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离开了城北的黑风洞,我们打车来到城东南的天后宫。</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龙年的天后宫门前广场经过特别装点,呈现非常喜庆的氛围。大龙小龙随处可见,灯笼也是数不胜数。</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乐圣岭天后宫即吉隆坡天后宫,位于马来西亚吉隆坡乐圣岭,主祭天后妈祖,由雪隆海南会馆筹建,于1987年建成,并于1989年开幕启用,是吉隆坡当地的标志性华人庙宇。</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虽然乐圣岒但其实天后宫的历史可追溯至1890年,最初位于吉隆坡谐街49号,后因雪隆海南会馆扩建而多次迁移。1975年,雪兰莪琼州会馆获得现址,并于1981年动工建设,1983年举行上梁仪式,1986年安置神像,1987年竣工。建筑风格融合了岭南式与华北式,大殿屋顶装饰有岭南风格的瑞兽,旁殿和牌楼则展现了华北式脊兽。庙内结构包括彩梁、斗拱、雀替、栏杆、藻井、龙柱、琉璃瓦等。天后宫主殿供奉妈祖,侧殿分别供奉水尾圣娘和观世音菩萨,是海南人心目中的南海神灵。</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吉隆坡的纬度是北纬3°08’。位于赤道以北,属于热带气候区域,全年只有夏天,即使是春节,人们也会穿拖鞋、穿短裤。入殿脱鞋,以表对神的敬意。</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正午期间,龙、狮队尚未出场,观众已逐渐进场。</p> <p class="ql-block">天后宫历史沿革:</p><p class="ql-block">吉隆坡天后宫最早的历史可追溯到光绪十六年间(1890年),当时是“琼府会馆”(雪隆海南会馆旧称)的附设庙宇,原址并不在目前的乐圣岭,而是位于吉隆坡谐街49号,庙宇就设于会馆后方。</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1963年至1965年期间,雪兰莪琼州会馆拆楼扩建,天后宫暂时迁往增江新村崇真堂,直至九楼的新馆所建成,才迁回馆所第九楼。</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1975年,雪兰莪琼州会馆天后宫庙地物色小组主任 陈群川 向吉隆坡市长申请天后宫现址前一地段以作建庙用途,后来得到林梧桐以半赠送的方式换得现址。</p><p class="ql-block">1981年刊登工程招标启事,8月30日举行动土仪式,1983年11月27日,举行传统的上梁仪式。1986年10月19日安置观世音菩萨像;随后于同年11月16日安置水尾圣娘像 。</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最后,天后宫于1987年竣工,并在1989年9月3日于雪兰莪琼州会馆成立一百周年之际正式开幕。</p> <p class="ql-block">由于供奉观世音菩萨,天后宫也成了道教与佛教并存的宗教场所。</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每奉神诞、春节、卫塞节(Vesak,南传佛教传统纪念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佛诞生、成道、涅槃的节日)等道教、佛教及华人节庆,天后宫都会有相应的庆祝活动,香客、游客也络绎不绝。</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神龙飞舞,场面热闹起来。</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观众四周围观。</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我们的时间安排得相当好,也就等候了10分钟,舞龙活动就开始了。龙年来临,金龙拜年!</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年轻的小伙飞舞金色长龙,神采飞扬。</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锣鼓喧天!</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舞狮队也在热身运动。</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队员都很年青,文化传承做得真好!</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还有黄头发和黑皮肤,中华文明发扬光大!</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游龙见首不见尾。</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一张张娃娃脸,展现的是真实高功夫!</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方块字,时刻提醒后人,根不能忘。