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与你童行——三路里镇中心小学关于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

三路里镇中心小学

<p class="ql-block">各位家长朋友们: </p><p class="ql-block"> 大家好! </p><p class="ql-block"> 交通安全不仅关乎每个家庭的幸福安宁,更与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息息相关。然而,部分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薄弱,导致交通事故屡见不鲜。</p><p class="ql-block">‍ 在此,我校呼吁每一位家长朋友,时刻关注自身与他人的安全。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成为守护交通安全的重要一员,努力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出行环境。</p> 步行安全 <p class="ql-block">  1. 教育孩子上下学途中,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走斑马线、不闯红灯,不在道路上嬉戏、打闹,不在汽车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不以滑行代替步行;在路口要环顾四周,确认安全后再通过。</p><p class="ql-block">‍ 2. 提醒孩子不翻越、倚靠护栏或隔离墩,不在机动车道内停留;不在车辆周围或停车场出入口等路段逗留玩耍,警惕汽车盲区,远离大货车。</p><p class="ql-block"> 3. 教育孩子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时莫抢行”;做到走人行道,靠右侧行走,过马路走斑马线,禁止在马路上打闹、嬉戏或追逐。</p> 骑行安全 <p class="ql-block">  1.家长骑乘电动自行车时,家长和孩子都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给孩子做好示范,上放学路上和孩子一起佩戴安全头盔。交警部门和学校常态化开展学校周边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集中整治行动,对未规范佩戴安全盔的学生及家长做到逢人必查、核对学校班级、录入文明出行劝导系统。</p><p class="ql-block"> 2. 未满12周岁严禁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严禁骑电动自行车上路,坚决杜绝不到法定年龄骑行自行车、电动车、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禁止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骑自行车上下学”。</p><p class="ql-block"> 3. 外出佩戴围巾时请留意围巾长度,避免骑行时围巾卷入车轮,导致颈椎受伤或其他事故。冬季骑车出行时,请减速慢行,不要反穿外衣或给电动车加装挡风被,避免增加事故风险。</p><p class="ql-block"> 4. 教育孩子骑行时注意来往车辆,禁止做逆行、载人、双手脱把、并排勾肩搭背等危险行为,不闯红灯,不走快车道,不在路途中打电话、玩手机等,不攀附其他车辆,当经过路旁停放的车辆时,请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以防“开门杀”。</p><p class="ql-block"> 5. 滑板车、平衡车、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不得在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道上骑行,只能在封闭的小区道路和室内场馆等地方骑行。</p> 乘车安全 <p class="ql-block">  1. 私家车出行前请先检查车辆情况,在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出行时,请降低车速,保持车距,谨慎行驶,驾车务必做到“四缓”:起步缓、转弯缓、制动缓、心态缓。</p><p class="ql-block"> 2. 驾车时家长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拒绝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员超速驾驶,不将孩子单独留在车内。</p><p class="ql-block"> 3. 上、下学高峰期,请各位家长把握接送时间,不在校门口滞留、扎堆;接送孩子车辆在指定区域有序停靠,确保道路安全畅通。</p> <p class="ql-block">  家长朋友们,请您对孩子一定要尽到交通安全方面的监管责任。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教师和家长都要发挥模范引领作用,自觉遵规守法,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不逆行,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家校携手,切实抓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真正做到“珍爱生命、安全出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