以称为认识。</b>像你的来信中所说“知食乃食”等,已经能够明白了,前面也已经大略说过了。这虽然是因为拯救时弊才说出来的,但是知行的本体就是这样的,并非是我为了追求一时的效用,而按照自己有所褒贬的意思提出来的。<br><b>专门追求存养本心,便抛弃了万物之理,大概这是失去本心的一种表现。万物之理并不存在于心外,在心外探求万物之理,就是没有万物之理;遗漏万物之理而追求存养自己的本心,</b>那么本心又是何物呢?<b>心的本体就是性,性即是理。所以拥有孝心就是有孝顺父母的道理,没有孝心也不存在孝顺父母的道理了;有忠心就有侍奉君王的道理,没有忠心也就没有侍奉君王的道理了。</b>理难道是在我们的本心之外的吗?朱熹先生说“人之所以为学者,心与理而已,心虽主乎一身而实管乎天下之理,理虽散在万事而实不外乎一人之心”,像他这样把心和理先分开之后再结合起来,未免就会产生让学者们把心与理分开看待的弊端。后人有“专求本心,遂遗物理”的忧患,就是因为他们不明白心就是理。在心外寻求万物之理,实际上是告子的“义外”观点,会有偏颇不通的地方,孟子也因此批判告子不懂得义。<b>心,唯有一个,就它对所有人的恻隐而言就是“仁”,就它的合理而言就是“义”,就它的条理清晰而言就是“理”。不能在心外求仁,也不能在心外求义,</b>难道就独独可以在心外求理吗?<b>在心外求理,是把知行当做两件事了。在我们的心里寻求理,这才是圣学知行合一的教诲,</b>你还有什么可以怀疑的呢? <b>【32.4】解读:</b><br>王阳明讲“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谓之知”。在他的意念中,所谓的真知包含了行为契机,必以行动证验所知;倘若无心实践只是一味高唱理论,则不为真知。<b>真正的认识是能够付诸实践的,不能实践就不能叫做认识。</b> <b>【32.4】度阴山曰:<br>这段话讲了四点。</b><div><ul><li><b>第一,认知达到真切笃实的地步就是实践,实践达到明觉精察的地步就是认知。</b>特别真切地想要吃美食,这种念头坚定不移,就是行;吃得特别聚精会神,津津有味,吃出了味道,吃出了感觉,就是知。<b>因此,知就是行,行就是知。</b></li><li><b>第二,事物的道理并不在心外,向自己心外求事物的道理,是无法得到的。</b>但是,如果你遗弃事物的道理而凭空探求本心,本心就成了虚无。这段话,其实说的还是知行的问题:<b>有知(心)有行(事物的道理),才是正理。</b></li><li><b>第三,各种事物都有个理在,但这些理其实都在我心。</b>如果我不以良知给这些事物一个理,它们就没有理,没有理的事物,就等于不存在。<b>所以说,心外无理。</b></li><li><b>第四,向心外求理,就是将知和行看作两回事了。因为心理合一,知行必然合一。</b></li></ul></div> <b>【32.5】原文: ——— 看破生死观、客观规律和命运<br>来书云:“所释《大学》古本,谓致其本体之知,此固孟子尽心之旨。朱子亦以虚灵知觉为此心之量。然尽心由于知性,致知在于格物。”<br>“尽心由于知性,致知在于格物”,此语然矣。然而推本吾子之意,则其所以为是语者,尚有未明也。朱子以“尽心、知性、知天”为物格、知致。以“存心、养性、事天”为诚意、正心、修身,以“夭寿不二,修身以俟”为知至、仁尽,圣人之事。若鄙人之见,则与朱子正相反矣。夫“尽心、知性、知天”者,生知安行,圣人之事也;“存心、养性、事天”者,学知利行,贤人之事也;“夭寿不二,修身以俟”者,困知勉行,学者之事也。岂可专以“尽心知性”为知,“存心养性”为行乎?吾子骤闻此言,必又以为大骇矣。然其间实无可疑者,一为吾子言之。<br>夫心之体,性也;性之原,天也。能尽其心,是能尽其性矣。《中庸》云:“惟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又云:“知天地之化育,质诸鬼神而无疑,知天也。”此惟圣人而后能然。故曰:此“生知安行”,圣人之事也。存其心者,未能尽其心者也,故须加存之之功;必存之既久,不待于存而自无不存,然后可以进而言尽。盖“知天”之“知”,如知州、知县之“知”。