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善与大善

若愚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记得有一年年终,单位将每个部门的奖金数额核算后交由各部门主任分发。其中有一条原则:主任的工作责任大,工作要求高,在奖金分配上可高于员工平均奖。其他部门都是这样做的。而我却认为是主任工作就要多做一些,觉悟就要高一些,所以,我自作主张本部门主任和员工的奖金基本相同。还觉得自己很有觉悟。后来,我的这种做法非但没有受到表扬而让领导很不认可,同事中也颇有微词,我百思不得其解。</p><p class="ql-block"> 当我看了《羊城晚报》刊登的姜钦峰"小善与大善"这篇文章,我终有所悟。</p><p class="ql-block"> 小善与大善</p><p class="ql-block"> 商人带着两个伙计,赶着骆驼外出做生意,骆驼身上驮着许多珍宝和上等布料。走到半路,骆驼突然死了,他们只好把货物卸下,然后把骆驼皮剥下来。商人打算独自先行,把两个伙计留下来看管货物,临行前吩咐道:"这张骆驼皮还能卖钱,你们要好好保管,千万别让雨水淋湿,烂掉就可惜了。"商人走后不久,天上果然下起大雨,两个伙计赶紧把那些上等布料翻出来,盖住骆驼皮,遮得严严实实。大雨过后,骆驼皮分毫无损,那些价值是骆驼皮几十倍的布料全部烂掉了(《百喻经.估客驼死喻》)。</p><p class="ql-block"> 保护骆驼皮本身没有错,如果要为此牺牲更有价值的东西,就太不值了。两害相权取其轻,两个伙计不分轻重,损失惨重。财物有价,不难区分,现实中的情况往往要比这复杂得多,轻重有时就没那么容易分得清了。犯糊涂的人其实不少,杭州"最美妈妈"吴菊萍就遇到这种尴尬。</p><p class="ql-block"> 吴菊萍从杭州某住宅小区路过时,一名两岁女童突然从十楼坠落,千钧一发之际,她奋不顾身冲上去,冒着生命危险用双手接住了孩子。小女孩得救了,吴菊萍的手臂由于瞬间受到巨大冲击力,被撞成粉碎性骨折。此事传开,无数人为之感动,称她为"最美妈妈"。各种赞誉铺天盖地而来,她所在的公司立即宣布,重奖她20万元。当记者问她,打算如何处置这笔巨奖时,吴菊萍坦诚回答,这笔钱准备留着自己用,家里的房贷没有还清。此言一出,立刻引起轩然大波:反对者认为,她应该把钱捐出来,才是人们心目完美英雄;支持者认为,捐不捐款完全是人家私事,旁人无权干涉,更没必要把好人逼成圣人。</p><p class="ql-block"> 殊不知,吴菊萍没有捐出奖金,正是圣人推崇之举。</p><p class="ql-block"> 春秋时期,鲁国有许多百姓因为家庭贫困,被迫卖儿卖女,把子女送到别国去当奴隶。因此,鲁国颁布了一项规定:凡是从别国赎回这些穷苦同胞的人,都可以到政府领取奖金。子贡赎回了几个奴隶,却不肯接受奖励,许多人都称赞他高风亮节。孔子听说这件事后,非但没有表扬他,反而责备道:"你大错特错。"后来,子路看到一个人落水,立即跳入水中,将他救起。那个人为了感谢救命之恩,送给子路一头牛,子路坦然接受了。孔子听说后,对子路大加赞赏:"你做得很对。"</p><p class="ql-block"> 我们提倡助人为乐,无私奉献。按我们习惯的理解,子贡做了好事坚持不要奖励,确实品格高尚,无疑是完美的道德楷模。子路救人后接受馈赠,当然也没什么错,但在道德品格上似乎比贡矮了半截。令人费解的是,孔子对这两个弟子的行为,为何会做出截然相反的评价?</p><p class="ql-block"> 孔子认为,圣人做事,不光要顾及个人名声,更应考虑社会影响。子贡奉行自己的道德准则,做好事不要奖励才算高尚,得了奖励就不高尚,别人能否做到我不管,反正我做到了。孔子看得更远,鲁国富人少穷人多,假如子贡的行为成为道德标准,大家发现做好事等于白干,今后就没什么人愿意去赎人了。子贡成就了自身美名,却挫伤了别人做好事的积极性,这是因私废公。子路救人得牛,让所有人都知道,好人必有好报,做好事不吃亏,这样有助于改善社会风气,鼓励更多人去做好事,乐于助人。</p><p class="ql-block"> 同样是行善积德,子贡是小善,子路是大善。境界高低,立见分晓。因此,孔子责备子贡,称赞子路。吴菊萍不捐奖金,与子路的选择相同。假如我们责备"最美妈妈"不够完美,就像佛经里那两个愚痴的伙计,用珍贵的布料去保护不值钱的骆驼皮,轻重不分,因小失大。</p><p class="ql-block"> 此事告诫我们做人要有大智慧,行事要有大善,分清轻重,辨识珍贵与否,有高境界,有大气魄,不做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因小失大的事情。</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写于2012年9月10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