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2024年11月4日,丛台区晨旭幼儿园全体教职工进行培训,培训内容</p><p class="ql-block"> 安全工作始终是我们园所的重中之重,无论是日常教育教学还是生活中都应该做好最佳防范措施,保证给幼儿提供最安全的环境中学习,让老师在最安全的环境中工作。 针对2024年6月24号颁布的《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指南》中从判定隐患的背景、范围等方面给出了具体判定指标。校园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校园治安、食品安全等方面开展培训。以实际案例结合理论,进行精彩分享。</p>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为落实好本次培训精神,主要强调四点意见: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二是层层培训,责任到人;三是多途径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四是加强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师生安全。</p> <p class="ql-block"> 园所就食品安全事故隐患进行重点培训</p><p class="ql-block"> 食品安全管理中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应直接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p><p class="ql-block">(一)学校食堂、承包经营学校食堂的企业、校外供餐单位、食材供应企业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p><p class="ql-block">(二)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p><p class="ql-block">(三)食品及原料进货来源不明,未落实可追溯机制的。</p><p class="ql-block">(四)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的。</p><p class="ql-block">(五)食品加工操作不规范、不卫生,可能造成食品污染的。</p><p class="ql-block">(六)贮存环境不符合要求,导致食品、食品原料变质或受到污染的。</p><p class="ql-block">(七)未按规定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的。</p><p class="ql-block">(八)餐用具不合格、未消毒或使用不合格洗涤剂的。</p><p class="ql-block">(九)非食堂从业人员未经允许进入食品处理区的。</p><p class="ql-block">(十)承包经营食堂转包、分包的。</p> <p class="ql-block"> 王园长针对本次培训做出总结。她指出:如何做好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关键就是一个“防”字,只有做好准备工作我们才能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消除不必要的灾害。对于幼儿园的消防安全工作,平时加强幼儿园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到“以防为主,防消结合”。</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