</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金顶蓝天,灯笼高挂,喜气洋洋。</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父子情深,父爱如山。</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雄狮贺春。</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全家老少齐贺新春。抱在怀里,骑在脖上,美好的童年记忆。</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雄狮派发糖果,预示新年风调雨顺,生活甜蜜,引发观众聚集讨喜。</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拿到糖果开开心心,抚摸雄狮沾沾喜气,观众情绪高涨。</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大家都收获满满,小孩是特别开心的。</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脱下道具的年轻小伙和姑娘,几乎没有老人在指导,完全是一帮热心的热血青年,这在国内是不多见的!海外华人对中华传统文化的传承,是镌刻到骨子里的,在这个春节我们深深的感受到了!</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 非常巧合的机缘,原本从天后宫到石油双塔有捷径的,但是由于这两天是中国年,全民放假2天,各条道路都比较拥挤,司机选择了一条较远的弯路--经过大片坟山的路段,场面直冲视觉,非常震撼!记忆中依稀可见“潮州”、“惠州”、“海南”等字。由于新年吉祥与这座座坟丘的气氛很不相配,不忍拿出手机拍下当时景象。女儿说这是义山,之前有听说过。</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 这次写美篇又给女儿打电话询问坟山名字,她给了当时打车的路线,其中经过的大片绿色就是广东义山(kwong tung cemetery),有263亩之大。</p> <p class="ql-block"> 资料记载:</p><p class="ql-block"> 吉隆坡广东义山创立於1895年(光绪21年),从殖民地时代迄至我国独立,跨越两个千禧年,走过了一百二十多年的历史长河,见证了从人烟稀少荒芜的土地,发展到今日繁荣进步的大都会。</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 追溯历史,华裔侨胞於500多年前买棹南渡, 大约在百馀年前, 大批来自广东及福建两省的移民,纷移居马来半岛,分散各处,一部分侨胞到吉隆坡落脚,受雇做苦力及采矿工作。</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 吉隆坡开埠於1859年,开埠之初,地广人稀,侨胞不幸逝世,草草成殓,随处埋葬,那时候还没有创立[义山」或「公冢 」,以供埋葬。</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 当时在毫无选择的情况下,侨胞都会把逝世者遗骸埋葬在目前惹兰汉都亚附近国家体育馆及半山芭监狱原址一带地区,变成荒冢累累,跟乡团有关系或其亲属尚在者,在三四年开棺执骨,火化後骨灰置瓮,寄回中国重葬,入土为安:那些无亲无戚者,客死异乡,白骨长埋斯地,由於荒冢,孤坟乏人管理,历经雨打日晒,牛羊践踏,野狗扒挖,有的棺木暴露,有的金瓮破损,斑斑白骨,散露荒岗野草间,不忍卒睹。 先贤叶亚来、叶观盛、赵煜、陆佑及叶致英等日击此情此景,顿生恻隐之心,为了一劳永逸处理侨胞善後殡葬事宜,遂发起成立吉隆坡广东义山,并著手向殖民地政府申请葬地,经过多年的奔波及筹划,终於获得政府首肯,於1895 年正式宪报公布,拨给吉隆坡语文局路(旧飞机场路)一块215英亩地段给义山作葬地,直至1920 年,另拨地48英亩,使本义山吉隆坡语文局路葬地,增至263英亩。</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 本义山虽然获得政府批准一块葬地,但成立初期,经费短绌,开山、筑路、建庙、建亭等工程,需筹募一笔钜大的费用,义山管理层,四出奔走募捐,获得各方热烈的响应,计广肇会馆献捐4000元、海南会馆1000元、潮州八邑会馆600 元、惠州会馆480元、赤溪会馆280 元,捐款数目不算多,但在义山管理的精心策划,撙節支出下,完成了建造福德祠与道路的计划,并开始启用葬地,以解决侨胞葬殡之需求。</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从</p> <p class="ql-block">广东义山还有专门的网站,在网上可查其中的章程!</p><p class="ql-block">吉隆坡廣東義山章程</p><p class="ql-block">第 1 章</p><p class="ql-block">第 1 條 : 定名為吉隆坡廣東義山(以下簡稱本義山)。</p><p class="ql-block">第 2 條 : 本義山宗旨:-</p><p class="ql-block">(甲) 負責安排原籍廣東,海南之馬來西亞人安葬事宜, 以及美化、 發展、 改善義山建設之廟宇,骨灰樓, 殯儀館及其他與安葬有關之建築物。