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场管、华之交

和光同澄

小学三年级的一个下午,正是炎炎夏日,我们在教室里上课,窗外树上的知了一阵一阵地聒噪,伴随着张老师讲课的声响,催人昏昏欲睡。<br> 突然,同学侯瑞从教室外进来,后面紧跟着一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两人丝毫没有犹豫,径直穿过课桌之间的过道,走到倒数第二排曾海元的座位前,小侯指着他,说:“就是他。”<br> 此时,讲台上的张老师发问:“侯瑞,你又迟到了......那是谁啊?你们怎么回事......”<br> 说时迟,那时快,人家直接用自己的行动告诉我们怎么回事。小伙子恶狠狠地揪住曾海元的衣领,把他从课桌上拉起来,如同拎一只小鸡一般, “啪——啪——”两记清脆的耳光,落在小曾的脸上。<br> 小曾惨叫了两声,用力挣扎,效果却如螳臂当车。那小伙子已经硬生生地把他拖到过道上,又冲着他打了几拳,边打边说:“叫你欺负我弟弟,我看你还敢不敢!”<br> 终于,老师醒悟过来,顾不得刚才的问题,一个箭步冲上前,一边喊:“不要打人!住手!”她从后面拉住小伙子的手臂。小伙子回头一看,是老师,遂松开手,说:“这个人欺负我弟弟......”<br> 张老师趁机把他和小曾隔开,指着门外说:“到外面说去吧。”万幸,小伙子听进去了劝告,转身而去。如果他不听,五大三粗的汉子,给张老师那么一拳,以她孱弱的身体,如何承受得了?<br> 张老师赶紧带着小侯兄弟俩离开了教室,到外面听取事件原委。我隐隐听到小伙子很激动地说:“他把我弟弄伤了......”<br> 隔壁教室的老师也听到动静,过来帮忙查看小曾的情况。小曾竟没有嚎哭,只是衣衫不整,呆坐在地上。红肿的眼睛,尚带着几分倔强,脸颊的红印尤其刺眼,这幅画,就像是太阳映照出的霞光。老师安抚了他几句,把他从地上扶起来,拍拍灰尘,坐回凳子上。看起来,并没有大碍。<br> 此时的教室,特别安静,同学们从昏睡中醒来,大气不敢喘,只有个别好事的,站在座位上,探出小脑袋,观察小曾的惨状。<br> 原来是小曾和小侯之前打架,小侯吃了亏,传宗接代的关键部位受了伤,张老师说:“无非擦破了一点点皮,用点红药水就可以的。”但人家却认为是奇耻大辱,于是小侯找来奥援,下了血本,不惜动用牛刀杀鸡。<br> 男孩子之间打架见怪不怪,也有找帮手的,但是大多是找同一学校高年级的同学。像这样到校外束缊请火,还找个成年人的,少之又少。更在教室里当着老师的面大打出手的,那就是绝无仅有了。<br> 我们这个学校,也是可怜,就几间平房,没有巍峨的校门,没有高大的围墙,更没有森严的门卫。闲杂人员混同师生,随时可以出没校园。甚至,有意找本书往角上挂的黄牛,偶尔也会在校园里踯躅。所以,侯家兄弟可以一马平川杀到教室。<br> 此时我眼中是小曾霞光烧灼的模样,脑海中浮现的,却是他铺满冰霜的面孔。我有点幸灾乐祸,甚至想冲着他捏自己的脖子[1]。因为我已经和他闹崩了,虽然往日也有一段杵臼之交。<br> 曾海元身材偏矮,体格瘦削,我外婆称其“瘦猴”。一双小眼睛,闪烁出几丝桀骜不驯。他做作业时,总是很紧张用力地写字,不自觉地,半条舌头吐出来,用嘴唇死死抿住。据说蛇吐信子是为了寻找猎物,他是为了探寻答案。为了学习,别人流的是汗水,他流的是口水。<br> 小曾虽然是“猴”,但也是身价不菲的“金丝猴”。他出身名门望族,爷爷辈仍然钟鸣鼎食。后来因为政权的更迭,家道中落。