知州则一州之事皆己事也,知县则一县之事皆己事也,是与天为一者也。“事天”则如子之事父,臣之事君,犹与天为二也。天之所以命于我者,心也、性也,吾但存之而不敢失,养之而不敢害,如“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者也。故曰:此“学知利行”,贤人之事也。至于“夭寿不二”,则与存其心者又有间矣。存其心者虽未能尽其心,固己一心于为善,时有不存则存之而已。今使之“夭寿不二”,是犹以夭寿二其心者也。犹以夭寿二其心,是其为善之心犹未能一也,存之尚有所未可,而何尽之可云乎?今且使之不以夭寿二其为善之心,若曰死生夭寿皆有定命,吾但一心于为善,修吾之身以俟天命而已,是其平日尚未知有天命也。事天虽与天为二,然己真知天命之所在,但惟恭敬奉承之而已耳。若俟之云者,则尚未能真知天命之所在,犹有所俟者也,故曰:所以立命。立者,“创立”之“立”,如“立德”、“立言”、“立功”、“立名”之类。凡言“立”者,皆是昔未尝有而今始建立之谓,孔子所谓“不知命,无以为君子”者也。故曰:此“困知勉行”,学者之事也。<br>今以“尽心、知性、知天”为格物致知,使初学之士尚未能不二其心者,而遽责之以圣人生知安行之事,如捕风捉影,茫然莫知所措其心,几何而不至于“率天下而路”也?今世致知格物之弊,亦居然可见矣。吾子所谓“务外遗内,博而寡要”者,无乃亦是过欤?此学问最紧要处,于此而差,将无往而不差矣。此鄙人之所以冒天下之非笑,忘其身之陷于罪戮,呶呶其言,其不容已者也。</b><br> <b>【32.5】注释:</b><br><b>“朱子亦以虚灵知觉为此心之量”句:</b>语出《中庸章句序》“心之虚灵知觉,一而已。”<br><b>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b>语出《礼记·祭仪》“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可谓孝。”<b>意为父母把子女完好地生下来,子女要好好地保全身体发肤,等到死时完完整整地归还给父母,这才是孝。</b><br><b>“立德”、“立言”、“立功”、“立名”句:</b>语出《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讲做人的几种境界。<br><b>率天下而路:</b>语出《孟子·滕文公上》“且一人之身,而百工之所为备。如必自为而后用之,是率天下而路也。”意为对一个人来说,各种工匠的产品对他都是不可缺少的,如果每件东西都要自己制造出来才能用,这是率领天下的人疲于奔命。 <b>【32.5】解析:<br>你来信说:</b>“先生注释的《大学》旧本提到对心的本体的认识是致知,孟子‘尽心’的宗旨与此是相同的。而朱熹先生也用虚灵知觉当做是心的本体。但是因为认识的天性才会尽心,致知要依靠格物。”<br><b>“尽心由于知性,致知在于格物”,这话是正确的。</b>但是我看你说这话,大概是因为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朱熹先生把“尽心、知性、知天”当做是格物、致知,把“存心、养性、事天”当做是诚意、正心、修身,而把“夭寿不贰,修身以俟”当做是认识的最高境界、仁爱的顶峰,是圣人做的事。但在我看来,正好相反了。<b>“尽心、知性、知天”,即所谓的天生就知道,天生就能够实践,是圣人才能够做得到的;而“存心、养性、事天”,学习就能够知道,并且顺利实践,是贤人能够做到的事;“夭寿不贰,修身以俟”,获得知识很艰难,实践起来也很勉强,便是学者们的事。</b>怎么能简单地把“尽心知性”当做为知,而把“存心养性”当做行呢?你听到我这话,一定又会为此非常惊奇了。然而这实在是没有什么可以怀疑的,我一一给你解释。<br><b>心的本体就是性;人的本原就是理。能尽其心,就是能够尽其天性。</b>《中庸》中说:“<b>只有天下最真诚的人,才能够充分发挥他的天性。</b>”又说:“知道万物的生化孕育,崇拜鬼神,而没有产生疑问,这是知天。”只有圣人才能做到这些,所以我说:圣人才能做到先生就知道和实践。<b>存养本心,说明还不能够做到尽心,还必须加上个存养的功夫;存养心性很久之后,到了不需要特地去存养而时刻都在存养的境界,才能进一步到达尽心的境界。