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ql-indent-1">秋风送爽,阳光明媚。2024年10月18日上午,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省级示范校建设成果展示活动在岭南师范学院附属中学举行,活动由湛江市教育局主办,岭南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承办,本次高中化学学科的成果展示活动聚焦核心素养,通过说课磨课、思维课堂、听课评课、专家讲座等形式,展示了“双新”创新性研究成果,是对发展学生化学学科核心素养的一次有益探索,给予了全市化学骨干教师教学、教研及办学等方面的指导,使大家建构了全新的教育理念,为以后教学建构高效的教学模式、形成独特的教学风格、打造高效的思维课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实现了共同发展的目标。</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第一项议程,成果展示。岭南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化学科组的夏姣老师以其精湛的教学技艺和前沿的教学理念,为全市化学教师带来了一堂生动的示范课——《氯气的性质》。夏姣老师利用麒麟烟、化学史等生动素材创设情境引入课堂,以任务驱动为核心,引导学生们主动思考、合作探究。通过实验演示、小组讨论等多种形式,让学生们在参与中体验、在体验中成长。课堂氛围热烈而有序。值得一提的是,夏姣老师在本节课中创新性地采用了数字化实验来探究氯气溶于水的反应过程。她利用先进的数字化实验设备,精确测量了反应过程中的各项数据变化,并通过大屏幕实时展示,让抽象复杂的化学反应变得直观明了。这一创新举措极大地提高了实验的准确性和效率,更让学生们对氯气与水这一反应的本质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有效激发了他们对化学学科的兴趣和热爱。</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第二项议程,评课议课。首先是夏姣老师进行说课,夏姣老师指出,元素化合物内容的教学是落实化学基本概念应用、培养化学实验技能、提升化学观念水平的重要载体。因此,她立足于学生的核心素养发展,将本节课的重难点确定为利用氧化还原反应原理预测氯气性质及其反应、通过实验证据收集开展推理验证、建构研究物质性质与陌生反应的一般思路,引导学生深入应用理论知识解决与氯气相关的生活问题,培养了学生辩证思维、化学基本观念,发展了核心素养。</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随后,由湛江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化学教研员杨浩、岭南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化学科组长陈林英、廉江中学化学科组长宋国兴、遂溪县第一中学化学备课组长何倩、雷州市第一中学化学备课组长庾交林对夏姣老师的示范课进行点评。陈林英老师对夏姣老师的教学设计和课堂掌控能力表示了由衷的赞赏,认为这节课始终贯穿了四条主线:知识生成线、思维进阶线、模型建构线、氯气身份逆袭线,教学方式灵活多样,实验改进实用有效。宋国兴老师表示,这节课情境引入妙、实验创新强、课堂氛围佳、教学效果好。整节课使用了多种信息技术手段,设计了多样化的问题,实属是一节聚焦学生核心素养发展的好课。随后,何倩老师评价此课,内容丰实,提供丰富素材,提升学生信息处理能力;教学扎实,夏姣老师及时反馈,练习链接高考真题;实验充实,学生自主设计,培养科学探究素养,展现教学深度广度。庾交林老师继续指出,夏姣老师的课堂把控能力强,整节课的教学目标明确,达成度高,能突破教学重难点,指引学生逐步建构分析元素化合物性质的思维模型,形成“结构决定性质,性质决定应用”的学科思维。最后,杨浩老师进行活动总结。首先,他高度评价了夏姣老师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认为她成功地将新课程新教材的理念融入到了课堂教学中,为全市化学教师带来了“品课”的享受。其次,他指出,夏姣老师采用了新颖的教学模式,精心设计了创设情境、合作探究与总结提升三大环节,构成了一个完整而高效的学习闭环。先通过创设贴合高考“无情境不命题”理念的情境,巧妙地将学生引入探究氯气性质的化学世界,不仅锻炼了学生的信息提取与整合能力,更为后续的学习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杨老师还强调,实验探究环节是本节课的亮点。学生积极参与设计,提升实验设计与表达能力,完美契合了新高考对学生实践能力的考查要求。另外,在总结提升部分,夏老师还能运用模型建构的方式,帮助学生巩固学习成果。整堂课不仅让学生掌握了氯气的性质知识,更在潜移默化中提升了他们的综合素养,展现了教学的深远意义。</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本次活动聚焦核心素养,打造了思维课堂,是一次教学成果的展示,更是一次教育理念的碰撞与交融。参与活动的教师纷纷表示受益匪浅,见识了在信息技术支持下的名师课堂,领略了精湛的教学艺术,感受了岭师附中化学科组的团队力量,收获了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认识了自己在教学中的不足及努力方向。以后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以研促教,以研兴教,落实“双新”要求,提高育人质量,助推我市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right;">一审:陈林英</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right;">二审:黄芝康 夏姣</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right;">终审:杨 浩</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right;">撰稿人:谭宇凌</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right;">图片:谭宇凌 杜晓华</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