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人身保险产品的责任准备金及现金价值</b></p><p class="ql-block"> 在产品定价中,毛保费的计算固然重要,但保单责任准备金和现金价值的计算也是不可或缺的。 </p><p class="ql-block"><b> 一、责任准备金</b></p><p class="ql-block"> 在保险业使用的所有术语中,责任准备金是最重要的一个。从广泛的财务观点出发,准备金一词是指特殊需要发生时可使用的一笔额外的资金。相反,在保险业,准备金是负债,反映了保险公司对履行其未来给付责任所需要资金的估计。在均衡保费定价中,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开始初期对一组终身寿险保单收取的保费高于实际所需的理赔成本,保险公司必须将那些多余保费进行投资并建立基金,与为该组保单提存的责任准备金相匹配。</p><p class="ql-block"><b> (一)责任准备金评估的方法</b></p><p class="ql-block"> 保险公司采用多种方式评估保单的准备金。准备金评估方法就是计算保单准备金金额的方法。在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的总体利润或亏损与准备金评估方法无关,但是准备金评估方法可以影响产品的盈利模式,包括各年的利润情况。下面介绍几种常见的准备金评估方法。</p><p class="ql-block"><b><i> 1. 毛保费和纯保费法。</i></b>责任准备金可以分别以毛保费或纯保费为基础进行评估。毛保费评估法是一种在准备金评估中考虑了和产品有关的营运费用或附加费用的准备金评估法。通过毛保费评估法计算的责任准备金通常称为毛保费准备金。如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法国等一些国家,监管机关要求用相当于毛保费评估法的方式计算偿付能力的准备金。纯保费评估法是在准备金的评估中忽略了与产品有关的营运费用或附加费用的责任准备金评估方法。用此方法计算的准备金通常称为纯保费准备金。用此评估计算偿付能力准备金的主要是美国等国家。在偿一代时期,我国的责任准备金计提和法定责任准备金也主要采用纯保费评估法。</p><p class="ql-block"><b><i> 2.修正制。</i></b>使用修正制评估准备金时,允许保险公司将第一保单年度的责任准备金调整为一个比较低的水平,可以降低保险公司由于第一保单年度庞大的营销费用而造成亏损的压力。这种对第一保单年度责任准备金的调整将会影响到其他剩余保单年度的责任准备金。</p><p class="ql-block"><b><i> 3.过去法和未来法。</i></b>—般有两种计算纯保费准备金的方式:未来法和过去法。在相同的利率、死亡率和退保率的假设下,对保障责任相同的产品,使用不同的评估方式进行评估得到的准备金结果是相同的。过去法评估准备金就是在某一评估时点,过去已收保费的精算累积值减已承担的保险责任精算累积值。因此,用过去法计算保单准备金其实就是计算终值。对于某一特定产品,在任何一个时点上的纯保费的终值等于公司收到的纯保费的总和并加上累积的利息,而在任何一个时点上的保险责任终值等于所有的已承担责任总和加上累的利息。用过去法评估的纯保费准备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过去法的保单准备金=过去纯保费收入的终值-过去保险责任给付的终值未来法评估准备金是对保单未来的现金流——未来的保费收人和未来的保险责任给付计算其到评估时点的现值。未来法的核心是计算现值,未来法评估纯保费准备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未来法的保单准备金=未来保险责任给付的现值-未来纯保费收人的现值《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3号:寿险合同负债评估》对人身保险公司的寿险合同负债评估进行了规范。</p><p class="ql-block"> 该规则所称寿险合同,是指长期寿险合同(含年金保险)、长期健康险合同和长期意外险合同。人身保险公司经营的短期寿险合同、短期意外伤害险合同、短期健康险合同的负债以财务报表账面价值为认可价值。寿险合同负债由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组成。未决赔款准备金以财务报表账面价值为认可价值。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下列公式计算: 未到期责准备金=最优估计准备金+风险边际最优估计准备金=未来现金流现值(PV)+选择权及保证利益的时间价值(TVOG) </p><p class="ql-block"> 现金流现值应以保险合同产生的预期未来净现金流为基础进行评估。预期未来净现金流等于预期未来现金流出减预期未来现金流入的差额。</p><p class="ql-block"> 风险边际应采用资本成本法或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方法计算。