</b>“知天”中的“知”,就像“知州”、“知府”中的“知”意思一样,知州、知县把管理一州、一县当做是自己的事情,“知天”,就是与天合而为一体。<b>“事天”则像儿子孝顺父亲,大臣侍奉君王,还没有达到与天合而为一的地步。上天给予我们的,是心、是性,我们只需存起它而不丢失,修养它不损害,</b>就像“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一样。所以我说:这种“学知利行”,是贤人做的事。至于“夭寿不贰”,则和存养本心的人又还有些差距。<b>存养本心的人虽然没有尽心,但本来就已经是一心为善,失去了本心的时候再存养它就行了。</b>现今要求人不论夭寿始终如一,这依然是将夭寿一分为二。仍旧将夭寿一分为二,因为寿命的长短而分心,是因为他为善之心还不能始终如一,尚且不可能存养它,尽心更从何说起呢?现在暂且让人们不再因为生命的长短而改变向善的心,好比说生死夭寿都有定数,<b>我们只需一心向善,修养我的身心来等待天命的安排,</b>主要是因为他平日还不知道有天命呢。事天虽然是将天与人分而为二,但已经知道恭恭敬敬地去承受天命了。<b>那些等待天命降临的人,是还没有真正认识到天命存在于何处,仍旧只是在等待天命,</b>所以孟子说:“所以立命。”“立”,即“创立”的“立”,就像“立德”、“立言”、“立功”、“立名”中的“立”。凡是说到“立”,都是指以前从未有过而如今开始建立的意思,也就是孔子所说“不知命,无以为君子”的人。所以说:这种“困知勉行”,属于学者的事情。<br>现在把“尽心、知性、知天”当做格物、致知,当初学者尚不能做到一心一意时,就拿他不能像圣人那样天生就认识和实践来指责,这简直是无中生有,让人摸不着头脑,使得人们疲于奔命。如今世上格物、致知的弊病已经明显可见了。你说注重外在的学习,而忽略掉内心的存养,博学但又没有学到要领,这不也是它的弊病之一吗?在做学问最关键的地方出了差错,就会无处不出差错了。这也是我之所以冒着天下人的否定、嘲笑,不顾身陷罗网,仍喋喋不休的原因。 <b>【32.5】解读:<br>在此段话中王阳明从“天命”之说而进一步推及格物。</b>他认为尽心方能知性知天,学习之人不应捕风捉影否则就会茫然不知所措。在这里体现出阳明先生对尽心之事的重视。 <b>孟子曰:“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b>“尽其心”,简而言之,就是避免心的陷溺和遮蔽,不断地充实完善,回到它本然的状态。心愈回到本然的状态,它对于“性”的觉知就愈真实、愈圆满。现在的人们被物质包围,离自己的“真心”越来越远。一开始,是充满着好奇,但越往后,就越迷茫,更何况,还带了大量的行李,愈往前走,就越累,也越来越寻不到自己的归宿。 <b>【32.5】度阴山曰:</b><div><ul><li><b>第一,如何知道天意?</b>通晓天地的化育,求证于鬼神而没有疑问,就是知道了天意。<b>所谓“天意”就是客观规律和命运,这两样东西都是注定的,而且神秘难测。</b>我们必须明白这两点,同时还要明白,人类即使有超能力,也无法改变这两样东西。<b>人要想成就一番大事业,必须有个人努力和时势的结合。</b>倘若我们找不到改变时势的方法,那就只剩下一条路:个人努力。<b>个人努力就是致良知。只有良知光明的人,才能在时势来时,抓住机会,一跃而上。</b></li><li><b>第二,生命有限,有生就有死。</b>唯有突破生死观,才能建立事业,生死观不破,就会患得患失,为善的心就不真切、不专一,这样,存养的功夫必不能行。</li><li><b>第三,格物致知,就是要看破这几件事:生死、客观规律与命运。</b></li></ul></div> <div><b>【32.6】原文: ——— 致知格物<br>来书云:“闻语学者,乃谓‘即物穷理之说亦是玩物丧志’,又取其‘厌繁就约’‘涵养本原’数说标示学者,指为晚年定论,此亦恐非。”<br>朱子所谓格物云者,在即物而穷其理也。即物穷理是就事事物物上求其所谓定理者也,是以吾心而求理于事事物物之中,析心与理为二矣。夫求理于事事物物者,如求孝之理于其亲之谓也。求孝之理于其亲,则孝之理其果在于吾之心邪?