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七七事变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一部分南迁大后方,多数教职员随校离平,周作人以拖家带口十多人“系累太多”为由留在北平,拟以“卖文为生”。友人们一再劝他离开,郭沫若也著文说:“‘如可赎兮,人百其身’,知堂如真的可以飞到南边来,比如就像我这样的人,为了换掉他,就死上几千百个都是不算一回事的。”对此周作人表示“且感且愧,但亦不敢不勉耳”。然而无所行动。不过他强调说是北大校长蒋梦麟委任他留守北大,保管校产及图书,由校方每月寄生活津贴费五十元。他知道留在北平不走必然引发社会议论,辩解说,“请勿视留北诸人为李陵,却当作苏武看为宜。此意亦可以奉告别位关心我们的人。至于有人如何怀疑或误解殊不能知,亦无从一一解释也。” <h5 style="text-align: center;">1940年的周作人</h5> 至于周作人不停劝阻非要留在北平,其内心的真实想法只有他自己知道。“9.18”后,周氏曾说:“和日本作战是不可能的。人家有海军。没有打,人家已经登岸来了。我们的门户是洞开的,如何能够抵抗人家?”从一开始他不相信中国有在这场战争中取胜的可能。1935年周作人的笔写了两件事,一是大力吹捧历史上臭名昭著的秦桧,赞主和派,极力为秦桧翻案;,二是连续发表“关于日本的比较正式的论文”,诸如《日本管窥》《谈日本文化书》、《谈日本文化书(其二)》等,自认为在开一家“日本研究小店”是也。周作人的暧昧态度,正如何其芳评价说:“那已经是无数的青年在艰苦地而又勇敢地从事着救亡运动的时候。那已经是疯狂的而又阴险的敌人加紧着侵略的时候。周那时做了几篇‘日本管窥’。他窥见了一些什么呢?他用的那个管子大概是东洋货,所以只窥见了日本的‘人情之美’。对于法西斯化的日本军阀他虽未看出美点,也没有把那丑态强调地指出来。”<br><br>1937年12月,北平成立了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周作人的浙江汤尔和出任伪教育部总长,他竭力拉拢周作人出山,但为周所拒绝,为了维持全家“生活似颇窘”的困局,他重拾古希腊神话的翻译,又执教于私立燕京大学,每月能得二三百元。<br><br>1938年2月3日周作人日记云:“武田熙来访,约九日午在北京饭店会谈,应之。”2月9日云:“上午十一时半至北京饭店,应大每之招,来者中日共十余人,有汤尔和、张燕卿、何克之、钱稻孙、森岛、成田、泷川、武田等,下午三时散。”——日本《大阪每日新闻》的相关报道称:日本方面在北平召开“更生中国文化建设座谈会”,周作人出席了这次会议,发表了亲日的讲话。消息传出,武汉文化界抗敌协会立即通电全国文化界,指出:“周作人、钱稻荪及其他参加所谓‘更生中国文化建设座谈会’诸汉奸,应即驱逐出我文化界以外,藉示精神制裁。” <h5 style="text-align: center;">1934年11月,周作人出席东亚文化协议会第八次评议员会时存照</h5> 胡适、郁达夫、茅盾、老舍、丁玲等十八位作家也在《抗战文艺》上发表了《给周作人的一封公开信》,指出:“我们觉得先生此种行为或非出于偶然,先生年来对中华民族的轻视与悲观,实为弃此就彼、认敌为友的基本原因”;“希能幡然悔悟,急速离平,向道南来,参加抗敌建国工作”。<br><br>1939年,周作人在其八道湾家中,被一个戴了口罩和帽子,自称是天津中日学院的青年学生开了一枪,所幸未中要害,但其车夫为救主而亡。周作人大为惊慌,“虽然没有被损害着,警察局却派了三名侦缉队员来住家里,外出也总跟着一个人,所以连出门的自由也没有了”。<br><br><div>刺杀的原因有两种可能,一是爱国学生恨周作人落水,对其采取的警告手段;另就是日本人见其时时不肯加入而进行的威胁行动。