</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乙) 負責管理、 發展及維持本義山之房地產, 以及義山其他土地, 包括由政府通過憲報授權本義山全權管理之下列葬地。</p><p class="ql-block">丙) 開放本義山建設之殯儀館及骨灰樓供公眾人士申請。</p><p class="ql-block">第 3 條 : 本義山會址設在 Lot 507, Section 69, Jalan Dewan Bahasa, 50460 Kuala Lumpur 或由董事會決定的其他地點, 在未得到社團註冊局批准前, 會址不得更換。</p><p class="ql-block">第 2 章</p><p class="ql-block">第 4 條 : 本義山董事會共 31 人, 由下列會館選派代表組織之。</p><p class="ql-block">(甲)雪隆廣肇會館代表 8 名;</p><p class="ql-block">(乙)雪隆惠州會館代表 5 名;</p><p class="ql-block">(丙)雪隆嘉應會館代表 5 名;</p><p class="ql-block">(丁)雪隆海南會館代表 5 名;</p><p class="ql-block">(戊)雪隆潮州會館代表 5 名;</p><p class="ql-block">(己)雪隆茶陽會館代表 3 名。</p><p class="ql-block">第 4A 條 : 本義山董事會由以上 6 間會館派出 31 人代表所組成的一個福利團體, 擁有獨立的主權。 參與本義山的會館代表需以義山章程以及董事會和代表大會的議決案為依歸。</p><p class="ql-block">第 5 條 :</p><p class="ql-block">(甲)本義山執行董事會設正副主席各一名,正副總務各一名, 正副財政各一名, 調查六名, 由董事會投票互選之。</p><p class="ql-block">(乙)內部查賬員二名, 由出席會館代表每二年一次選出。</p><p class="ql-block">(丙)董事任期以二年為一任, 連選得連任, 但重要職位主席、 總務、 財政、 各會館之代表, 只能續任于同一職位二屆(共四年)。</p><p class="ql-block">(丁)在同一任期間, 同一會館之代表, 不得擔任超過一個以上的下列職位,即正副主席、 正副總務及正副財政。</p><p class="ql-block">第 6 條: 董事在任期內, 遇有中途辭職或死亡, 或患神經病, 或破產者, 或法庭定罪而造成之空缺, 得由該缺席董事所代表之會館,另選派補充之, 其所擔任之董事職位空缺, 由董事會選舉充任, 代攝該職, 直至當屆董事會任滿為止。代攝之職位, 在上述第 2 章第 5條(丙)條文下所任職位, 任期不受影響。</p><p class="ql-block">第 7 條: 在每屆第(一)年四月初旬, 由主席通知各會館, 于該年 5 月 31 日之前選派下屆董事, 主席接到各會館提名書後, 2 星期內召集新董事復選會議選舉董事職位, 若任何會館在 5 月 31 日之前,</p><p class="ql-block">仍未派新董事, 原任董事仍繼續負責。</p><p class="ql-block">第 8 條: 新董事就職後, 須從速擬定該屆預算案, 以便執行。</p><p class="ql-block">第 9 條: 本義山一切賬目, 每月月結, 每年之年結, 除由本義山內部查賬員每月稽查外, 並須每年交由董事會委任有註冊合格審計師稽查之。</p><p class="ql-block">第 3 章</p><p class="ql-block">第 10 條:</p><p class="ql-block">(甲)本義山一切事務, 由董事會負責管理之, 關于墳場糾紛, 以董事會判決為最後之判決及定案。</p><p class="ql-block">(乙)董事會之下設立一執行董事會, 由 14 人組成, 以執行董事會之議決案及處理本義山日常事務。 執行董事會有權批准不超過一萬零吉開支, 執行董事會議由本義山主席召集之。</p><p class="ql-block">(丙)正副主席, 正副總務, 正副財政, 正副福利及調查員六名為當然執行董事會成員。</p><p class="ql-block">(丁)必要時, 董事會亦有權設立其他委員會或小組, 以協助推動本義山之各項事務。</p><p class="ql-block">第 11 條: 主席──管理本義山一切事務, 開會時為主席, 對外則為義山代表, 有權批准每一次不超過馬幣三千零吉之開支。</p><p class="ql-block">第 12 條: 副主席──襄助主席辦理各事, 主席缺席時, 可代表執行其職權。</p><p class="ql-block">第 13 條:</p><p class="ql-block">(甲)總務──襄助主席辦理本義山一切事務, 執行章程規定之事及會議之議決案, 並隨時前往墳場巡查, 指揮僱用人員之工作, 有權批准每一次不超過馬幣三千零吉之開支, 如因辦理公務,可支車馬費。</p><p class="ql-block">(乙)總務缺席時, 副總務可代表執行其職權。</p><p class="ql-block">第 14 條:</p><p class="ql-block">(甲)財政──管理本義山一切收支事宜, 本義山之款項, 須以本義山名義存入董事會指定之本坡銀行, 在本財政手之現款,不得超過一千五百零吉, 如向銀行提款, 其支票須有財政(缺席時由</p><p class="ql-block">副財政代), 總務(缺席時由副總務代)三人聯署方為有效。 