不过,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有亲戚在台湾担任高官,在海外拥有雄厚的资产,所以他家能得到令人垂涎三尺的“侨汇”,依旧锦衣玉食。<br> 我还记得在他家的相框里,有一张照片,他说是旅居香港的叔叔,用手掌顶住比萨斜塔。入眼一瞬间,我还真以为他在扶持摇摇欲坠的高塔。<br> 他的父母是中专学校的职工,也是我母亲的同事。小曾6岁左右才到学校居住,他还有个弟弟。因为父母是双职工,平时没有时间,两兄弟上学之前就委托我外婆代为照管,白天送来我家。他和我同龄,自然我们就结为玩伴。后来再一起上小学,还是同班同学,出入形影不离。<br> 因为他家境优渥,又有海外关系,所以总有时尚的新衣,不少来自港台。在那个物质比较匮乏的年代,他和我们这些穷人家的孩子混在一起,如同黑夜中的萤火虫,特别亮眼。<br> 他的文具也是光鲜亮丽,经常是独一无二的。当然,精美可口的零食更少不了,也是海外进口的,这方面,我沾了不少光。从此,我知道世间的零食,除了水果糖,还有巧克力、夹心饼干等。<br> 最令我艳羡的,还是他家的电视。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末,他家就有了电视,虽然仍是黑白的,但也是中专学校里的第一部家庭电视。节假日,我经常到他家蹭电视。因为他的父母托付我外婆照顾儿子,有这一层关系,对我去他家看电视,这种涉嫌骚扰他人的粗鲁行径,他父母从来都假以颜色。<br> 我们一起追过《大西洋底来的人》、《加里森敢死队》等电视连续剧。看完电视,我们还津津有味地展开研讨:麦克为什么这么厉害,能在水中来去自如;酋长扔飞刀的手法怎么这么特别,和我们想象中的不一样......哎,每次考完玩试能进行这样的探究总结,我们的成绩绝对可以遥遥领先。<br> 其实,我们根本就看不明白其中的剧情,弄不懂人物关系,搞不清是非曲直,不了解逻辑结构。因为这些都是外国片,连谁是好人、谁是坏人的最基本的问题,我们都一头雾水。不像国产片,解放军、八路军是好人,国民党、日本兵是坏人,彰明昭著。但是,这丝毫不影响我们追剧的热忱和讨论的兴致。<br> 不仅仅是电视,我们一起看过、“演过”很多电影。罗马尼亚电影《复仇》,他喜欢电影中林伯被人割鼻子的桥段。我佯装割他的鼻子,他捂住“受伤”的鼻子哀嚎:“他们割了我的鼻子,刽子手。”<br> 他揪着我的脸颊,嬉皮笑脸中带着嗲声嗲气称呼我“小辣椒”。这是他在反串印度电影《大篷车》里的妮莎,“得成比目何辞死”的泼辣小姐姐。我成了莫汉,“陌上人如玉”的穷小哥。<br> 转眼之间,“刷刷刷”,他捡起一根树枝,凌空划了一个“Z”,我也马上捡起一根树枝。两“剑客”厮杀一处,劈刺撩挂,挪腾退避,飞星点点,寒光闪闪。<br> 他当头一剑劈来,我举剑格挡,谁知他是虚招,反手一划,刺向我腰部。我向后闪躲,同时用剑劈向他的宝剑,只听“啪”一声,两剑相撞,相互推搡中,我说:“好啊,强盗,现在看谁先死。”<br> 他威风凛凛地回答:“好吧,那么就见分晓吧!”这是脍炙人口的电影《佐罗》,他既然是英雄佐罗,我就是坏蛋威尔塔上校,我们在进行最后的决战。<br> 假以时日,我们还可以表演《神秘的大佛》、《少林寺》等。只可惜,我们没有等到这个机会。<br> 虽然我们是好朋友,但在老师眼中,我们的表现却大相径庭。我成绩好,懂事乖巧,深得老师宠爱。他成绩中下,最关键是踢天弄井,上课坐不住,总是讲小话,在同学中兴妖作怪,经常打架斗殴,甚至欺负女生。所以老师对他很不感冒,罚他留堂是家常便饭。<br> 他尤其胆大妄为的是,敢背着大人私自下河游泳——这是我无论如何也不敢扈从的事情。即使事情败露,挨了父亲的皮鞭,他仍怙恶不悛。