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抵押权在《民法典》第423条中的解释

化解化债服务平台

<p class="ql-block">民法典第423条是关于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的确定事由的规定。具体条文内容如下:</p><p class="ql-block">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p><p class="ql-block">1. 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如果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债权确定的期间,那么当该期间届满时,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即告确定。</p><p class="ql-block">2. 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在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债权确定期间的情况下,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了一个默认的债权确定期间,即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在此期间届满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确定债权。</p><p class="ql-block">3. 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如果根据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判断未来不可能再发生新的债权,那么现有的债权即告确定。</p><p class="ql-block">4. 抵押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当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时,其转让和处分会受到严格限制,从而影响抵押权的实现。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抵押权人的债权应当确定。</p><p class="ql-block">5. 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当债务人或抵押人出现破产或解散等情形时,其偿债能力会受到严重影响,甚至可能完全丧失。为了保障抵押权人的利益,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债权应当确定。</p><p class="ql-block">6. 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除了上述五种情形外,法律还可能规定其他导致债权确定的情形。这些情形可能根据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但都会遵循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p><p class="ql-block">总的来说,民法典第423条通过明确债权确定的事由和条件,为最高额抵押权的行使提供了清晰的法律依据和保障。同时,该条款也体现了法律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充分保护和尊重。</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