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崇德尚礼是中华传统美德。我国传统文化中有礼尚往来的习俗,党纪不禁绝人情往来,但也决不允许打着传统习俗的旗号变相收礼。党员干部应遵守党规党纪,做到依规待人、以礼待人,莫让“礼尚往来”成为“礼上往来”。</p><p class="ql-block"> 下面,和大家一起聊聊如何界定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与正常礼尚往来。</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违规收受礼品礼金】</p><p class="ql-block">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七条,违规受礼行为主要有两类,一是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二是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判断是否“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重在把握收受行为是否与收受人执行公务相关联、与公正执行公务相冲突,是否会侵犯党员干部职务廉洁性,侧重于“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预防性目的,并不要求对公正执行公务发生实际影响。判断是否“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主要参考以下三个方面:一看交往关系是否正常,是否有亲友、同学等关系,亲疏远近和日常交往情况;二看礼品礼金数额是否正常,综合衡量当地经济发展、生活水平、风俗习惯、个人经济能力、一般礼节性往来范围等因素作出判断;三看往来方式是否正常,正常人情往来多是双方互相往来,都有向对方馈赠礼物或其他财物的情形,如果是经常性单方面收受行为,不能算是正常的人情往来。</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与正常礼尚往来的区别】</p><p class="ql-block"> 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与正常礼尚往来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p> <p class="ql-block"> 一方面是否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行为要求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通常与行使职权存在关联,往往发生在上下级之间、主管单位工作人员与管理服务对象之间。此时,送礼者主观上往往存在违规送礼的故意,即使不是立即要求回报也有可能为满足日后某种需求;受礼者则具有某种职务或职务影响力,能够为送礼者提供帮助。正常礼尚往来不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属于正常的礼节性往来,往往发生在亲属、朋友、同学之间。此时,收送行为的目的不存在侵害职务廉洁性的可能,而是通过这种方式完成特定情感的表达,如婚丧喜庆事宜时赠送的小额礼金。</p> <p class="ql-block"> 另一方面是否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标准。《条例》第九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违规受礼行为,并未要求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因此,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行为,一般情况下无数额限制,对于与执行公务相关联、与公正执行公务相冲突或存在上述可能性的行为,均应予以禁止,视情节给予处理处分。同时,《条例》第九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这里指的是虽然与公正执行公务无关,但明显超出当地经济发展、生活水平、风俗习惯、个人经济能力以及一般的、正常的礼节性往来标准。</p><p class="ql-block"> 实践中,当正常礼尚往来与收受礼品礼金有所交叉时,要注意鉴别,做到不枉不纵,纪法情理贯通融合。如,收送双方因同学、亲友等关系一直存在正常礼尚往来,但在送礼人有请托事项前后双方突然出现收送不同于平时的大额礼金情况,则应结合证据情况,将收送大额礼金认定为违纪甚至职务违法犯罪。</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温馨小贴士【收受同事的家乡土特产是否构成违纪】</p><p class="ql-block"> 单位的同事来自五湖四海,逢年过节回家探亲访友后,有时会带些家乡的土特产。如果该土特产价值较小,不影响双方正常履行职权,平时也会互送土特产等小礼物,那么这些土特产基本可以算作正常礼尚往来的范畴,不构成违纪。但是,如果收受的土特产可能影响自己或对方公正执行公务,或者土特产的价值较大,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范畴,则属于《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