</p><p class="ql-block"> 根据《普通型人身保险精算规定的通知》的规定: 保险期间一年以上产品会计年度末保单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当用“未来法”逐单计算。对确实不能用“未来法”逐单计算的,可以采用“过去法”逐单计算。保险期问一年及以内产品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当采用下列方法之一: </p><p class="ql-block"> 1、二十四分之一毛保费法(以月为基础计提);</p><p class="ql-block"> 2、三百六十五分之一毛保费法(以天为基础计提);</p><p class="ql-block"> 3、根据风险分布状况,可以采用其他更为谨慎、合理的方法,提取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不得低于方法1和2所得结果的较小者。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提取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p><p class="ql-block"> 保险期间为一年及以内产品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提取金额应当不低于下列两者中较大者:1、预期未来发生的赔款与费用扣除相关投资收人之后的余额;2、在责任准备金评估日假设所有保单退保时的退保金额。</p><p class="ql-block">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不足的,应当提取保费不足准备金,用于弥补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前款两项中较大者之间的差额。</p><p class="ql-block"><b> (二)影响责任准备金计算的假设</b></p><p class="ql-block"> 与产品定价类似,在对保单负债进行评估的过程中,必须对被保险人的死亡率及资产的收益率进行假设。这些假设体现为生命表和利率,选择过程不仅取决于评估的方法、评估的目的,同时受约于国家的法律规定,而且所使用的生命表和利率会直接影响到准备金的数额。</p><p class="ql-block"><b><i> 1.死亡率/发生率。</i></b>死亡率或发生率的变化不仅可以影响某年龄的死亡人数或发病人数,还可以影响未来年龄的生存人数。在均衡纯保费责任准备金计算中,死亡率的变化会影响到未来的保费收人。死亡率变化产生的影响并非均匀地分布于各个年龄,因此对于某个年龄的准备金的影响就很难直接判断,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少,最直接的方法是对两个不同生命表或发生率表计算责任准备金的结果进行比较分析。</p><p class="ql-block"><b><i> 2.利率。</i></b>利率对责任准备金的影响是很明显的。如果使用较高的评估利率评估准备金,则得到的结果是责任准备金较小;反之,则责任准备金较大。换言之,寿险责任准备金的评估利率对责任准备金提取金额的影响是反向的。</p><p class="ql-block"><b><i> 3.退保率。</i></b>在偿二代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评估中,退保率也是重要的假设因素之一。相关规则要求,保险公司应在自身经验分析的基础上确定退保率(含部分领取率、续期缴费率)假设。一般来讲,退保率对责任准备金提取金额的影响是反向的。换而言之,使用高退保率假设评估责任准备金得到的是一个比较低的数额。</p><p class="ql-block"><b> 二、现金价值</b></p><p class="ql-block"> 在实际中,有些投保人由于各种原因会终止缴费而提出退保,这就产生了如何协调保单各方利益的问题。通过责任准备金的计算可看出,当采用均衡保费方式时,投保人过去缴纳保费的积累值与过去保险成本积累值之间的差额是属于保单持有人的,这部分金额不会因为保单效力的改变而丧失,一般称之为保单现金价值。大多数具有现金价值的保单会在保单中给出现金价值表。因此,保单持有人提出退保时,保险公司按规定支付一定的退保金,这被看作保单持有人的退保利益,也可称为不丧失保单利益,即不会因为投保人停止缴纳保费而丧失这部分利益。</p><p class="ql-block"><b> (一)保单价值准备金的计算</b></p><p class="ql-block"> 保单价值准备金的计算和责任准备金的计算很相似,不同的是两者计算中使用的利率、死亡率/发生率或退保率的假设可能不同。根据不同的保险责任可选择合适的过去法或未来法计算保单价值准备金,但保单价值准备金一般都是用纯保费法计算。而为了使初年度费用补贴可以达到最高的限制,一般可以使用修正制法计算保单价值准备金。</p><p class="ql-block"><b> (二)现金价值的计算</b></p><p class="ql-block"> 虽然不丧失保单价值来源于责任准备金,但考虑到退保对保险公司财务上产生的风险,且早期退保时保险公司的初始费用尚未从附加保费中收回,因此,现金价值并不完全等于保单价值。