抑果在于亲之身邪?假而果在于亲之身,则亲没之后,吾心遂无孝之理欤?见孺子之入井,必有恻隐之理,是恻隐之理果在于孺子之身欤?抑在于吾心之良知欤?其或不可以从之于井欤?其或可以手而援之欤?是皆所谓理也。是果在于孺子之身欤?抑果出于吾心之良知欤?以是例之,万事万物之理莫不皆然,是可以知析心与理为二之非矣。夫析心与理而为二,此告子义外之说,孟子之所深辟也。“务外遗内,博而寡要”,吾子既已知之矣,是果何谓而然哉?谓之玩物丧志,尚犹以为不可欤?<br>若鄙人所谓致知格物者,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也。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是合心与理而为一者也。合心与理而为一,则凡区区前之所云,与朱子晚年之论,皆可以不言而喻矣。</b></div> <b>【32.6】注释:<br>即物穷理:</b>意为通过接触事物来研究事物的道理。语出朱熹《大学章句》“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br><b>晚年定论:</b>王阳明作《朱子晚年定论》,收录朱熹一些包含“厌繁就约”、“涵养本原”等论点的书信,认为朱熹晚年改变了观点,与陆九渊的观点接近。此说遭到后世的非议。 <b>【32.6】解析:<br>你来信说:</b>“听说您教导学生‘即物穷理就是玩物丧志’,还拿了朱熹晚年一些关于‘厌繁就约’、‘涵养本原’等学说的书信给学生参看,我认为这可能有些不对。”<br>朱熹所说的格物,是指在事物上去穷究万物之理。即用心在万事万物上探求到它们所谓的原本的理,这样就将心和理分而为二了。<b>在万事万物上探求道理,就和在父母身上寻求孝敬是一个道理。</b>在父母的身上寻求孝敬的道理,那么这个孝敬的道理到底是在父母的身上,还是在我们的心中呢?如果是在父母身上,那么当父母逝世之后,我们就不需要孝敬,心中就没有孝敬的道理了吗?遇见小孩子掉到水井里,肯定会产生恻隐之心,那么这个道理是在孩子身上还是在我们自己的心上呢?或许不能跟着孩子跳入井中,或许可以伸手援救小孩,这都是所说的理。以此类推,<b>万事万物的道理无一不是如此,由此就能够知道将心与理分而为二是错误的了。把心与理分而为二,就是孟子曾深刻批判过的告子的“义外”学说了。</b>“务外遗内,博而寡要”,既然你已经知道这不对,那为何还要这样说呢?我说它是玩物丧志,难道你认为不可以吗?<br><b>像我所说的格物致知,是将我们心里面的良知应用到万事万物上去。我们心中的良知就是天理,把我们心中良知应用到万事万物上,万事万物就都能得到天理了。求得我们内心中的良知就是致知的功夫。而万事万物都得到天理便是格物的功夫。这才是把心与理合而为一。</b>把心与理合而为一,那么我前面所说的,还有我对于朱熹先生晚年学说的说法,便都能够不言而喻了。 <b>【32.6】解读:</b><br><b>这里强调将心与理合二为一,也就是阳明心学中的“心即理”的人性论。</b>王阳明学朱学之时,最疑惑之处是朱子对“格物”的解释。朱子认为天下事事物物皆有定理,务必格尽天下之物,才能全知;而阳明先生以为既说连一草一木都有自然之理,凭一己之力如何尽天下之事理?长期以来,阳明先生始终无法借助朱子学说解开谜团,因此迫使他设定朱学的谬误,另外谋求正确合理的解释来表达自然天理。 <b>【32.6】度阴山曰:</b><br><ul><li><b>第一,王阳明的“格物致知”,是将我心中的良知推之于万事万物。我心中的良知就是天理。将我心中的良知推之于万事万物,那么万事万物就都合乎天理。推广我心中的良知就是“致知”,万事万物都合乎天理就是“格物”。这就把心和理合二为一了。</b>譬如孝顺父母,推广我心中的良知到父母身上,良知所发出的就是孝顺,那么,孝顺父母这件事就符合了天理。推广我心中的良知到声色货利上,良知所发出的就是理性对待,那么,声色货利这件事就符合了天理。这就是心理合一。</li><li><b>第二,朱熹的错误就在于,他把心看成独立的,理自然也是独立的,理必须经过心的评判。</b>这就如同看见一个小孩要掉进井里,王阳明说心即理,那么推广心中的良知到孩子身上,恻隐之心立即产生,拯救孩子就成了刻不容缓的天理。