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说起中国法律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夏商时期,自人类有了文明意识、意识认知不同又产生了不同的社会分工,社会分工决定了对应分配的社会资源,最终形成了社会阶级。阶级统治需要法治,社会平衡和谐共处需要法治。过去母系社会分工明确,相对和谐。人们以道德为主体,约束人性以及动物性。母系社会转变为父系社会之后,发觉道德观念已经无法约束。统治者根据需要制定了处罚规矩,逐而演变成律法。</p><p class="ql-block"> 私有财产的出现导致了人类文明的快速发展,人类智慧的提高、改造社会的能力提高,能力强的男性养活自己之余,还能够有多余的食物,逐渐便有了维系稳定配偶关系和抚养后代的能力,让女性生存风险也随之降低,生产力的提高导致了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的转变。生产力的继续提高,私产拥有者为了使私产免于遭受野蛮行径的抢夺,使得财产权和身体权有被保护的需要,而法律则是最好的载体。所以法律的作用是: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维护阶级利益。所以消灭阶级就是消灭法律,阶级是丛林法则,法律是丛林法则的守护。</p><p class="ql-block"> 律师这个职业是从古罗马帝国开始出现的,目的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你的合法权益是一副牌,律师会告诉你这副牌怎么打。监督法官行使法律的合法性合规性,无论是遭人陷害的好人,还是道德上罪大恶极的坏人。都有权利行使自己的法律权益,常人眼里只分好坏,而在法律面前只有你有罪或无罪。法律只讲究证据,没有人情味。如果没有律师的介入,一个不懂法的好人可能会被陷害落入法官与利益既得者的圈套,一个懂法的坏人会逃脱法律的制裁。有很多错案冤案正是因为不懂得维护自己的权益,律师的存在和意义,就是帮助人们了解自己对法律的行使权益,从而解决自己的问题,无论你是好人坏人都有资格请律师。我也曾对律师有偏见,认为他们只是为了赚钱而已。我以为他们谁给的多就维护谁的权益,讼棍是存在的,但不代表所有从业者。每个职业每个岗位都存在老鼠屎,人干的事情取决于人本身,与其职业并无关系。人们赋予护士是白衣天使,老师被称为人类灵魂工程师。难道白衣天使和老师队伍里就没有坏人恶人了吗?人的好坏与职业无关,无需带着上帝视角去看待。人最终能够约束自己的只有自己,那就是良知。我身边也有律师朋友,他们都还是不错的。朋友告诉我,是个人都会犯错,大到政府官员小到黎民百姓,但尽可能的不要犯刑法上的错误。小孩子犯错值得被原谅,大人犯了错是不值得被原谅的。</p><p class="ql-block"> 律师更像是阶级利益平衡的维护和守望者,律师是维护弱者利益的吗?从来都不是,对律师而言,不过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罢了。但是恰恰是通过维护己方当事人的利益,而维护着法律的尊严。帮当事人钻法律的空子是律师必要的职业操守,这也是法律进步的一种推进方式。立法者如同创造了法律,但控制不了运行变化。法律也在实践中积累,在实践中证明。而律师要做的不过是推波助澜而已。律师没有好坏一说,无非是代表了谁的利益,取决于他们是具备敬业精神,是否具备职业道德。律师是评委,法官是裁判,相互监督独立合作。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们国人的维权意识,也会像美国人那样。律师和医生警察等职业,都需要较高的职业素养和强大的心理素质,有时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有时明知可为而不能为。理性基于职业需要,感性来源于油盐酱醋茶的生活。假如这个社会每个人都是演员,社会分工和生活需要我们演绎什么角色,切换自如认真演就是了,摆正自己的位置调整好心态,无论演绎出美丑无所谓,对得起自己的良知就行了。向那些在特定职业生涯中,坚守底线有职业操守的从业者致敬。作为民众要有法律意识,为了自己的权益该请律师就请,不要怕花钱,律师没有那么神圣,他们也是要吃饭的。关键在于找一个尽心尽力尽责的好律师帮助你,我倒认识几位不错的律师,有需要的朋友可以找我推荐。</p> <p class="ql-block">作者简介:上官锦辉、出生在一个埋葬女皇武则天的风水宝地乾县,自幼喜好观察事物、爱思考爱动脑。受外公言传身教喜好看书看报。心思细腻,思维跳跃。喜好用文字记录情感和思想。文字本身是枯燥的,当我们注入了思想和情感,它就是有生命的、有活力的、让灵魂变得有趣的。</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