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内蒙古道教中国化方向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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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一、道教在内蒙古地区发展的概况:道教在内蒙古地区的传入与发展。道教传入内蒙古地区是在金兴定三年(公元1219年),是从成吉思汗遣派使臣刘仲禄,赴山东栖霞县诏请长春真人邱处机开始的。次年,长春真人邱处机率其弟子18人西行应诏,跋涉万里,于金兴定六年(公元1222年)始抵达西域大雪山(今兴都库什山,阿富汗境内)行营,拜见了成吉思汗。成吉思汗问道于长春真人,及安邦定国之策。长春真人言:“敬天爱民”、“戒杀孝亲”、“清净离欲”、“和目养神”。成吉思汗大悦,因赐“邱神仙”之称,并特许广发“度牒”。凡持“度牒”者,可“免服兵役,不交赋税”。由此,邱处机获准在蒙古各地自由传道。其赐号“神仙”掌管天下道教。在大都(今北京)敕建白云观,促进了蒙汉文化的交流和发展。次年(公元1223年),长春真人从西域返回大都途中,到达丰州古城(今呼和浩特市东郊)时,留其弟子李志常传播道教教义,李志常于元太祖十九年(公元1224年)前往阿不罕山(今蒙古国境内)传道,并在当地兴建“栖霞观”,香火旺盛。收蒙古贵族弟子19人入道,皆道业有成,尊称邱祖长春真人为“震旦活佛”。自2016年内蒙古道教协会成立以来,内蒙古地区现有道教合法宫观12个,道教宫观筹建处6个,道教教职人员35人,分布在7个盟市,占盟市58.33%。</p><p class="ql-block">二、内蒙古地区道教目前存在的问题内蒙古自治区作为我国农耕区与游牧区的天然分界线,自古便是中原华夏族与高原及大漠南北游牧民族之间进行政治、经济、文化交流的天然通道,繁衍生息在这块沃土的各民族,历史上相互依存,融合交流,宗教文化形成了喇嘛教、伊斯兰教、汉传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萨满教多种宗教并存的局面,作为我国本土宗教道教,因受浓郁的民族特点和地方色彩影响,发展较为薄弱。为详细了解掌握内蒙古地区道教宫观的建设情况,了解掌握全区道教界人士的分布情况,了解掌握全区道教基础数据的准确情况,于2023年4月11日至5月19日对全区12个盟市、103个旗县区进行走访调研道教现状。根据实际情况,途径9个盟市及所辖77个县级行政区,为了解掌握全区道教历史沿革、基础建设、宫观分布等情况提供了资料依据。并根据现场走访及文史资料,整理发现内蒙古地区道教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在信教群众需求方面,合法宫观配置不足内蒙古自治区是少数民族聚居的较集中的区域之一。东西直线距离2400公里,南北跨度1700公里。内蒙古全区面积为118.3万平方公里,全区常住人口为2504.8万人。内蒙古自治区现有道教宫观12个,道教宫观筹建处6个,道教教职人员35人,分布在呼和浩特、包头、呼伦贝尔、乌海、乌兰察布、鄂尔多斯、赤峰市,还有兴安盟、通辽市、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5个盟市没有道教宫观及筹备处,占盟市41.67%,综上所述,随着我区道教信教群众逐渐增多,道教活动场所面积有限,宫观分配不均,无法满足挂单及住观人员宗教生活及信教群众信仰需求,致使多数道人流落民间,由于信教群众对道教信仰需求得不到满足,导致民间非宗教活动场所日益增多,还有一部分民间信仰场所存在无人监管问题,构成较为严重的信仰隐患。(二)在道教宫观管理方面,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当前我区道教活动场所自身建设薄弱,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制定和完善道教活动场所规章制度目前还不健全,住观人员制度意识不强,应全面强化文化设施建设,多元开展道教文化研究、道教文化活动和道教文化宣传,挖掘和阐释道教经典体系为代表的道教文化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使其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深度融合,营造热爱道教文化、学习道教文化、传承道教文化、弘扬道教文化的良好氛围,努力提升信教群众道教文化基础水平,探索新时代文化润教的中华民族文化自信强基新路。(三)在道教人才培养方面,核心教义传承能力不强道教从中华传统文化中孕育产生,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道教具有坚持中国化方向的深厚历史基础,但如果固步自封,因循守旧,仍然会成为时代的落伍者,坚持道教中国化方向,关键是正确处理好传统与现代、继承与发展的关系,要树立忧患意识,激发内生动力,紧跟时代前进步伐,以革故鼎新、与时俱进的精神推进中国化,把优良传统转化为现实优势,促进教义思想、教规制度、文化艺术、礼仪习俗等方面的现代转型。目前内蒙古道教人才现状不足以满足我区道教现实人才需求,无法向构建新时代道教人才培养体系输送新鲜血液,不足以支撑内蒙古地区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道教教职人员队伍,核心教义传承能力不强。</p><p class="ql-block">三、对内蒙古地区道教整体建设的启示建议1.要依法保障信教群众正常宗教需求,尊重信教群众的信仰习俗,积极推动合法化宫观建设。作为中华本土信仰,对道家文化、道教教义恰当认识及客观评价无疑是文化自信的重要表现,道家自成一体的认识世界、解释世界的信仰体系,内蒙古地区应积极开展有关道教文化项目,不断完善道教活动场所软、硬件设施建立健全,要依法保障信教群众正常宗教需求,尊重信教群众的信仰习俗,推动道教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效盘活道教文化资源,使传承有抓手、发展有路径。2.要完善道教活动场所管理,规范道教活动,加强制度建设,营造清静庄严的良好氛围。一是对已形成规模的活动场所进行强化宫观仪范落实工作,坚持道教活动场所的非营利属性,杜绝商业资本介入道教领域、承包道教活动场所;健全道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落实民主管理制度;完善道教道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制度;认真落实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财务行为。二是对提出代申请准备筹建的活动场所进行流程化审核工作。三是对从民间信仰转化为道教宫观的场所进行规范化指导工作。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抓好道教优秀传统文化成果的宣传展示,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展现道教文化魅力,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新时代新征程,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道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更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顺应大势,开拓创新,努力做好新时代道教教义思想阐释工作,积极推动道教现代化转型和健康传承,不断续写道教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新篇章,更好地同广大人民群众一道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作者介绍:安亚全,内蒙古道教协会副秘书长道教中国化方向研究中心副主任。</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