朱熹的思路是,看到一个小孩要掉井里,心也会产生恻隐,但要经过评判,拯救孩子是不是天理,虽然也能立刻去拯救,但终究把心和理分开了。<b>心和理之间有间隔,这就不是心理合一,更不是知行合一。</b></li><li><b>第三,理在我们心中,不在事物上。</b>在事物上探求道理,好比在双亲身上探求孝顺的道理。在双亲身上探求孝顺的道理,那么孝顺的道理究竟是在自己的心中,还是在双亲的身上呢?假如真的在双亲的身上,那么双亲过世之后,我的心中就没有孝顺的道理了吗?</li></ul> <b>【32.7】原文: ——— 学习的方法<br>来书云:“人之心体,本无不明,而气拘物蔽,鲜有不昏。非学、问、思、辨以明天下之理,则善恶之机、真妄之辨不能自觉,任情恣意,其害有不可胜言者矣。”<br>此段大略似是而非。盖承沿旧说之弊,不可以不辨也。夫学、问、思、辨、行皆所以为学,未有学而不行者也。如言学孝,则必服劳奉养,躬行孝道,然后谓之学。岂徒悬空口耳讲说,而遂可以谓之学孝乎?学射则必张弓挟矢,引满中的;学书则必伸纸执笔,操觚染翰。尽天下之学,无有不行而可以言学者,则学之始固已即是行矣。笃者,敦实笃厚之意。已行矣,而敦笃其行,不息其功之谓尔。盖学之不能以无疑,则有问,问即学也,即行也;又不能无疑,则有思,思即学也,即行也;又不能无疑,则有辨,辨即学也,即行也。辨即明矣,思既慎矣,问既审矣,学既能矣,又从而不息其功焉,斯之谓笃行,非谓学问思辨之后而始措之于行也。是故以求能其事而言谓之学,以求解其惑而言谓之问,以求通其说而言谓之思,以求精其察而言谓之辨,以求履其实而言谓之行。盖析其功而言则有五,合其事而言则一而已。此区区心、理合一之体,知、行并进之功,所以异于后世之说者,正在于是。<br>今吾子特举学、问、思、辨以穷天下之理,而不及笃行,是专以学、问、思、辨为知,而谓穷理为无行也已。天下岂有不行而学者邪?岂有不行而遂可谓之穷理者邪?明道云:“只穷理,便尽性至命。”故必仁极仁而后谓之能穷仁之理,义极义而后谓之能穷义之理。仁极仁则尽仁之性矣,义极义则尽义之性矣。学至于穷理至矣,而尚未措之于行,天下宁有是邪?是故知不行之不可以为学,则知不行之不可以为穷理矣;知不行之不可以为穷理,则知知行之合一并进,而不可以分为两节事矣。<br>夫万事万物之理不外于吾心,而必曰穷天下之理,是殆以吾心之良知为未足,而必外求于天下之广,以裨补增益之。是犹析心与理而为二也。夫学、问、思、辨、笃行之功,虽其困勉至于人一己百,而扩充之极至于尽性知天,亦不过致吾心之良知而已。良知之外,岂复有加于毫末乎?今必曰穷天下之理,而不知反求诸其心,则凡所谓善恶之机、真妄之辨者,舍吾心之良知,亦将何所致其体察乎?吾子所谓“气拘物蔽”者,拘此蔽此而已。今欲去此之蔽,不知致力于此,而欲以外求,是犹目之不明者,不务服药调理以治其目,而徒伥伥然求明于其外,明岂可以自外而得哉?任情恣意之害,亦以不能精察天理于此心之良知而已。此诚毫厘千里之谬者,不容于不辩。吾子毋谓其论之太刻也。</b> <b>【32.7】注释:<br>操觚染翰【cāo gū rǎn hàn】:</b>意为提笔作文。觚,古人书写时用的竹筒。翰,笔。<br><b>人一己百:</b>语出《中庸》“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果能此道矣,虽愚必明,虽柔必强。” <b>【32.7】解析:<br>来信说:</b>“人的心体原本没有不清明的,但受到了气的拘束和物欲的蒙蔽,就很少有不模糊的。如果不通过学习、询问、思考、辨析来明晰天下的道理,那么就不能自然觉察善恶的原因、真假的区别,而纵情恣意,会产生不可言尽的危害。”<br>你的这段话,大体上是似是而非的。大概是沿袭了朱熹学说的弊端,我不能不把它分辨清楚。<b>学、问、思、辨、行,都是所谓的学,从不会有习而不行的。比如说学“孝”,必须辛苦地服侍奉养父母,亲自实践孝道,才能称之为在学习孝道。</b>难道仅仅是悬口空言,就能够说他在学习孝道吗?学习射箭就必须自己张弓拉箭,拉满弓以命中目标;学习书法就必须执笔掭墨。<b>所有天下的学习,没有能够不实践就算作学习的,因而学习的开始,本身就已经是实践了。</b>笃,敦实笃厚的意思。