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根据《湖南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20条规定》,对学生携带包括电话手表在内的电子产品进入校园的情况进一步规定如下:学生不得将个人手机、电话手表、学习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班主任要对本班学生拥有电话手表的情况充分掌握,带电话手表来学校的,一律交班主任统一保管,放学时发还;学生在校期间,家长有联系学生本人的通话需求,可以联系班主任。</p> <p class="ql-block">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湖南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20条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本办法。</p><p class="ql-block">一、申请(如需申请,请自行下载附件打印)</p><p class="ql-block"> 上学期间,所有学生禁止将手机带入校园。确有需求携带电话手表者,须经家长书面申请,填写《宜章县芙蓉学校电话手表进校申请书》,经班主任同意并记录后,方可携带入校,且必须遵守学校相关使用规定。</p><p class="ql-block">二、携带、保管</p><p class="ql-block"> (一)经批准学生携带电话手表进校后,主动将电话手表关机或调至静音模式(家长需将学生电话手表设置为上课禁用模式)放在班级指定的地方保管,放学后方可拿回使用。</p><p class="ql-block"> (二)未经申请批准允许带入学校的,老师代为保管,并及时告知其父母或者监护人,共同进行教育。如不慎遗失,责任自负。</p><p class="ql-block">三、使用、管理</p><p class="ql-block"> (一)学生在校遇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手机,须向班主任申请,经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后及时交还统一保管。</p><p class="ql-block"> (二)在校非统一保管期间,学生不得在学校内使用电话手表进行违法违规活动,如传播不良信息、抄袭作业等;需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及他人隐私,不得擅自拍摄他人隐私照片或视频。</p><p class="ql-block"> (三)学校教职员工对违规使用电话手表的学生,有权立即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当场收缴电话手表,由班主任保管。期末由违规使用电话手表的学生和家长一起来校交相关书面保证书后,由家长领回电话手表。</p><p class="ql-block"> (四)学生如若未按规定私自携带手机或者电话手表进入校园,造成遗失、损坏等任何问题均由家长及学生本人负责。</p><p class="ql-block">四、其它事宜</p><p class="ql-block"> (一)学生在校期间,家长如确有需要联系,可通过班主任、课任老师、班级群等渠道联系在校上学的孩子。</p><p class="ql-block"> (二)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使学生清楚本办法内容,理解学校禁止将手机带入校园的意义。同时,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引导家长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p><p class="ql-block"> (三)全体师生、家长应严格遵守本办法,共同营造健康和谐的学习环境。如有疑问或建议,请与学校政教部门联系。</p> <p class="ql-block">附件</p> <p class="ql-block"> 编辑:谢朝军</p><p class="ql-block"> 一审:肖利君</p><p class="ql-block"> 二审:曹学鹏</p><p class="ql-block"> 终审:刘黎明</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