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教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每周一学——学生篇(七)

艳丽

<p class="ql-block">榆林市第八小学</p> <p class="ql-block">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也与习近平同志数十年的成长经历、家庭境遇、实践摸索和理论思考紧密相连。为此我校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进校园。</p> <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37, 35, 8);"> 第七讲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b></p> <p class="ql-block">  什么是法律?法律是一个国家、一个社会进行社会管理,维持社会秩序,规范人们生活的基本规则,也是一个社会、国家的民众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共同生活所必须遵循的普遍规范,具有政治统治、社会管理和文化传播等多重功能。它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对国家的全体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规范公民的权利和义务。</p> <p class="ql-block">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文件,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包括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以及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宪法集中反映了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确认了革命胜利的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国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等内容,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经过多次修正,确保其适应社会和政治的变化。</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