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台湾作家琼瑶在家自杀身亡,她生前接受电视台的采访时说到,人一定要有善终权,无权选择出生,就该有权选择死亡。人活一辈子,最后对自己的死亡没有办法选择,要任人摆布,就没有人权,没有公理,没有正义,我没有求着父母请把我生下来,生不能做主,死我要有这个权利。这个善终权超越子女对你的爱,超越伴侣对你的爱,超越法律,超越一生可以做的决定。听到这个话的时候,一些人觉得她说的有道理,并称赞她活的通透。但这违背常理,这个话语对人的迷惑性和危害性何等的大。</p><p class="ql-block">每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他有三件大事是未知的。他的生和死,还有一生的路程,他不知道他生于何家,死在何处?也不知道明天或者下一刻会发生什么?这都在上天的掌管中,每一个人都如此,就是上天的公平公义。</p><p class="ql-block">生命是上天赐予人最宝贵的财富,是让人在地上有责任、有担当,活出精彩的人生,服务与众人,面对艰难或逆境时有勇气去挑战困难,而不是随意的践踏生命,这一生不愧对良心,完成你在地上的使命就能善终,善终是一个人最大的福报。是人长期积德行善后所带来的理想结果。是结果,而不是权利。琼瑶就是在混淆概念,违背原则,把自杀定义为正常、合理,还用了善终这个美好意义的词语,使人心生向往,更具有迷惑性,实则是教唆人突破道德底线把人引向死亡。</p><p class="ql-block">她自己认为上天不公,把自杀当成了人权,那我选择自己死亡的方式就是我人权的体现。既是抢夺了上天的权利,也是个人自由主义所带来的毁坏。岂不知生有时,死有时,播种有时,栽种有时,当人对上天没有了敬畏之心就会夸口说人权大于一切。但事实是如此吗?因琼瑶的去世属于非自然死亡,所以按照相关规定,法医对琼瑶进行尸检后并解剖,查明了原因排除了他杀嫌疑,开具了死亡证后把她交给了她的家人。尽管遗言已提前写好,大过法律了吗?连住的豪宅也被人嫌弃,认为破坏了小区风水。生前不愿服在上天设定的生老病死的规律中,没有抓住悔改的机会随己意任意而行,最后的结果是她怎么也没有想到的吧!大过了上天吗?</p><p class="ql-block">湾湾被小本子殖民50年,大部分人思想早已被同化,高举西方自由、人权、民主、爱,打破一切定规,不愿服在定规和国家的保护中,带来混乱何其大。那句埋怨父母的话我没有要求你,请你把我生下来,我为什么要在这世上经历很多波折和不停奋斗?我对自己的死亡应该有选择权吧!这句话熟悉吗?是不是听到一些人说过,这样的民主,人权,自由是不是毒药?该不该弃掉,中国五千年的天道文化是如此吗?</p><p class="ql-block">生命是可贵的,没有人可以随意来结束自己的生命。愿我们每一个人都珍惜光阴,对上天怀有敬畏之心,感恩着过好每一天。</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