十多天后,周作人出任伪北大图书馆馆长之职,从此一发而不可收拾。先后出任伪北大文学院院长、伪教育总署督办,并以督办身份出访日本。</div> 在敌伪期间,周作人写下了不少美化汉奸政权和侵略者,宣传“东亚共荣”的文章。1941年7月17日,周作人在北平伪中央广播电台作了演讲,鼓吹“治安强化运动是和平建国的基础,是华北反共最重要的工作”,为汪伪政权开展“治安强化运动”大唱赞歌,1942年5月,周作人随同汪精卫出席伪“满洲帝国”十周年纪念会;9月,伪华北作家协会成立,周作人任评议会主席。总之,他的头上顶了一系列文化汉奸的帽子。 五四运动以来,周作人在整个文化界影响力极大,他成为汉奸引发全社会的公愤。冯雪峰说:“现在,我们先一般地看,这些人们的附敌,如果我们是将民族和人民的现在处境与前途放在心里,不想有意地将一切的辨别能力和善恶观念弄得模糊不清,那我们便明白这一些人们加给民族的罪恶和加重我们的负担是很难计数的。”<br><br>艾青愤怒地写道:忏悔吧,周作人!<br><br>周作人<br>在祖国艰苦地战斗着的时候<br>叛变了<br><br>……<br><br>周作人<br>你能忘掉自己<br>是这流血的种族的子孙么?<br><br>周作人<br>你记不起自己<br>是生长在这被践踏着的土地上的么?<br><br>周作人<br>你能容忍<br>狞笑的恶魔<br>在你兄弟的坟墓上跳舞么?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12月5日,周作人连同华北特任级汉奸被逮捕;随后被押解到南京。1946年11月16日,南京高等法院以“共同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罪,判处周作人有期徒刑十四年,褫夺公权十年,全部财产除酌留家属必须生活费外没收。 <h5 style="text-align: center;">1946年周作人在南京最高法院接受审判</h5> 周作人在受审和亲笔所具的自白书中,对历任本兼各伪职皆供承不讳,但对法官的起诉和法院的判决很不服气。他认为自己始终是个教书的,留在北平是北大校长蒋梦麟所托,而担任伪职是被逼迫的,平时只是口头敷衍应酬,而实际竭力避免公务,决没有帮助敌人的行为。周作人还称自己在北大期间掩护过教育方面的地下工作人员,保护过李大钊的子女。希望法院“赐明鉴,宣布无罪”。 <h5 style="text-align: center;">胡适</h5> 胡适、俞平伯等14位著名大学教授、文坛名宿联合签名向最高法院递交“呈请从宽”的证明,认为“周作人在伪政府任职期内,曾有维护文教、消极抵抗之实绩;周作人系从事新文化运动有功之人,其参加伪组织并非出于真实心愿”。<br><br>最高法院于 1947 年 12 月 19 日对周作人汉奸一案进行了复判,认定周作人应负汉奸罪责自无疑义。法庭对周作人为自己辩解的种种理由一一进行了反驳,调查证明,周作人在伪职任内聘用日本人为教授,改编我国教科书,推行奴化教育等均有充分表现,有言论和行动可证。只是被告虽意志薄弱,变节附逆,但其所担任之伪职偏重于文化方面,究无重大恶行。所以改判其有期徒刑十年。<br><br>周作人被关押在南京老虎桥监狱1150天,一直到1949年1月才被保释出来,回到北平。 <h5 style="text-align: center;">周作人在老虎桥监狱的题墙诗</h5> <h5>封面:1947年12月周作人接受全国最高法院审判</h5> <h5>参考文献:<div>止庵:《周作人传》</div><div>舒芜:《周作人的是非功过》</div><div>孙郁:《回望周作人——国难声中》</div><div>周作人:《知堂回想录》</div><div><br></div></h5> <h5>图片来自网络</h5>