已经去“行”了,就是指敦实笃厚地行,而且是切实地连续地下功夫。<b>学习不可能没有疑问,便需要问,询问就是学习,就是行;之后又不会没有疑惑了,所以便需要思,思考就是学习,就是行;思考了还有疑问,便需要辨,辨析也是学习,也是行。辨析明白了,思考谨慎了,询问也很清楚了,学习也有收获了,加上不断地努力,这才叫笃行,而并非是在学问思辨之后,才开始去实践。</b>所以学习是指追求做某事的能力,<b>询问是指解除疑惑,思是指通达自己的学问,辨是指精密地审察,行就是具体地实践。</b>从分析它们的功用的角度可以分成这五个方面,但是把它们综合起来则实际上只有一个。<b>我的心、理合一成为本体,知、行并举的方法,</b>之所以不同于朱熹先生的学说,原因就是在这个地方。<br>现在你特别举出学、问、思、辨来穷尽天下之道,却不提及切身实践。这样做,是专门把学、问、思、辨看成知,又不把穷理当做行。天下哪有不行而学的道理?哪有不行便可以叫做穷理的道理?程颢先生说:“只穷理,便尽性至命。”<b>所以必须行仁达到仁的最高境界,才能说是穷尽了仁爱的道理,在行义达到了义的最高境界,才能说是穷尽了义的道理。达到最高境界,就充分发挥了天性。学习也是这样,</b>它达到了穷尽事理的最高境界,却还没有在行的方面下手,天下哪有这样的事情呢?<b>所以知而不行就不是学习,知而不行就不能够穷尽事物的道理;知道了不去行便无法穷尽事物的道理,就知道知行必须合一,不能够把它们分开做两件事。</b><br>万事万物的道理并不在我们心外,如果一定要说穷尽天下之理,可能是因为心中的良知还不足够,而必须向天下众多事物中寻求道理,以求弥补增加。这仍旧是把心与理分而为二了。<b>学、问、思、辨、行的功夫,那些天资愚笨的人付出了相对于别人而言百倍的努力,最后到了极点能够充分发挥天性而知道天命,这也不过是我们心里的良知到达最高境界,得到圆满而已。</b>难道良知之外还需再有一丝一毫其他东西吗?现在一定要执著于穷尽天下之理,却不懂得反过来向我们的内心寻求。舍弃我们心中的良知,那些善恶的原因、真假的区别,将怎么去体察辨明呢?你说‘气拘物蔽’,是受了这些说法的拘束和影响。<b>现在想要改正这一弊端,但不在本心上用功,却要往心外寻求。</b>就好像得眼疾的人,不吃药调理、治疗,只是徒劳地去外面寻找光明,光明难道是能从眼睛之外求得的吗?不能从我们的内心上去探究天理,就会有任意放纵的危险。这些确实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的事情,不能不去进行详细的分辨。你不要认为我讲得太严厉,太苛刻了。 <b>【32.7】解读:<br>这段宏论围绕着学、问、思、辨、行,反复比拟、反复论证,最终还是落实在一个“知行合一”上。</b> <b>王阳明首先强调人的活动是有目的和意识的,即他说的“致良知”。</b> 但如何使人的主体与客体联系起来呢?<b>王阳明主张“求理于吾心”,即“知行合一”。他用主体包容了客体,将客体的独立性、自然性和物质性否定了。</b>王阳明的“行”范围很广,包括了学、问、思、辩。因此,<b>重视行也不能忽略了思的重要性。</b> <b>【32.7】度阴山曰:<br>如何真正地学习?分五步:</b><br><ul><li><b>第一步,实践。</b>王阳明所谓的<b>“学”必须有实践相伴,服侍奉养双亲,亲身实践孝道,才可以称之为学。</b>否则,难道仅仅是空口白话地随便说说就可以称之为学习孝道了吗?学习射箭必须张弓搭箭,射中靶心;学习书法必须铺纸提笔,切实去写。天下所有的学习,没有不实践就可以称之为学的,所以在学习的开始就已经是实践了。</li><li><b>第二步,强化。</b>反复地实践,反复地强化这一实践的行为,绝不停止,最终形成惯性,你就会成为这一方面的高手。</li><li><b>第三步,询问。</b>学任何事物不可能没有疑惑,<b>有疑惑便会产生问题,问问题就是学习,就是实践。</b></li><li><b>第四步,思考。</b>询问后可能还有疑惑,这时便需要思考,<b>思考也是学习,也是实践。</b></li><li><b>第五步,辨析。</b>思考后可能还有疑惑,这时就要用到辨析的功夫,<b>辨析也是学习,也是实践。