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无亲 恒与善人

一无所得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原文】《道德经》第七十九章: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天道无亲,恒与善人。</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感悟】对本章按以下四句逐一分解和体会。</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span><span style="font-size:20px; color:rgb(237, 35, 8);">第一句:“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俗话说的好,“冤家宜解不宜结。”但是现实中的人们往往很难做得到。因为,面似和解,心仍存在余恨。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怨仇在心,很难抚平。</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举例说明。有一个人长期遭受部门领导的排挤和打压,但他特别能忍耐,逆来顺受,服服贴贴。然而,当领导意外暴毙身亡之后,他喜不自禁,难掩激动地告诉朋友:“凡是欺负过我的人,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朋友听到他的这句话,顿时看到了他的真实面目,平时看似憨厚豁达的他,没想到心底里一直掩藏着狭劣与邪恶。</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这就是人的习性。老子早在两千多年以前就告诉我们了“和大怨,必有余怨”这个道理,从此事例中我们可以看出,他和领导产生的积怨,虽然几经努力得到了和解,但他积怨很深,余怨难消。与领导和谐相处也是一种权益之计,其所有恭维尽是虚伪,一切友善皆是伪善。如此这般,其心叵测,“安可以为善”呢?</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span><span style="font-size:20px; color:rgb(237, 35, 8);">第二句:“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此句之中:(1)“契”字,指契约。古时候,人与人之间互相借贷,刻木为契,一分为二,因古人以左为尊,所以债权人执左契,债务人执右契。(2)“责”字,同债,意为债权一方。</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这句话是说,圣人不会将仇恨留存心底,心中没有丝毫余怨,虽然他很占理(手执左契),但他绝不会得理不饶人,索债于人。</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有例为证。朋友在路上骑行,突然被学生追尾撞倒并严重受伤。学生全责,朋友有理由向学生追责索赔。一般人遇到此事,肯定会气急败坏,恨不得把对方一口吞掉才肯善罢甘休。但朋友却认为一切意外皆因缘所致,一切遇见皆是自然。所以他虽然“手执左契”很占理,但他懂得“得饶人时且饶人”,故“不债于人”。他当时不但放过了这个莽撞之客,也更希望对方以后行路要多加小心,注意安全。</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这就是“善人”的慈悲,也是不同于常人的思维和处理方式——放过他人,就是放过自己;心胸宽广,慈悲为怀。</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我们与人相处难免磕磕碰碰,弱者往往息事宁人,但余怨难消,会一直折磨自己;唯有强者能够同体大悲,无缘大慈,才是真正的成全自己。</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span><span style="font-size:20px; color:rgb(237, 35, 8);">第三句:“有德司契,无德司彻。”</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此句之中,“彻”字即是“彻法”。是指周代田赋征收实行彻法,债主按百亩地实际收获量征收实物的方法。</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何谓“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契”,只是文字显示;“彻”,确是实际收获。对有德者来说,手中之契不过是一纸空文而已;对无德者来说,掌中之彻皆是得失。就前述两个事例而言,对有德司契者来说,一切意外不过是镜花水月而已;对无德司彻者来说,怨气萦绕而不能释怀。对智者来说,放下仇恨就是天堂;对愚者来说,心存余怨便是地狱。</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span><span style="font-size:20px; color:rgb(237, 35, 8);">第四句:“天道无亲,恒与善人。”</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本章之中,用了两个“善”字,意思相同。但此“善”非彼善,不是善恶之善。“依文解字,三世佛冤。”如果理解成好坏善恶之善,就扭曲了经典本义。</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此处之“善”,佛家讲就是入本心,儒家讲就是中庸之道,道家讲就是清净心。佛儒道虽文字不一,但法义不异,都在告诉我们不执两端,也就是莫执取好坏、是非、成败、荣辱、善恶、得失等一切相对概念。本心即见性,中庸即是道,清净即是佛。所以,“善”法就是心法,就是道法;“善人”就是觉者,就是道者。</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六祖慧能说:“不思善,不思恶,还你本来面目。”这个本来面目就是《三字经》开篇所说的“人之初,性本善”,也就是说人人本是佛,人人本是道。</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所以说,老子所说的“天道无亲,恒与善人”,不是谁随随便便可以得到的,而是你能够入本心而不妄,守中庸而不二,常清净而无欲。如此之善,方能得道。</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那么,化解怨气,安以为善?常知常觉,常觉常空,常空常净,常清净矣!</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