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第一集:《诚信借贷的伤与痛:2008-2009年人民教师李俊霖,王明亮以成立金奥绿源燃气公司幌子,向我借款几百万元,金奥公司没有成立,他们却将这些借款占为了己有,成立了自己名下的乌审旗中东燃气公司,旗盘井冠宇燃气公司等。现在公司收入可观,价值翻了几翻,有钱就是不还。》</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第二集:《涉嫌扛着大伞游走天下的被执行人:2011我诉前用相应的财产作担保缴费,申请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首保全了被执行人李俊霖,王明亮的财产。万万没有想到,被执行人李俊霖竟为了逃避债务,能将依法保全财产非法,恶意转移后,鄂尔多斯市中院各位执案领导,执案法官为什么不依法查扣,非法转移财产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天马行空?我十来年拿到的鄂尔多斯市中院出具的依法保全财产法律文书没有法律效力吗?为何得不到依法保护?》</p> <p class="ql-block"> 第三集:《执行不力与涉嫌保护:十年前我拿到了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胜诉判决书,出乎意料的是十年后,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苏利军,原执案副院长郃忠平,执案法官张剑光保全着被执行人财产不执行,我又拿到了鄂中院作出的没有纠错,更是错上加错的再审判决书和内蒙高院作出的终审判决书,自以为终于有盼了,没想到至今错的判决也没有得到解决……难道十来年我拿到的这些相关法律文书和判决结果都是假的吗?》</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第四集《法治与权力的尊严:鄂尔多斯市中院出具的依法保全财产法律文书如果没有法律效力?所有相关法律文书,判决结果是假的?不能为受害人追回损失,当初的执案领导,执案法官是法氓?不执行的原因何在?法理何在?》</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第五集《社会对司法的期盼:依法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就是为避免被执行人非法转移,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也没听说全国人大将依法诉前保全财产这一条款废除了。难道鄂尔多斯市中院执行的是一国两制地区的法律条款吗?我们同为依法制国的一员,在合情合理,合规合法的当下,暖城鄂尔多斯市变成冰火两重天了吗……?我坚信我们强大的党和国家不会忘记我们,更不会让腐败横行危害社会,保护伞也不会有他的生存山头!》</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