他吸取教训的方式是:想方设法不被家长察觉。他说在水中浸泡之后手指皮肤发皱,因此露出马脚,所以游泳之后,尽量拖延时间归家。<br> 我想此时他应该特别羡慕《大西洋底来的人》中麦克的本领,他如果能有这本事,父亲就不会禁止他下河游泳了。<br> 不过,即使他能得到准许去游泳,也好不了多少,除了这方面,他被父亲“教育”的机会数不胜数,所以他在父亲面前噤若寒蝉。就他在教室里遭人殴打的事来说,我肯定他不会告诉家人,因为这很可能又是自投罗网,招徕一顿胖揍。家长被蒙在鼓里,不来找麻烦,也给学校省了一件事。<br> 所以呢,说他是“瘦猴”,不是无的放矢。他种种表现,和外形一般,就是像猴。不过这也没关系,虽然我们学校表现迥异,但我们仍然是狐朋狗友——老师说好朋友之间要在学习上相互帮助,共同提高。我们做不到,所以只能是狐朋狗友。<br> 小学三年级,我人生中第一次写作文《记一次课外活动》。我把他足球场上的勃勃英姿载入文中,而且我遵循老师的教诲,写作文要真实,就憨头直脑地用了实名。其他同学的作文都是以“小张”、“小王”代替。偏偏我这篇大作,被老师当作范文在课堂上讲解,讲到这一段,教室里响起了欢快的笑声。<br> 正是在这结伴同行中,我却慢慢地对他滋生了一些不满。他总是有点盛气凌人,不会谦让,凡事自己说了算,而且也小气记仇。所以,和他相处日久,我暗地里甚至有点怕他。可能是贪恋电视和零食吧,我凡事都尽可能迁就他,乃至曲意逢迎。好在,他并没有把矛头针对我。<br> 他和侯瑞闹翻了,要求我不准搭理小侯,我从此就和小侯势不两立。女生班长李秀玲,曾向老师告过他的状,他对小李深恶痛绝,我也就踵武其后,在背地里訾毁讪谤小李。因为那时男女生之间都不说话,所以也不存在搭不搭理的问题。<br> 不过,有些事情,该来的始终还是要来吧。就在三年级的某一天课间,我异常惊讶地发现,本来因为他,和我水火不容的小侯,忽然又成了他的“马仔”。 <br> 他们合伙玩骑马,小侯给他当“坐骑”,站在前面,双手反转十指并拢。小曾在后面,作为“骑士”,一条腿跨到小侯并拢的十指上,趾高气扬。他们时而踉踉跄跄往前冲,和别人比速度,时而小曾拿起棍子和另一个“骑士”对决,先散架的就输了。<br> 他们玩得兴高采烈,我也很自然地凑过去。小曾对我摆起和往日完全不一样的脸孔,变得如榴莲一般骇人,还散发出臭味,根本不搭理我。<br> 我很奇怪,转身又去找其他几个玩得好的伙伴,陈扬青等人。他们有的板着脸,对我爱理不理;有的则略带神秘的微笑看着我,但明显也是把我拒之门外。<br> 我明白我被人孤立了。但是,为什么呢?我百思不得其解。过后几天,陈扬青偷偷告诉我:是因为前几天在放学路上,我没有等小曾,还嘲笑他被老师留堂,所以他不再搭理我,同时撺掇其他的伙伴,一同背叛我。<br> 此时我才恍然大悟,是有那么一回事。那天放学,他被老师留堂,时间很短,就落在我和陈扬青等人后面。他远远呼喊我的名字,叫我们等他。当时我叫了一声:“曾海元要来了,他被老师留堂了,快跑啊!”反而慌不择路地往前赶。<br> 其实这完全是小孩子的玩闹。过后我们也停下来等他,他却走了另外一条路,所以最终没能一起回家。<br> 没想到,他为这点微不足道的小事,放弃我们几年的兄弟情谊。为什么他不针对其他几个人?陈扬青说,因为他认为我是带头的。其实这也没错,开玩笑起哄,我的确是始作俑者,但我真的没有恶意。<br> 众叛亲离的我,备受煎熬。课间的窗外,伙伴们嬉戏声如鼎沸,声声入耳,而我却只能孤独地坐在座位上,百无聊赖地翻看《儿童文学》,细细品味“遥闻别院唤人声”的惆怅。<br> 更可恶的是,我还听到一些从他嘴里传出来的流言蜚语,说我课间在教室里看书是“假积极”,说我要讨李秀玲做“老婆”。