</b></li></ul> <b>实践—强化—询问—思考—辨析,最终形成自己的理论,这就是王阳明给我们的学习方法。</b> <b>【32.8】原文: ——— 事物的存在,是我们意念的结果<br>来书云:“教人以致知、明德,而戒其即物穷理,试使昏暗之士深居端坐,不闻教告,遂能至于知致而德明乎?纵令静而有觉,稍悟本性,则亦定慧无用之见,果能知古今、达事变而致用于天下国家之实否乎?其曰‘知者意之体,物者意之用’,‘格物如格君心之非之格’。语虽超悟独得,不踵陈见,抑恐于道未相吻合?”<br>区区论致知格物,正所以穷理,未尝戒人穷理,使之深居端坐而一无所事也。若谓即物穷理,如前所云务外而遗内者,则有所不可耳。昏暗之士,果能随事随物精察此心之天理,以致其本然之良知,则“虽愚必明,虽柔必强”。大本立而达道行,九经之属可一以贯之而无遗矣,尚何患其无致用之实乎?彼顽空虚静之徒,正惟不能随事随物精察此心之天理,以致其本然之良知,而遗弃伦理,寂灭虚无以为常,是以“要之不可以治家国天下”。孰谓圣人穷理尽性之学,而亦有是弊哉?<br>心者,身之主也,而心之虚灵明觉,即所谓本然之良知也。其虚灵明觉之良知应感而动者,谓之意。有知而后有意,无知则无意矣。知非意之体乎?意之所用必有其物,物即事也。如意用于事亲,即事亲为一物;意用于治民,即治民为一物;意用于读书,即读书为一物;意用于听讼,即听讼为一物。凡意之所用,无有无物者。有是意即有是物,无是意即无是物矣,物非意之用乎?<br>“格”字之义,有以“至”字之训者,如“格于文祖”、“有苗来格”,是以“至”训得也。然“格于文祖”,必纯孝诚敬,幽明之间无一不得其理,而后谓之“格”。有苗之顽,实以文德诞敷而后“格”,则亦兼有“正”字之义在其间,未可专以“至”字尽之也。如“格其非心”“大臣格君心之非”之类,是则一皆“正其不正以归于正”之义,而不可以“至”字为训矣。且《大学》“格物”之训,又安知其不以“正”字为训,而必以“至”字为义乎?如以“至”字为义者,必曰“穷至事物之理”,而后其说始通。是其用功之要全在一“穷”字,用力之地全在一“理”字也。若上去一“穷”、下去一“理”字,而直曰“致知在至物”,其可通乎?夫“穷理尽性”,圣人之成训,见于《系辞》者也。苟“格物”之说而果即“穷理”之义,则圣人何不直曰“致知在穷理”,而必为此转折不完之语,以启后世之弊邪?<br>盖《大学》“格物”之说,自与《系辞》“穷理”大旨虽同,而微有分辨。“穷理”者,兼格、致、诚、正而为功也。故言“穷理”则格、致、诚、正之功皆在其中,言“格物”则必兼举致知、诚意、正心,而后其功始备而密。今偏举“格物”而遂谓之“穷理”,此所以专以“穷理”属知,而谓“格物”未常有行。非惟不得“格物”之旨,并“穷理”之义而失之矣。此后世之学所以析知、行为先后两截,日以支离决裂,而圣学益以残晦者,其端实始于此。吾子盖亦未免承沿积习,则见以为“于道未相吻合”,不为过矣。</b> <b>【32.8】注释:<br>九经:</b>语出《中庸》“凡为天下国家有九经,曰:修身也,尊贤也,亲亲也,敬大臣也,子庶民也,来百功也,柔远人也,怀诸侯也。”<br><b>格于文祖:</b>语出《尚书·舜典》“归,格于艺典。”注曰:“归,告至文祖之庙,艺,文也。”格,至、到。文祖,尧的庙。<br><b>有苗来格:</b>意为有苗族人到来。语出《尚书·大禹谟》“七旬,有苗格。” <b>【32.8】解析:<br>你来信道:“先生教人致知、明德,却又阻止他们即物就理,从事物上寻求天理。</b>假若让懵懂昏沉的人深居端坐,不听教导和劝诫,就能够达到有了知识,德行清明的境界吗?纵然他们静坐时有所觉悟,对本性稍有领悟,那也是定慧之类的佛家的无用见识,难道果真可以通晓古今、通达事变,对治理国家有实际作用吗?你说:‘知者意之体,物者意之用’,‘格物如格君心之非之格’。这些话虽然显得高超而独到,不墨守陈见,但恐怕和圣道不大吻合吧?”<br><b>我所讲的格物致知,正是为了穷尽事物,我未曾禁止人们穷尽事理,让他们深居静坐,无所事事。</b>如果把即物穷理讲成是前面所说的重视外在知识,忽略内心修养,那也是错误的。<b>糊涂的人,如果能够在万物之上精察心中的天理,发现原有的良知,那么即使愚蠢也定能变得聪明,即使柔弱定能变得刚强。