銀行定期存款單據, 由財政存在本義山行政樓保險箱, 不動產業呀蘭, 則收存在銀行保險箱, 本義山山紙及各項收條, 均由財政負責簽發。</p><p class="ql-block">(乙)如財政缺席時, 副財政可代表執行其職權。</p><p class="ql-block">第 15 條:</p><p class="ql-block">(甲)福利: 負責處理本義山之福利及慈善工作。</p><p class="ql-block">(乙)副福利: 如正福利缺席時, 可代表執行其職權。</p><p class="ql-block">第 16 條: 調查員: 負責調查墳場糾紛事項, 本義山職工勤惰, 及其他事項, 調查以後, 報告主席, 提交董事會議討論之。</p><p class="ql-block">第 17 條: 內部查賬員:負責稽核本義山賬目單據, 銀行來往款項,產業契約, 及其他與賬目有關之一切文件。 本義山之常年賬目須交由註冊合格審計師查核。</p><p class="ql-block">第 18 條: 本義山得聘用經理, 執行秘書及職工人員, 負責辦理日常公務。 經理及秘書由正副主席, 總務及財政四人面試後, 提交董事會決定聘任之, 而職工則由正副總務決定聘請之。</p><p class="ql-block">第 19 條: 職工服務條件, 薪金, 及其他細則, 由董事會另訂之。</p><p class="ql-block">第 4 章</p><p class="ql-block">第 20 條: 董事會議分常月會議及緊急會議或特別會議,常月會議每月召開一次,緊急會議或特別會議則在必要時, 由主席或至少 13 名</p><p class="ql-block">董事, 聯名用書面通知總務召集之。</p><p class="ql-block">第 21 條: 會議通知,須于開會 5 天工作日之前, 派送各董事, 但遇有緊急事件, 不能延者, 則不在此限。</p><p class="ql-block">第 22 條: 每次會議, 以董事 16 人為法定人數, 如流會可在一星期內在同時間, 地點再度召集之, 會議以 10 人出席為法定人數, 須按照原訂議程討論。</p><p class="ql-block">第 23 條: 各項議案, 有出席董事超過半數同意時, 作為通過, 凡表決事項, 主席本身有一權外, 復有取決一權, 共成兩權。</p><p class="ql-block">第 24 條: 本義山買賣產業, 或將產業抵押借款, 須召集代表大會決定, 並需獲得出席會議 2/3 人數贊成通過。</p><p class="ql-block">第 25 條: 代表大會之組織, 除本義山現任全體董事參加外, 並由第 2 章第 4 條內所規定之會館, 各加派等于現任代表 2 倍人數出席,即:</p><p class="ql-block">(甲) 雪隆廣肇會館加派 16 人;</p><p class="ql-block">(乙) 雪隆惠州會館, 雪隆嘉應會館, 雪隆海南會館,雪隆潮州會館, 各加派 10 人。</p><p class="ql-block">(丙) 雪隆茶陽會館加派 6 人。法定人數: 以不少過 4 間會館單位之代表 47 人為足夠法定人數。 召開會義通告必須 21 天前派發, 大會主席,亦由本義山主席擔任之, 其表決權, 與第 23 條同。</p><p class="ql-block">第 26 條:</p><p class="ql-block">(甲) 本義山公款, 用以安排原籍廣東、海南之馬來西亞人安葬事宜、以及美化、發展、改善廟宇、骨灰樓、殯儀館及其他有關之建築物。</p><p class="ql-block">(乙) 如有捐助慈善公益, 或馬來西亞內陸稅收局總監所批准之慈善機構, 每項捐款超過二萬零吉以上, 須先召集代表大會商定之。</p><p class="ql-block">(丙) 本義山公款, 最少 70%需用于上述第 1 章第 2條及第 4 章第 26 條(甲)規定之用途。</p><p class="ql-block">第 5 章</p><p class="ql-block">第 27 條: 本義山之不動產須註冊在本義山名下, 而有關該產業之所有文件, 須由當屆董事會之三名主要董事簽名, 即主席, 總務及</p><p class="ql-block">財政。</p><p class="ql-block">第 28 條: 本章程如有未盡善之處, 得由董事會提交代表大會修改之, 惟必須獲得出席會議 2/3 人數贊成通過, 任何修改或修飾本義山條規及章程, 須事先獲得馬來西亞內陸稅收局總監的批准, 任何修改</p><p class="ql-block">之條文, 經代表大會通過, 提呈予社團註冊官批准後即生效。</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 本義山修訂章程經于 2006 年 4 月 4 日獲得社團註冊官批准和生效</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从广东义山的历史中可见,华人500多年的艰苦奋斗、自强不息,为马来西亚的历史发展中作出巨大的贡献!后来的新加坡的崛起更是充分说明了这个历史事实!</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