一般而言,现金价值不会大于责任准备金,其主要原因是费用在营业保费中重新调整造成的。同时还存在其他原因,主要有:1财务风险,过多的退保会造成保险公司财务稳定性下降,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要准备多于必要储备的流动资金用于保单持有人随时可能提出的退保或贷款要求。在经济不景气时期,保单持有人更有可能退保或申请贷款,过多的流动资金必然使保险公司总体收益率有所下降。2死亡率风险,保险公司一般认为如果退保金太高,以至达到责任准备金的数额,会促使大量身体较好、风险较低的被保险人解约,而将高风险人群留给保险公司,这也是所谓的逆选择。3效益风险,保险公司认为,每一个保单都能为公司带来利润,而退保会使公司丧失部分利润,因此应扣除一定的数额。4退保成本,投保人退保后,保险公司必将有一定的费用支出。</p><p class="ql-block"> 根据《普通型人身保险精算规定》(简称规定),保单年度末保单价值准备金是指为计算保单年度末保单最低现金价值,按相关监管规定的计算基础</p> <p class="ql-block">准计算方法算得的准备金数值。规定要求,保险期间一年以上的产品保单年度末保单价值准备企,根据该保单的保险责任和各保单年度净保费,采用“未来法”计算,对确实不能用“未来法”计算的,可以采用“过去法”计算。保单年度末保单最低现金价值是保险公司确定保单现金价值最低标准,其计算公司为下:</p> <p class="ql-block"> 保险公司可以将按本“规定”所确定的保单年度末保单最低现金价值作为保单年度末保单现金价值,也可以按其他合理的计算基础和方法确定保单现金价值,但要保证其数值不低于按本“规定”所确定的保单年度末保单最低现金价值。</p><p class="ql-block"><b> (三)几种寿险产品的现金价值</b></p><p class="ql-block"> 不同的险种、不同的缴费期间都会产生不同的现金价值。</p><p class="ql-block"><b><i> 1.定期寿险。</i></b>保险期间较短的定期寿险因为保费较低,一般不考虑现金价值。而长期定期寿险的现金价值会先升后降,特别是采用年缴保费方式,现金价值从0开始缓慢增加,到某一保单年度达到最高,而后又开始缓慢下降,最后又等于0(见图3-4)。主要是由于早期均衡保费高于自然保费,随着保单年度的增加,纯保费的终值与保险成本的终值的差异也随之缓慢增大, 因此现金价值缓慢增加。后来由于自然保费高于均衡保费,随着保单年度的递增,纯保费的终值和保险成本的终值的差异也随之缓慢减小,使得现金价值缓慢减少。到保险期满时,保险责任终止,现金价值为0。</p><p class="ql-block"> 采用趸交方式缴纳保费,在缴费后保单具有一定的现金价值。由于所有的保费已经缴清,因此,现金价值会随着保单年度的递增缓慢减少,而早期的现金价值略有增加是由于所缴保费产生的利息高于保险成本。</p> <p class="ql-block"><b><i> 2.终身寿险/定期两全保险</i></b></p><p class="ql-block"> 终身寿险和定期两全保险的现金价值表现为缓慢增加,最后等于死亡给付或满期给付(见图3-5)。因为终身寿险和定期两全保险除了死亡保障责任,还有生存责任,因此除去保险成本后剩余的保费缓慢累积直至死亡给付和满期给付。对于不同的缴费期限,保单的现金价值在缴费期限内的累积速度也不同,缴费期限越短,累积的速度越快;缴费期满后,保单现金价值的累积速度是相同的。</p> <p class="ql-block"><b><i> 3.定期返还型两全保险</i></b></p><p class="ql-block"> 定期返还型两全保险的现金价值呈波浪状,这是由于生存保险金的给付会造成现金价值的降底(见图3一6)。</p> <p class="ql-block"><b><i> 本章小结 </i></b>本章主要有三部分内容:人身保险产品的定价策略与定价原则、数学基础、责任准备金及现金价值。首先介绍了人身保险产品的定价、定价策略与定价原则。其次介绍了风险概率、大数法则、事故发生率、生命表、利息与年金、保费计算以及发生率和利息对保费的影响,也就是人身保险产品的数学基础,同时还介绍了对其他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时应考虑的不同因素及特殊性。最后介绍了保单责任准备金的几种评估方法和不同险种的现金价值模式。</p><p class="ql-block"><b><i> 思考题 </i></b>1.试叙述大数法则。2.试叙述自然保费、趸交保费和均衡保费的概念。3.试分析产品定价时的精算假设,以及它们对定价的影响。4.试阐述寿险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5.试闸述不同的风险衡量方法并进行比较。6.人身保险产品的定价策略和定价原则分别是什么?7.试叙述不同的人身保险产品在定价时的差异。8.影响责任准备金评估的因素有哪些?9.试闸述责任准备金和现金价值的联系和区别。</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