</b>最后就能够行达道、立大本,九经之类的书也能一以贯之没有纰漏,难道还需担心他会没有经世致用的实际才干吗?<b>那些只谈空虚寂静的佛、道弟子,恰恰是不能在万事万物上精察心中的天理,发现其心中本有的良知,以致抛弃人间伦常,把寂灭虚无当做是正常现象,所以他们才不能够齐家、治国、平天下。</b>谁说圣人穷理尽性的学说也会这样的弊病呢?<br><b>身体的主宰是心,心的虚灵明觉就是人原本的良知。虚灵明觉的良知因感应发生作用,就是意念。有识即是有意,无识即无意。</b>怎么能说认识不是意念的本体?<b>意念的运用,一定会有相应的东西,就是事。如果意念在侍奉双亲上起作用,那么,侍奉双亲便是一件事;意念在治理百姓上起作用,治理百姓便是一件事;意念在读书上起作用,那么读书就是一件事;意念在听讼上起作用,听讼也就是一件事。只要是意念起作用的地方,就有事物存在。有这个意就有这个物,没有这个意也就没有这个物,</b>事物难道不是意念的运用吗?<br>“格”的含义,有用“至”字来训释的,如“格于文祖”、“有苗来格”里的“格”,都是“至”来解释的。然而“格于文祖”,<b>必定诚心诚意地纯然至孝,对于人间和阴间的道理都无一不晓,之后才能叫做“格”。</b>苗族人十分顽固,只有通过礼乐把他们教化之后才能“格”,所以这个“格”也有“正”的意思,不能够仅仅用“至”字就能完全解释它的含义。如“格其非心”“大臣格君心之非”中的“格”,都是“纠正不正以达到正”的意思,不能用“至”字来训释。那么《大学》中“格物”的解释,怎么知道它不是用“正”字而须用“至”字来解释呢?如果用“至”字来训释,就必须用“穷至事物之理”才说得通。用功的要领全在一个“穷”字,用功的对象全在一个“理”字上。如果在前面把“穷”字去掉,后面把“理”字去掉,而直接说成“致知在至物”,这说得通吗?“穷理尽性”是圣人既定的教诲,在《易经》里已经有了记载。如果格物的含义真的就是穷理,那么圣人为什么不直接说“致知在穷理”,却一定要让语意有了转折且不完整,说这种话,造成后世的弊病呢?<br><b>《大学》里的“格物”和《易经》里的“穷理”,意思只有一些细微的区别,含义基本上是一样的。穷理里包括格物、致知、诚意、正心等功夫。所以谈到穷理,格物、致知、诚意、正心等功夫就已经都包含在其中了。谈到格物,就必然一同有致知、诚意、正心,这样,格物的功夫才能够是完整的。</b>现在说到格物便说成是穷理,就只是把穷理当做了一种认识,而不认为格物里还包括实践了。这样,不但没有把握到格物的宗旨,就连穷理的本义也是一并丢掉了的。这就是后世的学者们,把认识、实践分而为二,并且让它日益支离破碎,圣学日渐残缺晦涩的原因所在。你承袭旧来的观点也在所难免,而觉得我的学说与圣道不符,这也不算什么。 <b>【32.8】解读:<br>此段分析了后世学者之所以将知行分成两截的根源所在。</b>阳明先生认为,《大学》中的“格物”和《易经》中的“穷理”,大义相近,但也有其微妙的区别。 <b>穷理,囊括了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之功。而说格物,却必须再说致知、诚意、正心,然后格物的功夫才会完整而严密。</b>如果片面地强调格物,便是忽视了行,所以,知行便分成了前后两截。 <b>【32.8】度阴山曰:</b><br><ul><li><b>第一,事物固然客观存在,但如果我们不赐予它价值和是非,它的存在就毫无意义。</b>一块在石头群中的小石头,只有我们把它拿出来,欣赏一番,它才存在,否则,我们根本不知道石头群里有这样一块石头。</li><li><b>第二,我们的意念发动必然有对象,这个对象就是事。</b>比如意念发动于侍奉双亲,那么侍奉双亲便是一件事;意念发动于治理民众,那么治理民众便是一件事;意念发动于读书,那么读书便是一件事;意念发动于听取诉讼,那么听取诉讼便是一件事。<b>但凡意念所发动之处,都有事物的存在。有这样的意念便有这样的事物,没有这样的意念便没有这样的事物。</b></li><li><b>第三,有此心才有此理,无此心即无此理。</b>真有孝顺父母的心,才会有孝顺父母这件事和孝顺这个理出现,否则,就没有。</li></u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