<br> 那时,在我们小孩子的意识中,结婚是一件丑陋不堪的事情。先前,我也和他沆瀣一气,诋毁小李,没想到,成了夫子自道。就像扔出去的回旋镖,现在返回来打伤了自己。<br> 虽然现在想起来,这个诽谤之辞非常幼稚可笑,甚至根本算不上坏话。但那个时候,的的确确让我感到莫大的耻辱。<br> 好在,被他教唆的伙伴,对他没有那么死心塌地。几天后,背着他,又来找我玩,再过几天,就把承诺忘到九霄云外了。<br> 但是,小曾从此就视我为仇敌,我们再也没有恢复往日的交情。本来,小孩子之间闹别扭很常见,哪怕是你死我活地打过一架,几天后,水过鸭背,又是搂肩搭背。<br> 我曾利用一些机缘巧合,找他搭讪,意图恢复关系。但他就是如此的小鸡肚肠,一仍旧贯,臭着脸,深闭固拒,根本就不接我的“梁鸿案”。<br> 此后,零食我是沾不到光了,电视倒还好,那时已经有几家邻居添置了电视,我可以到别人家蹭。好歹,我也明白“宁可抱香枝上老,不随黄叶舞秋风”的道理,不可能为了蝇头小利而忍辱负重,最终也不再搭理他。<br> 我们就此如管宁和华歆一般,割席断义,形同陌路。<br> 他和小侯的交情,也没有好结果,养虎成患,最后被反噬,于是有了开头的一幕。我被陈政明兄弟殴打(关于此事,可以参阅本人另一篇文章<a href="https://www.meipian.cn/5954pcua?share_depth=1" target="_blank" class="link"><i class="iconfont icon-iconfontlink"> </i>《悲壮的战斗》</a>),他曾落井下石,冲着我捏脖子。小侯的哥哥,算是为我报了一箭之仇。<br> 事情过后没有多久,他的父母离开了农校。三年级的期末,他也跟着转学,从此离开了我的生活圈。我们彻底分道扬镳。<br> 再一次的见面,已经是十年后了。我正就读大学,假期归家,通过陈扬青的联系,在一间卡拉OK厅和他见面。他俨然已经是老板,他的家族在桑梓投资设厂,他顺理成章成为股东。<br> 大家都已经成年,当然不会计较彼此带着怨气分开的历史。他还记得我是“学霸”,他说几个伙伴中,自小就数我的成绩最好,故此成了他们中间唯一的大学生。我笑着回应,以后可以给曾老板打工。<br> 也许是我过于敏感,始终觉得他眼中还是有几分居高临下的气势。加之相互隔阂多年,共同的话题不多,我酒量又极浅,不善酬酢,气氛有些尴尬。<br> 分开后,彼此也没有联系。<br> 可能也因为那时大家刚二十出头,朝气蓬勃,回首往事显得不合时宜。如果今日白首相见,或许会更有兴致畅谈往事,谈到兴起处,说不定会相约重游旧地,探寻往日生活的痕迹。<br> 但这样的机会不会再有了。多年前,我再一次听闻他的消息,却是噩耗。曾海元先生在夜总会醉酒后,上洗手间时意外摔倒,不幸离世。<br> 闻讯,我也就是唏嘘了两声。<br> 话说回来,即使我们还能一同重返故地,又如何?几十年的物换星移,昔日学习的校园、穿行的田埂、戏水的小溪、玩耍的操场和蝉鸣的树枝,已经荡然无存,变成了凌厉的高楼、板硬的公路和芜杂的花园。人已不同,花亦不似,就像我和曾海元曾经的友谊,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br><br><br>注释:<br> 1、客家话把脖子念成“该”,冲人捏脖子表示“活该”的意思。<br><div><br></div><div>(图片来源于网络,和正文无关,如涉及侵权,可联系本人删除)</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